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国家在药品的管理上更加重视,1985年7月施行的原《药品管理法》中对产品时间规定了注明“产品批号”,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在此基础上又作出了明确的增补性修订,规定药品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注明“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这就说明识别药品的有效期、失效期,安全用药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