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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3日,瑞典皇家科学院诺贝尔奖委员会宣布将2006年度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孟加拉银行家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及其创立的格拉明银行(Grameen Bank)。此消息一传出,很多人跌落眼球:作为经济学家和银行家的尤努斯,缘何荣获的不是经济学奖而是和平奖呢?而且,这也是该委员会第一次将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与消除贫困有关的个人和组织。
去年诺贝尔和平奖共有191名候选人,尤努斯能从中脱颖而出,是得益于他找到了实现和平的重要途径,即通过创立小额信贷模式实现消除贫困和社会进步。
一、乡村银行的诞生
出生于富庶之家的尤努斯,曾经留学美国并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孟加拉国独立后,他义无反顾地回到了祖国,在母校吉大港大学担任经济学主任。当时的孟加拉国百废俱兴,尤努斯积极投身于反贫穷与反饥饿之中,他经常到学校周围的乔布拉村调研,并倡导实施“吉大港大学乡村开发计划”,试图通过自己的学术研究成果达到与乡村建设的对接。
有一次,他到乔布拉村走访,看到一个年轻的农妇在制作竹凳,竹凳相当精美,他问做一个能赚多少钱?农妇回答,由于资金是高利贷者提供的,加工一个自己只能赚取0.5塔卡(约合2美分),而如果自己有钱的话,就能赚3-5塔卡了,这相当于为高利贷者加工收入的6-10倍。“她的劳动几乎是一无所获,我们看到的是一种奴隶制,钱都给中间商赚走了。”这令尤努斯非常震惊,经过调查,他发现,有这种相同遭遇的足足有42人之多,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则只需要区区的27美元!深感震惊与羞愧的尤努斯拿出27美元借给那42户穷人,让她们还给高利贷者,等产品卖出后再还给自己,结果,那些村妇们很讲信用,不久后就如数归还了。
这件事对尤努斯的触动很大,于是他找到当地银行的负责人,请他们向贫穷农妇们发放贷款。然而,银行管理者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的要求,原因很简单:穷人是不值得信任的,连饭都吃不上,借了钱是不会还的;如果真要借钱,要有抵押和担保;而穷人家里没什么可以抵押,也找不到担保,所以不能借钱给他们。
愤怒的尤努斯经过半年的努力,终于让银行方面勉强接受了这个方案,他们让尤努斯做担保人,借钱给他,再由他以自己的名义借给有需要的穷人,结果,穷人用这些为数不多的借款,精打细算,苦心经营,普遍增加了收入,而且基本按约定还了借款,并能够归还高于商业银行的利息。“用盈利帮助更多的人”,在这个信念的支撑下,一套专门针对穷人贷款的方法和创办“乡村银行”的设想产生了,在1976年,当他的贷款范围扩大到100个村庄时,他成立了自己的银行,取名为乡村银行(Grameen Bank)。又经过多方奔走游说和八年的艰苦努力,到1983年,尤努斯的专为穷人贷款的“乡村银行”终于得到了政府批准。
二、乡村银行的主要做法
1.只向穷人贷款 ,尤其是以妇女作为主要承贷对象
尤努斯博士认为:必须允许每个贫困者有改善自己经济状况的公平机会。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确保其获得贷款的权利。因此,乡村银行自创立之日起,尤努斯就给自己制定了目标——确保一半的客户是妇女。尤努斯克服了种种困难,经过努力,他的乡村银行的400万客户里,96%都是妇女。
2.贷款不需要抵押和担保
贫困者由于贫困,一是自己没有财产可以抵押,二是富裕者普遍不愿为其担保,因而在现行的金融制度下无法得到贷款。为此,“乡村银行”向贫困者贷款,不需要财产抵押和别人担保。
3.小组互助连保
乡村银行以小组形式发放贷款,小组一般由5人组成,每小组严格按2—2—1制度放款,即放款时先给小组中最穷的2个人,等前2个人还款后再放给另外2个人,组长是最后的发放对象;组中的五个成员相互依存,互相监督,从而起到连保的作用。
4.小额度短期贷款
乡村银行规定贷款期一般为一年,采取整借零还的方式,从第二周开始还贷,每周还本金的1/50,50周内还清。初次贷款金额为1000元,如借款人按规定还本付息,第二次可贷1500元,最高一次可贷3000元,直至脱贫为止。同时,为了防止富裕者套贷,乡村银行的利率比商业银行略高一些,在1991年前,年利率是16%,1991年上升为20%。尤努斯有句名言:“对穷人的赠款是害了穷人,有偿的帮助才是真正帮助穷人”。实践证明,所有的贷款贫困者对这样的利率都是能够承受的。
5.不设金库
乡村银行不设金库,从国内外贷来的款和借款者归还的本金、利息和基金,均存在国家银行,向贫困农民放贷时再取出来。
6.注重培训
乡村银行十分重视培训。首先是对员工的培训,新聘的员工要接受六个月的培训;其次是管理人员的培训,一般在总行或分行、支行举行,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受训者通过听取报告、交流经验;三是对借款者培训,由营业所的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乡村银行的宗旨、借款办法等的宣传、培训,只有在贷款农户通过了培训的前提下,才能放款。
