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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土地管理红线的界定主要是对土地资源进行集中一致的管理提供条件,文章主要对土地管理红线的本质、坚持和落实土地管理红线的方法以及土地管理的建议进行介绍。
【关键词】土地管理;管理红线;管理建议
现阶段,由于我国的工业化发展进程在不断地推进,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大量的土地被商业化的使用,使可使用的土地资源数量逐步减少。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需品,同时也是社会经济增长的关键物质条件,当前经济社会的进步以及优化生态环境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土地的使用效率太低,同时土地资源的供应量严重缺乏。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土地资源的逐步缩减。当前土地资源受到三种因素的制约:数量、品质以及生态环境。为提升对土地管理的重视度,将土地管理进行红线的界定。红线的划定不仅能够强化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同时也符合科学发展的需要。
1、土地管理红线的本质
所谓土地管理红线就是对土地资源进行管理的底线。为了保障土地资源价值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使用,就必须将人与土地之间的关系作为土地管理的核心任务。土地的基本职能包括为人们的生存需要,促进社会经济的进步需求以及为生态环境的修复提供条件。同时依据土地的基本职能,可以将土地划分为三类,即生态用地、耕地以及建设用地,也就出现了数量红线、生态红线以及质量红线。
2、坚持和落实土地管理红线的方法
2.1严格落实三个不可以,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动
由于当前农村劳动力的不断流出以及当代农业的不断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动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在转变的过程中,不可以变动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可以更改土地职能,不可以使农民的权益受到损坏。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化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以上三个不可以原则。同时还应该注意严格落实农民的权益得到保证,承包人不可以用任何理由改变价格,使农民的权益受到破坏。土地最终的所有权是集体,土地的转变只是经营权的变化,不能使其所有权发生改变。当前土地用途的管理是一个重要的体制,耕地只可以农业使用。
2.2不断推动征地体制的革新,使征地补偿体系更加成熟
第一,根据土地的性质,分为公益性用地以及盈利性用地,不断使征地的范畴缩减。现阶段,我国并没有对以上两种用地的界限进行规定,而且大多数的盈利性用地都是以公益性用地的形式进行使用,由于征地的范畴较广,所以制约的力度就相对较小。依据国家出台的《决定》有关规定,征地的范畴将会逐步的缩减。未来征地体制革新的主要趋势是但土地的使用计划明确在城镇规划用地之外,通过准许利用农村的集体土地,而且为非公益性质的使用,农民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参加开发经营,同时还应该保障农民也是收益的乙方。在经过明确的划分“公共利益”的假定,逐步减小强制征地的范畴。第二,不断使征地的赔偿体系更加成熟,是征地的补偿标准逐步趋于完整,而且更加合理化。在有关文件《决定》中明确指出,在征收农村的土地时,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而且还应该依据同地同价的准则给予农民相应的赔偿。同时在相同的地区,对农民的补偿应该是同一个标准,征地的补偿不能依据因为项目的不同而发生改变。同时在征地的时候,应该保护农民的权利,包括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等,不断使征地补偿争议的协调体系更加成熟,使农民可以获得法律的帮助。第三,不断拓展安置的途径,使农民的工作、住所、以及社会的保障都没有任何担忧。从目前的情况上看,对农民的社会保障还比较受限,而且没有较高程度的保障程度。在有关文件《决定》中强调,要保证农民的就职,住所以及社会保障有合理的安置,使农民的基础生活可以得到长时间的保证。
3、对土地管理的建议
3.1不断修正土地管理法,强化土地管理红线的法律位置
强化对土地管理相关法令的她扭,不断强化土地管理红线的法律位置。符合土地集中一直管理的需求,必须创建完善成熟的土地集中一直管理的法令。利用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正的机会,增添有关数量、品质以及生态管理的法令,同时还应该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规定违背土地管理红线的处罚措施,依据法律的层面,强化土地管理红线在法律中的位置。
3.2不断增强计划之间的联系,强化责任的严格实施
不断使土地管理红线的指标体制更加成熟,逐步使核心指标为强制的约束力,创建空间计划的体系。并将全国主要的功能区计划以及土地使用的整体计划为基础根据,把土地管理红线的明确指标划分至每一层级的政府部门,使每个部门的责任更加清晰。同时各个地区都应该严格执行土地管理体制,主动安排修正有关计划,认真执行土地管理红线的每一项任务。
3.3不斷增强组织领导,使责任的审核更加清晰
每一级的政府部门都应该创建土地资源管理的部门,全面对土地资源的变动进行管理,创建由上到下的审核梯子,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同时还应该有完善的奖惩体制,对于考察的结果应该当作政府部门关键的职务免除指标。
3.4强化领导的整体协调,明确土地管理红线的战略位置
通过开展中央土地工作的有关会议,整体协调每一个相关部门的任务和责任,创建土地管理红线的共同责任体系,促进土地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相一致,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土地的使用和谐发展。
结语:
当前我国的土地资源及其缺乏,而它对人们的生存和发展有重要的作用,所以必须强化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革新,运用一些强制性的手段和措施,在政治、法令等方面对土地资源的使用进行限制,保证土地资源的有效合理使用,使其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应有的夹渣,促进我国的经济社会快速进步,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土地管理;管理红线;管理建议
