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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岁末年初召开全国秘书长会议,总结2005年工作,布置2006年工作,同时也为大家搭建了一个交流工作经验的平台,对我们做好今后的资产评估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积极贯彻朱志刚副部长的讲话精神。
一、2005年资产评估行业行政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资产评估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是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在朱副部长的直接领导和关怀下,在中评协、地方财政部门、地方协会的支持和配合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专业化市场中介行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在资产评估行业行政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资产评估法制建设取得进展
200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的意见》,提出要尽快制定《评估行业管理条例》。2005年初,该条例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朱部长对评估条例制定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做出具体的指示。企业司与条法司、中评协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及保监会积极开展了立法的调研工作,研究拟定条例的基本框架,起草了条例草稿,并已经开始进行征求意见工作,力争在年内将初稿报国务院法制办。
(二) 行业准入管理制度基本确立
为配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准入管理,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考虑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在认真研究吸取近年来管理工作中积累的认识和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5月11日,正式颁布了《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2号令),并同时下发了《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降低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等配套文件,为规范行业准入,依法进行机构管理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与以往的相关规定相比,在许多重大问题上进行了改革和创新,其中明确提出资产评估机构要走专业化发展的方向,取消了兼营机构的准入规定,强化了对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管理,明确评估协会在机构审批中的职责,同时还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做出了降低设立条件的规定。这些改革和创新,是在充分考虑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提出的,对于建立完善的评估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机构执业责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执业质量提高,提升行业的公信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三)行业监管力度加大
针对资产评估执业质量问题,为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执业质量监管,促进机构和人员独立、客观、公正执业,提升评估行业形象,今年初企业司与中评协会同证监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证券业机构的综合检查工作。检查工作结束后,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对检查工作进行了总结,中评协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和强制培训,对有问题的机构做出了限期整改的决定。这次检查使证券业机构及其负责人和执业评估师受到了警示和教育,是行业管理史上一次有力的举措。根据近年来处置金融领域不良资产评估方面暴露的问题及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财政部与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中资产评估工作的通知》,对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不良资产处置与评估中的职责和作用予以进一步明确,加强对不良资产处置中的资产评估业务监管和评估操作的规范,有效发挥资产评估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对国务院领导做出批示的国务院第449期《专报信息》中反映的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中涉及的2家会计师事务所违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问题,在委托中评协进行调查后,作出了严肃处理。
(四)与行业协会的工作联系更加紧密
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资产评估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的有机结合,是评估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保障。2005年,企业司作为评估行业行政管理的职能司局,进一步加强与协会的工作联系。企业司与协会的工作联系,一是对协会的重大事项的决策,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企业司的同志进入协会的领导班子或者进入常务理事会、专业、专门委员会,参与协会的日常工作。比如,企业司参与并指导中评协三代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保证了三代会的成功召开。再如企业司出面同证监会、银监会及部内税政司、教科文司等进行协调,帮助中评协与机关单位建立了工作联系,改善了行业外部环境。由于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有效沟通,不但了解了行业情况,加强了对协会工作的指导,同时,促进行业行政管理与自律管理目标的统一,以及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管政策和措施的协调,从而形成合力,起到了共同推动行业协调、规范发展的作用。
二、行业自律管理作用得以很好发挥
200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财政部党组的领导下,在地方协会的配合下,中评协各方面的工作都有较大起色,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积极配合和协助资产评估行政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相辅相成,缺一不可。2005年中评协充分发挥情况熟、管理专业的优势,积极协助企业司做了大量工作,并在评估立法、机构审批管理以及执业质量监管等许多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承担了大量的调研、文件起草、论证、协调等具体细致的工作。地方协会在机构审批过程中,也做了大量前期的审核工作。这些工作,对于保证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有效,起到了重要作用,真正发挥了协会的桥梁、纽带和参谋作用。
(二)协会自律功能更加完备
协会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实现会员自治,从而维护行业利益和公众利益。由于体制变动等原因,中评协的自律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不够到位,影响自律管理功能的有效发挥。中评协三代会以及三届一次常务理事会的顺利召开,完善了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增强了协会的凝聚力,有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资源,更好地发挥协会的服务与监管职能。三代会以来协会的专门、专业委员会已经积极开展工作,比如惩戒委员会对违规行为作出了惩戒决定,教育培训、执业责任鉴定、注册管理委员会等都开展了相应的工作,其作用正在逐步显现。
(三)自律管理规范化程度提高
2005年中评协在自律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新出台的各类自律性制度涉及面比较广泛,包括行业发展规划、评估师考试、注册、执业行为规范、违规执业的惩戒、会员入会、会员管理等,其中有的办法已经开始实施,这些制度已经构建起行业自律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制度建设已经完成了阶段性的工作,对行业和协会的规范化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此外,中评协还针对协会特点,在强化对会员服务,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开拓评估市场、提升行业的国内、国际影响力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增强了行业的凝聚力,树立了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对2006年评估行业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2006年工作的安排,既要从当前和长远角度系统规划,又要着力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我们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和发展专业化市场中介行业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黄菊副总理在中评协三代会上的重要讲话,按照朱部长讲话精神要求,进一步推进法制建设,规范行业行政管理,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使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扩展。