由于乡村银行把信贷扶贫的目标直接对准了穷人,支持贫穷农户以项目助脱贫,信贷资金的入户率达到了100%,贷款的还付率也相当之高,截至2003年3月,银行资金回收率竟高达98.9%,又有效地加快了贫困人口的脱贫步伐,根据调查,有58%的贷款者目前已实现脱穷。正因为如此,乡村银行受到了广大穷人的欢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在孟加拉国已发展到1277个营业所,服务全国8万多个村,拥有近400万贷款客户。
乡村银行模式以其扶贫面广、扶贫效果显著,按市场机制运作,持续发展能力强而被国际上公认为最成功的信贷扶贫模式之一,并被简称为GB模式。被各国奉为消除贫困的利器而争相效仿,据统计,到目前为止,乡村银行模式已经被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59个国家所复制。
三、乡村银行模式在中国的实践及启示
中国的信贷扶贫实验也开始得比较早,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农村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
1982年,江西省民政厅提出了创办村级“农村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由此为会员提供小额借款的设想,并于第二年在波阳(现鄱阳县)、丰城两地选择了六个自然灾害频繁、经济条件较差的村进行试点。此举得到了村民们的热烈响应,试点初期就有79%的农户加入了储金会,集资金额达到了3.6万元。当年,该地区遭受了特大洪涝灾害,储金会在抗洪救灾中,共借出资金2.7万元,帮助423户农民购买了恢复生产必须的口粮、耕牛和化肥,修复了住房,为灾民迅速开展生产自救、度过灾荒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农村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虽然距离真正意义上乡村银行模式尚有不小的差距,但从它的很多方面都具有与乡村银行类似的特征,比如说借款额度(几十元到一千元)、借款期限(数天到一年)、借款对象(所有会员,但尤以会员中的灾民和穷人为重)、有偿使用(收取管理费用)、不需担保、不要抵押等,它应该可以称作为我国小额信贷扶贫的萌芽。
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与孟加拉国乡村银行签署协议,正式将GB模式引入,成立了“中国扶贫经济合作社”,以该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研究员为代表的研究人员,在中国开始了复制乡村银行模式的研究和实践。从1994年开始,他们先后利用国外机构提供的援款和国内的专项扶贫资金共计230万元,在河北易县、河南虞城县、南召县进行试点。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他们始终注重规范化,坚持只放贷给真正的穷人,数以万计的穷人从合作社获得了发展资金、得到了发展的机会。截止2001年底,三个试点县累计发放小额信贷6800万元,还贷率超过了95%,获得了良好的经济益和社会效益,杜晓山研究员也被媒体誉为“中国小额贷款之父”。
乡村银行在中国的实践受到了贫困农户的普遍欢迎,也给我们的扶贫开发带来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1.小额信贷作为一种信贷扶贫方式,能增强贫困农户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穷人是值得信贷的”,目前,我国的扶贫战略已经从单一的“输血型”全面向“造血型”转变,同时,小额信贷的特征和要求,也正好适合于我们对贫困户进行开发式扶持的国情,因此,GB模式应该为社会和政府所关注并加以提倡。
2.小额信贷扶贫,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乡村银行虽然名为“银行”,但它其实只是一个非盈利的、自负盈亏的社会服务信用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吸收利用国内外资金,开展扶贫活动。因此,我们的小额信贷扶贫项目,也绝不能偏离这个主要目标,是不能违背“保证穷人自己的可持续发展”这个主旨的。
3.政府部门应该为小额信贷扶贫创造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真正实现小额信贷的零担保。要充分借鉴孟加拉国乡村银行的做法,积极探索联保、信用保证等多种措施,不再对农民小额信贷设限,同时利用各种渠道,使贫困农民增加受培训的机会,增强其创业脱贫的信心与决心,反过来,又可利用农民的信用来吸引更多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投入到小额信贷的服务之中。
