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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继续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做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重大。多年来,我省在人力、物力上对农村各县(市)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比城区多,但农村政策生育率(符合生育政策生育占生育总数的比率)始终落后于城区。笔者从农村人口生育角度对全省2000~2006年生育情况进行了调研,务析了产生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并对如何提高农村政策生育率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