(一)规范行业行政管理,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面,明年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是要继续推进评估行业管理条例出台。要与条法司和中评协一起,继续加强与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推动《评估行业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争取尽早出台。
二是要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重点检查22号令及其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对审批管理以及执业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对管理不规范的,要予以纠正。
三是要与中国证监会研究制定并出台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管理办法。要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出台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管理办法,解决证券业务资格管理严重缺位的问题,提高证券业务机构的竞争力和规范执业水平。
(二)继续支持和指导协会工作,发挥协会作用
协会在行业管理中承担着重要任务。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协会的沟通与联系,积极支持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并为协会有效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建设中的作用;协会要发挥熟悉行业情况的特点,要主动加强协作,多提意见和建议。协会在工作中发现的机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映。各地方在配合与合作中好的做法要继续保持,工作中有些地方还存在不协调因素的,要寻找原因,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完善管理工作程序,健全管理机制,保证审批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推动行业的规范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与服务,继续推动行业发展与进步
经过两年的努力,行业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打下了良好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管与服务,必须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进一步研究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律,总结行业自律管理的经验,切实加强对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监管。要以提高行业执业质量为中心,组织开展行业监管工作;要以解决会员关心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进一步充实对会员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要以提高评估师的执业素质为核心,为行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和发展后劲。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资产评估行业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我们要积极主动地研究并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调整和改进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为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同志们,今年资产评估行业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继续努力,积极工作,开拓创新,不断进取,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2005年资产评估行业行政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资产评估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是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在朱副部长的直接领导和关怀下,在中评协、地方财政部门、地方协会的支持和配合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专业化市场中介行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在资产评估行业行政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资产评估法制建设取得进展
200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的意见》,提出要尽快制定《评估行业管理条例》。2005年初,该条例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朱部长对评估条例制定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做出具体的指示。企业司与条法司、中评协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及保监会积极开展了立法的调研工作,研究拟定条例的基本框架,起草了条例草稿,并已经开始进行征求意见工作,力争在年内将初稿报国务院法制办。
(二) 行业准入管理制度基本确立
为配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准入管理,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考虑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在认真研究吸取近年来管理工作中积累的认识和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5月11日,正式颁布了《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2号令),并同时下发了《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降低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等配套文件,为规范行业准入,依法进行机构管理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与以往的相关规定相比,在许多重大问题上进行了改革和创新,其中明确提出资产评估机构要走专业化发展的方向,取消了兼营机构的准入规定,强化了对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管理,明确评估协会在机构审批中的职责,同时还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做出了降低设立条件的规定。这些改革和创新,是在充分考虑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提出的,对于建立完善的评估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机构执业责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执业质量提高,提升行业的公信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三)行业监管力度加大
针对资产评估执业质量问题,为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执业质量监管,促进机构和人员独立、客观、公正执业,提升评估行业形象,今年初企业司与中评协会同证监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证券业机构的综合检查工作。检查工作结束后,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对检查工作进行了总结,中评协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和强制培训,对有问题的机构做出了限期整改的决定。这次检查使证券业机构及其负责人和执业评估师受到了警示和教育,是行业管理史上一次有力的举措。根据近年来处置金融领域不良资产评估方面暴露的问题及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财政部与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中资产评估工作的通知》,对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不良资产处置与评估中的职责和作用予以进一步明确,加强对不良资产处置中的资产评估业务监管和评估操作的规范,有效发挥资产评估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对国务院领导做出批示的国务院第449期《专报信息》中反映的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中涉及的2家会计师事务所违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问题,在委托中评协进行调查后,作出了严肃处理。
