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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高职院校的审计,主要目的是"防弊、纠错",以事后审计、内部审计为主要形式,无法充分发挥审计的学校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功能。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高职院校经济活动领域不断拓展。客观上要求引进社会审计机构,实现内部审计外部化,将高职院校内部审计职能和任务全部(或部分)地委托给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相关专业人员,以提高审计质量,满足审计目标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