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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当前在国有资产的保护和风险控制上进行了探索,有了资产置换和核算方法上的试行和摸索。但在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大多还是一纸空文,内控制度和精神也没有贯彻至整个单位。单位还需要强化风险控制、落实内控制度中的要求。并依据内控中的全面性原则要求将内控精神和具体执行贯彻至工作和人员中的方方面面。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加强建设
行政事业单位掌握着国有资产,为国家的日常运转和人民的生活服务提供便利。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上应当以身作则。单位要明确单位内部职责和权力,理顺并整理出先关了工作环节的具体事务和责任归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既辅助加速了决议的过程和时间,又使得工作环节和流程中的运转能在阳光下运行,做到了透明和公正性。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控制建设当前状况
(一)国有资产的保护和风险控制探索
根据内控中的风险防范和资产保护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在资产置换和合作中保持对风险的警惕性,在资产保护中严格遵守内控的审批和执行要求。以资产置换为例,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置换中,常常要求减少资金尤其是现金交易,减少徇私舞弊的可能。在行政事业单位出售单位使用的国有资产方面,采取的是接近以物易物的方法。行政事业单位置换大宗资产前,需要单位负责人向上级单位和资产主管部门申报,保护总单位整体的内部资产完整和守恒。在资产置换环节,需要各职能岗位签字审批,表示对经手过程的负责。负责人全权进行全程监督,对最后结果签字确认,体现了内部控制的责权落实的理念。资产置换这一方法在置换中双方资产交换可以同时开展,减少了资金不到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性。也降低了资产置换中的内控失效风险和责任风险,体现了行政事业单位在内控理念上的灵活运用和依据性质相契合的探索。
在资产置换之外,内控还在向财务核算制度牵涉和探索。会计核算方式上的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单一的收付实现制,体现的是行政事业单位收到拨款和其他款项资金和资金发出的情况,以实际保有的资产作为企业的全资产。如今,行政事业单位已经转向复合式的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结合的记账方式并向权责发生制在继续过渡和探索中。在行政事业单位不再单纯依靠国家经费和拨款的情况下,权责发生制的转向提醒着行政事业单位向企业学习,注意资产保护。以上需要内控的辅助和机制的实行,比如职能中的不相容内容时,签章代表着责任的落实,出现问题时代表着出现的责任追究和责任承担等。
(二)内控大多为一纸空文
在企业之外,为了健全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许多主管单位也对下属行政事业单位提出了总的内部控制要求,并根据性质和情况制定了总体要求和规章。尽管出发点和公文看似正确,但下属单位往往沿用过往形式和处理模式,并未根据内控下发要求改变事务处理模式和结构。在条例下放至下属单位的使用中,下属单位财务部门也常常依葫芦画瓢行事,全然不顾总单位条例是否与本单位具体情况和属性相符合。由于属性不一,状况未知,财务部门懒散拖乏,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在财务这一块大多失效无法挥发效用。即使有的财务部门依照状况有了能够契合的状况,没有配套措施和机制的保障也会降低内部控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以内控制度理论上完全有效为例,失去了激励和惩处的方法和施行的内控没有办法起到监控的作用。健康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不应当仅仅依靠人性和个人自觉来遵守和尊重,作为组织和管理机构,应当更加依靠规范和规章来使单位中的部门和个人行为做到有法能依,有法必依。只有通过规范的内控和规范的奖惩才能制约个人行为,将自由散漫的行为和权利的滥用关在牢笼。在内控要求的关键职位更迭上,内控更是常常毫无效用。行政事业单位不少是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的老职员,对关键岗位过于熟悉甚至以权谋私甚久也未曾被发觉。行政事业单位在内控要求下应当对关键职位工作过久的人员进行强制调离,并清点好资料和资产后进行交接。对关键岗位,尤其直接涉及资金资产的岗位,要设立单人担任该职位的期限,并在期限接近到期时着手调离。
(三)内控制度和精神未贯彻至整个单位
内控制度的施行需要贯彻行政事业单位的各个块项部门和人员,在整体上互相连结,形成庞大的内部控制网络,保障内部控制的各环节不脱节,防止疏忽与漏洞。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本身在财务部门依照准则常常也无法完全实行,更不用谈单位全体上下了。全体人员的参与阐释了全部工作的流程,也阐述了行政单位工作的全部方面。全面性是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部活动通过明确化暴露在阳光下,让徇私舞弊的狭小空间无所遁形。内控将所有人的行为和签字确认等明确的职权分离联系起来,实际上是为全体职员确立了相应的责任,避免了过多牵连。在内控的全面性上,还需要注意内控的环环相扣,减少缺口。以职位更迭和交接为例,职位交接时没有双方的签字盖章和第三方监管的梳理和确认。在出现文件遗失和财务丢失上,由于没有交接物品清单整理,交接双方也无法为自己辩白,相互推诿责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资料文件也遗失,为正常工作开展造成了麻烦,可见内部控制贯彻至小细节也十分重要。