4.小额信贷并不是惟一的有效扶贫方式。由于中国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贫困的普遍性,以及贫困的复杂性与特殊性,任何一种单独的扶贫方法都无法完全解决我们的贫困问题,只有将数种方式进行有机的结合,才能做到有效地推进我国扶贫攻坚的进程。
[作者简介]王建平,男,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馆员。
[责任编辑:徐永祥]
去年诺贝尔和平奖共有191名候选人,尤努斯能从中脱颖而出,是得益于他找到了实现和平的重要途径,即通过创立小额信贷模式实现消除贫困和社会进步。
一、乡村银行的诞生
出生于富庶之家的尤努斯,曾经留学美国并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孟加拉国独立后,他义无反顾地回到了祖国,在母校吉大港大学担任经济学主任。当时的孟加拉国百废俱兴,尤努斯积极投身于反贫穷与反饥饿之中,他经常到学校周围的乔布拉村调研,并倡导实施“吉大港大学乡村开发计划”,试图通过自己的学术研究成果达到与乡村建设的对接。
有一次,他到乔布拉村走访,看到一个年轻的农妇在制作竹凳,竹凳相当精美,他问做一个能赚多少钱?农妇回答,由于资金是高利贷者提供的,加工一个自己只能赚取0.5塔卡(约合2美分),而如果自己有钱的话,就能赚3-5塔卡了,这相当于为高利贷者加工收入的6-10倍。“她的劳动几乎是一无所获,我们看到的是一种奴隶制,钱都给中间商赚走了。”这令尤努斯非常震惊,经过调查,他发现,有这种相同遭遇的足足有42人之多,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则只需要区区的27美元!深感震惊与羞愧的尤努斯拿出27美元借给那42户穷人,让她们还给高利贷者,等产品卖出后再还给自己,结果,那些村妇们很讲信用,不久后就如数归还了。
这件事对尤努斯的触动很大,于是他找到当地银行的负责人,请他们向贫穷农妇们发放贷款。然而,银行管理者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的要求,原因很简单:穷人是不值得信任的,连饭都吃不上,借了钱是不会还的;如果真要借钱,要有抵押和担保;而穷人家里没什么可以抵押,也找不到担保,所以不能借钱给他们。
愤怒的尤努斯经过半年的努力,终于让银行方面勉强接受了这个方案,他们让尤努斯做担保人,借钱给他,再由他以自己的名义借给有需要的穷人,结果,穷人用这些为数不多的借款,精打细算,苦心经营,普遍增加了收入,而且基本按约定还了借款,并能够归还高于商业银行的利息。“用盈利帮助更多的人”,在这个信念的支撑下,一套专门针对穷人贷款的方法和创办“乡村银行”的设想产生了,在1976年,当他的贷款范围扩大到100个村庄时,他成立了自己的银行,取名为乡村银行(Grameen Bank)。又经过多方奔走游说和八年的艰苦努力,到1983年,尤努斯的专为穷人贷款的“乡村银行”终于得到了政府批准。
二、乡村银行的主要做法
1.只向穷人贷款 ,尤其是以妇女作为主要承贷对象
尤努斯博士认为:必须允许每个贫困者有改善自己经济状况的公平机会。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确保其获得贷款的权利。因此,乡村银行自创立之日起,尤努斯就给自己制定了目标——确保一半的客户是妇女。尤努斯克服了种种困难,经过努力,他的乡村银行的400万客户里,96%都是妇女。
2.贷款不需要抵押和担保
贫困者由于贫困,一是自己没有财产可以抵押,二是富裕者普遍不愿为其担保,因而在现行的金融制度下无法得到贷款。为此,“乡村银行”向贫困者贷款,不需要财产抵押和别人担保。
3.小组互助连保
乡村银行以小组形式发放贷款,小组一般由5人组成,每小组严格按2—2—1制度放款,即放款时先给小组中最穷的2个人,等前2个人还款后再放给另外2个人,组长是最后的发放对象;组中的五个成员相互依存,互相监督,从而起到连保的作用。
4.小额度短期贷款
乡村银行规定贷款期一般为一年,采取整借零还的方式,从第二周开始还贷,每周还本金的1/50,50周内还清。初次贷款金额为1000元,如借款人按规定还本付息,第二次可贷1500元,最高一次可贷3000元,直至脱贫为止。同时,为了防止富裕者套贷,乡村银行的利率比商业银行略高一些,在1991年前,年利率是16%,1991年上升为20%。尤努斯有句名言:“对穷人的赠款是害了穷人,有偿的帮助才是真正帮助穷人”。实践证明,所有的贷款贫困者对这样的利率都是能够承受的。
5.不设金库
乡村银行不设金库,从国内外贷来的款和借款者归还的本金、利息和基金,均存在国家银行,向贫困农民放贷时再取出来。
6.注重培训
乡村银行十分重视培训。首先是对员工的培训,新聘的员工要接受六个月的培训;其次是管理人员的培训,一般在总行或分行、支行举行,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受训者通过听取报告、交流经验;三是对借款者培训,由营业所的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乡村银行的宗旨、借款办法等的宣传、培训,只有在贷款农户通过了培训的前提下,才能放款。
由于乡村银行把信贷扶贫的目标直接对准了穷人,支持贫穷农户以项目助脱贫,信贷资金的入户率达到了100%,贷款的还付率也相当之高,截至2003年3月,银行资金回收率竟高达98.9%,又有效地加快了贫困人口的脱贫步伐,根据调查,有58%的贷款者目前已实现脱穷。正因为如此,乡村银行受到了广大穷人的欢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在孟加拉国已发展到1277个营业所,服务全国8万多个村,拥有近400万贷款客户。
