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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私有化,即在警务改革中私人警察演变的趋势。私有警察的概念比较混乱。狭义而言,指私人和私人企业雇用的警察或保安人员。广义指公有警察以外的所有警察形式。按英美两国不同的分类,私人警察有以下几种:私人安全公司;特别警察队;文职警察;警察承包制;特别警察;警察第二职业。辅助警力,指我国国家正式警察以外的各种辅助性警力,包括保安公司、联防队、治保会等。杆石桥派出所的辅助警力由8部分组成:全日制集宿联防队;联户联防巡逻队;反扒打击现行组;内保组织与治保会;暂住人口管理站;看车场(棚)站;治安“三情”信息员;保安公司。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警察效益将辅助警力推上了历史的舞台。经济力量促使警务主体与警务形式的变革,这是一条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