现阶段,由于我国的工业化发展进程在不断地推进,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大量的土地被商业化的使用,使可使用的土地资源数量逐步减少。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需品,同时也是社会经济增长的关键物质条件,当前经济社会的进步以及优化生态环境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土地的使用效率太低,同时土地资源的供应量严重缺乏。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土地资源的逐步缩减。当前土地资源受到三种因素的制约:数量、品质以及生态环境。为提升对土地管理的重视度,将土地管理进行红线的界定。红线的划定不仅能够强化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同时也符合科学发展的需要。
1、土地管理红线的本质
所谓土地管理红线就是对土地资源进行管理的底线。为了保障土地资源价值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使用,就必须将人与土地之间的关系作为土地管理的核心任务。土地的基本职能包括为人们的生存需要,促进社会经济的进步需求以及为生态环境的修复提供条件。同时依据土地的基本职能,可以将土地划分为三类,即生态用地、耕地以及建设用地,也就出现了数量红线、生态红线以及质量红线。
2、坚持和落实土地管理红线的方法
2.1严格落实三个不可以,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动
由于当前农村劳动力的不断流出以及当代农业的不断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动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在转变的过程中,不可以变动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可以更改土地职能,不可以使农民的权益受到损坏。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化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以上三个不可以原则。同时还应该注意严格落实农民的权益得到保证,承包人不可以用任何理由改变价格,使农民的权益受到破坏。土地最终的所有权是集体,土地的转变只是经营权的变化,不能使其所有权发生改变。当前土地用途的管理是一个重要的体制,耕地只可以农业使用。
2.2不断推动征地体制的革新,使征地补偿体系更加成熟
第一,根据土地的性质,分为公益性用地以及盈利性用地,不断使征地的范畴缩减。现阶段,我国并没有对以上两种用地的界限进行规定,而且大多数的盈利性用地都是以公益性用地的形式进行使用,由于征地的范畴较广,所以制约的力度就相对较小。依据国家出台的《决定》有关规定,征地的范畴将会逐步的缩减。未来征地体制革新的主要趋势是但土地的使用计划明确在城镇规划用地之外,通过准许利用农村的集体土地,而且为非公益性质的使用,农民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参加开发经营,同时还应该保障农民也是收益的乙方。在经过明确的划分“公共利益”的假定,逐步减小强制征地的范畴。第二,不断使征地的赔偿体系更加成熟,是征地的补偿标准逐步趋于完整,而且更加合理化。在有关文件《决定》中明确指出,在征收农村的土地时,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而且还应该依据同地同价的准则给予农民相应的赔偿。同时在相同的地区,对农民的补偿应该是同一个标准,征地的补偿不能依据因为项目的不同而发生改变。同时在征地的时候,应该保护农民的权利,包括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等,不断使征地补偿争议的协调体系更加成熟,使农民可以获得法律的帮助。第三,不断拓展安置的途径,使农民的工作、住所、以及社会的保障都没有任何担忧。从目前的情况上看,对农民的社会保障还比较受限,而且没有较高程度的保障程度。在有关文件《决定》中强调,要保证农民的就职,住所以及社会保障有合理的安置,使农民的基础生活可以得到长时间的保证。
3、对土地管理的建议
3.1不断修正土地管理法,强化土地管理红线的法律位置
强化对土地管理相关法令的她扭,不断强化土地管理红线的法律位置。符合土地集中一直管理的需求,必须创建完善成熟的土地集中一直管理的法令。利用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正的机会,增添有关数量、品质以及生态管理的法令,同时还应该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规定违背土地管理红线的处罚措施,依据法律的层面,强化土地管理红线在法律中的位置。
3.2不断增强计划之间的联系,强化责任的严格实施
不断使土地管理红线的指标体制更加成熟,逐步使核心指标为强制的约束力,创建空间计划的体系。并将全国主要的功能区计划以及土地使用的整体计划为基础根据,把土地管理红线的明确指标划分至每一层级的政府部门,使每个部门的责任更加清晰。同时各个地区都应该严格执行土地管理体制,主动安排修正有关计划,认真执行土地管理红线的每一项任务。
3.3不斷增强组织领导,使责任的审核更加清晰
每一级的政府部门都应该创建土地资源管理的部门,全面对土地资源的变动进行管理,创建由上到下的审核梯子,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同时还应该有完善的奖惩体制,对于考察的结果应该当作政府部门关键的职务免除指标。
3.4强化领导的整体协调,明确土地管理红线的战略位置
通过开展中央土地工作的有关会议,整体协调每一个相关部门的任务和责任,创建土地管理红线的共同责任体系,促进土地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相一致,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土地的使用和谐发展。
结语:
当前我国的土地资源及其缺乏,而它对人们的生存和发展有重要的作用,所以必须强化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革新,运用一些强制性的手段和措施,在政治、法令等方面对土地资源的使用进行限制,保证土地资源的有效合理使用,使其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应有的夹渣,促进我国的经济社会快速进步,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