乡村银行模式以其扶贫面广、扶贫效果显著,按市场机制运作,持续发展能力强而被国际上公认为最成功的信贷扶贫模式之一,并被简称为GB模式。被各国奉为消除贫困的利器而争相效仿,据统计,到目前为止,乡村银行模式已经被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59个国家所复制。
三、乡村银行模式在中国的实践及启示
中国的信贷扶贫实验也开始得比较早,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农村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
1982年,江西省民政厅提出了创办村级“农村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由此为会员提供小额借款的设想,并于第二年在波阳(现鄱阳县)、丰城两地选择了六个自然灾害频繁、经济条件较差的村进行试点。此举得到了村民们的热烈响应,试点初期就有79%的农户加入了储金会,集资金额达到了3.6万元。当年,该地区遭受了特大洪涝灾害,储金会在抗洪救灾中,共借出资金2.7万元,帮助423户农民购买了恢复生产必须的口粮、耕牛和化肥,修复了住房,为灾民迅速开展生产自救、度过灾荒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农村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虽然距离真正意义上乡村银行模式尚有不小的差距,但从它的很多方面都具有与乡村银行类似的特征,比如说借款额度(几十元到一千元)、借款期限(数天到一年)、借款对象(所有会员,但尤以会员中的灾民和穷人为重)、有偿使用(收取管理费用)、不需担保、不要抵押等,它应该可以称作为我国小额信贷扶贫的萌芽。
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与孟加拉国乡村银行签署协议,正式将GB模式引入,成立了“中国扶贫经济合作社”,以该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研究员为代表的研究人员,在中国开始了复制乡村银行模式的研究和实践。从1994年开始,他们先后利用国外机构提供的援款和国内的专项扶贫资金共计230万元,在河北易县、河南虞城县、南召县进行试点。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他们始终注重规范化,坚持只放贷给真正的穷人,数以万计的穷人从合作社获得了发展资金、得到了发展的机会。截止2001年底,三个试点县累计发放小额信贷6800万元,还贷率超过了95%,获得了良好的经济益和社会效益,杜晓山研究员也被媒体誉为“中国小额贷款之父”。
乡村银行在中国的实践受到了贫困农户的普遍欢迎,也给我们的扶贫开发带来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1.小额信贷作为一种信贷扶贫方式,能增强贫困农户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穷人是值得信贷的”,目前,我国的扶贫战略已经从单一的“输血型”全面向“造血型”转变,同时,小额信贷的特征和要求,也正好适合于我们对贫困户进行开发式扶持的国情,因此,GB模式应该为社会和政府所关注并加以提倡。
2.小额信贷扶贫,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乡村银行虽然名为“银行”,但它其实只是一个非盈利的、自负盈亏的社会服务信用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吸收利用国内外资金,开展扶贫活动。因此,我们的小额信贷扶贫项目,也绝不能偏离这个主要目标,是不能违背“保证穷人自己的可持续发展”这个主旨的。
3.政府部门应该为小额信贷扶贫创造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真正实现小额信贷的零担保。要充分借鉴孟加拉国乡村银行的做法,积极探索联保、信用保证等多种措施,不再对农民小额信贷设限,同时利用各种渠道,使贫困农民增加受培训的机会,增强其创业脱贫的信心与决心,反过来,又可利用农民的信用来吸引更多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投入到小额信贷的服务之中。
4.小额信贷并不是惟一的有效扶贫方式。由于中国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贫困的普遍性,以及贫困的复杂性与特殊性,任何一种单独的扶贫方法都无法完全解决我们的贫困问题,只有将数种方式进行有机的结合,才能做到有效地推进我国扶贫攻坚的进程。
[作者简介]王建平,男,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馆员。
[责任编辑:徐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