二、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对策
(一)强化风险控制
进一步探索诸如资产置换和资产追踪机制等国有资产保护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依照行政事业单位性质和业务内容,考虑单位可承受的风险波动范围。在风险考虑中,摆脱过去的背靠大树好乘凉的托大思想,在风险控制上自力更生,尽力自我解决。财务部门和于资产相关的负责单位和负责人要树立风险意识,对有关风险和资产的内容要积极学习,认识到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同时,在资产置换和其他国有资产交易中,要学习谈判技巧和历史尽责调查,了解对方情况,掌握己方和对方谈判筹码,找出合作方过往信用水平和合作情况。争取在资产相关问题上获取话语权,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降低流失风险和损失。
(二)落实内控制度
上级单位可以考虑引入内部审查制度,对下属企业和单位进行常规审计和抽查审计,考察内控的实施效果和水平。对拒绝实行内控的下属企业,下派内审进行以负责人为首的全单位审计和资产清查及徇私舞弊上的常规调查。对于实行但有缺陷的单位,内审部门和内控专家可以予以指导帮助健全。对于缺口较大的单位,专家辅助调整并在关键块项内审对缺口可以重点关注。不相容的职能上,单位应当予以拆分,遵循制衡原则。对涉及资产资金的特殊性岗位,到时予以调离和轮换。执行中,还应当注意内控制度和下属单位的契合性。对于水土不服的内控制度和系统,应当寻求外部专家的帮助,建立契合可行的内部控制机制。在内审中对于不符合单位本身的内控机制,限时整改,并提供和指出相应缺陷和可能办法。
(三)全面贯彻内控要求
全单位要全面贯彻内控内在精神和外在的规章制度要求。全员自负责人到下,都需要纳入内部控制系统中,明确各人职能和责任。做到一责一人,有踪可寻。在所有的工作流程和环节上,也同样应在内部控制的框架之内。以便于在流程和环节上的问题能寻找源头,便于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落定责任人。
三、结语
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起步晚,发展至今也有许多不甚完整的地方。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相关准则和要求,可以参照制定和建设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建设牵涉多,框架大,虽然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做到防范所有风险,但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发展的规范化和健康化却是功不可没。
参考文献:
[1] 吴翊.COSO框架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刍议[J].财经界(学术版),2012(07).
[2] 梁丽香.基于COSO框架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07).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加强建设
行政事业单位掌握着国有资产,为国家的日常运转和人民的生活服务提供便利。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上应当以身作则。单位要明确单位内部职责和权力,理顺并整理出先关了工作环节的具体事务和责任归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既辅助加速了决议的过程和时间,又使得工作环节和流程中的运转能在阳光下运行,做到了透明和公正性。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控制建设当前状况
(一)国有资产的保护和风险控制探索
根据内控中的风险防范和资产保护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在资产置换和合作中保持对风险的警惕性,在资产保护中严格遵守内控的审批和执行要求。以资产置换为例,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置换中,常常要求减少资金尤其是现金交易,减少徇私舞弊的可能。在行政事业单位出售单位使用的国有资产方面,采取的是接近以物易物的方法。行政事业单位置换大宗资产前,需要单位负责人向上级单位和资产主管部门申报,保护总单位整体的内部资产完整和守恒。在资产置换环节,需要各职能岗位签字审批,表示对经手过程的负责。负责人全权进行全程监督,对最后结果签字确认,体现了内部控制的责权落实的理念。资产置换这一方法在置换中双方资产交换可以同时开展,减少了资金不到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性。也降低了资产置换中的内控失效风险和责任风险,体现了行政事业单位在内控理念上的灵活运用和依据性质相契合的探索。
在资产置换之外,内控还在向财务核算制度牵涉和探索。会计核算方式上的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单一的收付实现制,体现的是行政事业单位收到拨款和其他款项资金和资金发出的情况,以实际保有的资产作为企业的全资产。如今,行政事业单位已经转向复合式的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结合的记账方式并向权责发生制在继续过渡和探索中。在行政事业单位不再单纯依靠国家经费和拨款的情况下,权责发生制的转向提醒着行政事业单位向企业学习,注意资产保护。以上需要内控的辅助和机制的实行,比如职能中的不相容内容时,签章代表着责任的落实,出现问题时代表着出现的责任追究和责任承担等。
(二)内控大多为一纸空文