(四)与行业协会的工作联系更加紧密
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资产评估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的有机结合,是评估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保障。2005年,企业司作为评估行业行政管理的职能司局,进一步加强与协会的工作联系。企业司与协会的工作联系,一是对协会的重大事项的决策,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企业司的同志进入协会的领导班子或者进入常务理事会、专业、专门委员会,参与协会的日常工作。比如,企业司参与并指导中评协三代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保证了三代会的成功召开。再如企业司出面同证监会、银监会及部内税政司、教科文司等进行协调,帮助中评协与机关单位建立了工作联系,改善了行业外部环境。由于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有效沟通,不但了解了行业情况,加强了对协会工作的指导,同时,促进行业行政管理与自律管理目标的统一,以及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管政策和措施的协调,从而形成合力,起到了共同推动行业协调、规范发展的作用。
二、行业自律管理作用得以很好发挥
200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财政部党组的领导下,在地方协会的配合下,中评协各方面的工作都有较大起色,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积极配合和协助资产评估行政管理工作
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相辅相成,缺一不可。2005年中评协充分发挥情况熟、管理专业的优势,积极协助企业司做了大量工作,并在评估立法、机构审批管理以及执业质量监管等许多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承担了大量的调研、文件起草、论证、协调等具体细致的工作。地方协会在机构审批过程中,也做了大量前期的审核工作。这些工作,对于保证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有效,起到了重要作用,真正发挥了协会的桥梁、纽带和参谋作用。
(二)协会自律功能更加完备
协会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实现会员自治,从而维护行业利益和公众利益。由于体制变动等原因,中评协的自律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不够到位,影响自律管理功能的有效发挥。中评协三代会以及三届一次常务理事会的顺利召开,完善了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增强了协会的凝聚力,有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资源,更好地发挥协会的服务与监管职能。三代会以来协会的专门、专业委员会已经积极开展工作,比如惩戒委员会对违规行为作出了惩戒决定,教育培训、执业责任鉴定、注册管理委员会等都开展了相应的工作,其作用正在逐步显现。
(三)自律管理规范化程度提高
2005年中评协在自律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新出台的各类自律性制度涉及面比较广泛,包括行业发展规划、评估师考试、注册、执业行为规范、违规执业的惩戒、会员入会、会员管理等,其中有的办法已经开始实施,这些制度已经构建起行业自律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制度建设已经完成了阶段性的工作,对行业和协会的规范化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此外,中评协还针对协会特点,在强化对会员服务,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开拓评估市场、提升行业的国内、国际影响力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增强了行业的凝聚力,树立了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对2006年评估行业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2006年工作的安排,既要从当前和长远角度系统规划,又要着力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我们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和发展专业化市场中介行业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黄菊副总理在中评协三代会上的重要讲话,按照朱部长讲话精神要求,进一步推进法制建设,规范行业行政管理,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使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扩展。
(一)规范行业行政管理,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面,明年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是要继续推进评估行业管理条例出台。要与条法司和中评协一起,继续加强与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推动《评估行业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争取尽早出台。
二是要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重点检查22号令及其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对审批管理以及执业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对管理不规范的,要予以纠正。
三是要与中国证监会研究制定并出台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管理办法。要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出台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管理办法,解决证券业务资格管理严重缺位的问题,提高证券业务机构的竞争力和规范执业水平。
(二)继续支持和指导协会工作,发挥协会作用
协会在行业管理中承担着重要任务。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协会的沟通与联系,积极支持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并为协会有效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建设中的作用;协会要发挥熟悉行业情况的特点,要主动加强协作,多提意见和建议。协会在工作中发现的机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映。各地方在配合与合作中好的做法要继续保持,工作中有些地方还存在不协调因素的,要寻找原因,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完善管理工作程序,健全管理机制,保证审批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推动行业的规范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与服务,继续推动行业发展与进步
经过两年的努力,行业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打下了良好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管与服务,必须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进一步研究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律,总结行业自律管理的经验,切实加强对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监管。要以提高行业执业质量为中心,组织开展行业监管工作;要以解决会员关心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进一步充实对会员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要以提高评估师的执业素质为核心,为行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和发展后劲。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资产评估行业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我们要积极主动地研究并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调整和改进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为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同志们,今年资产评估行业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继续努力,积极工作,开拓创新,不断进取,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