在企业之外,为了健全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许多主管单位也对下属行政事业单位提出了总的内部控制要求,并根据性质和情况制定了总体要求和规章。尽管出发点和公文看似正确,但下属单位往往沿用过往形式和处理模式,并未根据内控下发要求改变事务处理模式和结构。在条例下放至下属单位的使用中,下属单位财务部门也常常依葫芦画瓢行事,全然不顾总单位条例是否与本单位具体情况和属性相符合。由于属性不一,状况未知,财务部门懒散拖乏,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在财务这一块大多失效无法挥发效用。即使有的财务部门依照状况有了能够契合的状况,没有配套措施和机制的保障也会降低内部控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以内控制度理论上完全有效为例,失去了激励和惩处的方法和施行的内控没有办法起到监控的作用。健康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不应当仅仅依靠人性和个人自觉来遵守和尊重,作为组织和管理机构,应当更加依靠规范和规章来使单位中的部门和个人行为做到有法能依,有法必依。只有通过规范的内控和规范的奖惩才能制约个人行为,将自由散漫的行为和权利的滥用关在牢笼。在内控要求的关键职位更迭上,内控更是常常毫无效用。行政事业单位不少是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的老职员,对关键岗位过于熟悉甚至以权谋私甚久也未曾被发觉。行政事业单位在内控要求下应当对关键职位工作过久的人员进行强制调离,并清点好资料和资产后进行交接。对关键岗位,尤其直接涉及资金资产的岗位,要设立单人担任该职位的期限,并在期限接近到期时着手调离。
(三)内控制度和精神未贯彻至整个单位
内控制度的施行需要贯彻行政事业单位的各个块项部门和人员,在整体上互相连结,形成庞大的内部控制网络,保障内部控制的各环节不脱节,防止疏忽与漏洞。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本身在财务部门依照准则常常也无法完全实行,更不用谈单位全体上下了。全体人员的参与阐释了全部工作的流程,也阐述了行政单位工作的全部方面。全面性是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部活动通过明确化暴露在阳光下,让徇私舞弊的狭小空间无所遁形。内控将所有人的行为和签字确认等明确的职权分离联系起来,实际上是为全体职员确立了相应的责任,避免了过多牵连。在内控的全面性上,还需要注意内控的环环相扣,减少缺口。以职位更迭和交接为例,职位交接时没有双方的签字盖章和第三方监管的梳理和确认。在出现文件遗失和财务丢失上,由于没有交接物品清单整理,交接双方也无法为自己辩白,相互推诿责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资料文件也遗失,为正常工作开展造成了麻烦,可见内部控制贯彻至小细节也十分重要。
二、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对策
(一)强化风险控制
进一步探索诸如资产置换和资产追踪机制等国有资产保护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依照行政事业单位性质和业务内容,考虑单位可承受的风险波动范围。在风险考虑中,摆脱过去的背靠大树好乘凉的托大思想,在风险控制上自力更生,尽力自我解决。财务部门和于资产相关的负责单位和负责人要树立风险意识,对有关风险和资产的内容要积极学习,认识到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同时,在资产置换和其他国有资产交易中,要学习谈判技巧和历史尽责调查,了解对方情况,掌握己方和对方谈判筹码,找出合作方过往信用水平和合作情况。争取在资产相关问题上获取话语权,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降低流失风险和损失。
(二)落实内控制度
上级单位可以考虑引入内部审查制度,对下属企业和单位进行常规审计和抽查审计,考察内控的实施效果和水平。对拒绝实行内控的下属企业,下派内审进行以负责人为首的全单位审计和资产清查及徇私舞弊上的常规调查。对于实行但有缺陷的单位,内审部门和内控专家可以予以指导帮助健全。对于缺口较大的单位,专家辅助调整并在关键块项内审对缺口可以重点关注。不相容的职能上,单位应当予以拆分,遵循制衡原则。对涉及资产资金的特殊性岗位,到时予以调离和轮换。执行中,还应当注意内控制度和下属单位的契合性。对于水土不服的内控制度和系统,应当寻求外部专家的帮助,建立契合可行的内部控制机制。在内审中对于不符合单位本身的内控机制,限时整改,并提供和指出相应缺陷和可能办法。
(三)全面贯彻内控要求
全单位要全面贯彻内控内在精神和外在的规章制度要求。全员自负责人到下,都需要纳入内部控制系统中,明确各人职能和责任。做到一责一人,有踪可寻。在所有的工作流程和环节上,也同样应在内部控制的框架之内。以便于在流程和环节上的问题能寻找源头,便于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落定责任人。
三、结语
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起步晚,发展至今也有许多不甚完整的地方。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相关准则和要求,可以参照制定和建设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建设牵涉多,框架大,虽然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做到防范所有风险,但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发展的规范化和健康化却是功不可没。
参考文献:
[1] 吴翊.COSO框架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刍议[J].财经界(学术版),2012(07).
[2] 梁丽香.基于COSO框架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