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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从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存在问题入手,分析影响其开放的阻碍因素,并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社会;开放
随着时代与社会的进步,信息资源己成为一个网络化和开放型的概念,而高校图书馆以其自身的优势与特点正逐渐在整个信息资源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当前大数据信息时代中己经完全成为一个极为关键的枢纽。因此,高校图书馆突破固有的界限和领域,更加务实积极地融入到社会信息和社会教育中去,从中实现面向社会大众的知识共享、文化共享和信息资源共享必将是高校图书馆探索和思考的一种运作模式和发展潮流。
一、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现状
虽然国内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做出了一些有益探索,但国内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的规模和效果并不尽如人意。目前全国只有部分省市的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开放的省市中面向社会开放的高校图书馆数量小、开放规模有限。目前只有少数高校图书馆对外开放,开放的形式局限于办理借阅证(手续复杂)、馆内阅览等单一化的服务形式,离社会读者的期望相差甚远。甚至在开放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些负面影响,例如挤占高校图书馆读者的阅览座位、图书馆文献流失、外借文献资源不归还等现象。
二、制约我国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因素
目前,我国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处在一个相对缓慢的发展时期。尽管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理念己深入人心,但要达到甚至超越国外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规模和水平,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在现阶段,主要受以下几个方面因素制约:
1.公共图书馆数量不足
对社会开放后会产生社会读者与校内读者争抢资源的矛盾,这是高校图书馆最担心的问题。在我国,截止到2014年底,共有3117个公共图书馆,按照13.6亿人口总数计算,平均每43.6万人才拥有一个公共图书馆。两者相比较,差距凸显,如若全面实行对外开放,中国2358所高校图书馆除了要服务于教学、科研的任务外,还要分担大量本应由公共图书馆履行的社会职能,其困难显而易见。
2.高校图书馆自身建设有欠缺
在现阶段,我国高校普遍快速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在图书馆的建设过程中,更多考虑的是如何服务本校读者,而甚少考虑或是基本不考虑社会化服务的发展需求。由此从一开始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就形成制约因素,使后续的社会化服务出现瓶颈,难以实施。有的图书馆本身面临校内的压力,连满足本校读者的需求都捉襟见肘,为社会服务更是无从谈起。例如:一些高校图书馆阅览座位紧张,每遇考试前学生需要一大早排队以求一座,其场面之壮观、之“惨烈”,堪比春运购票,令人感慨。在这种状况下,部分高校图书馆对社会开放所持的谨慎甚至是反对态度也就不难理解了。
3.缺乏相应法规的明确和规范
虽然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中,要求“有条件的高校图书馆应尽可能向社会读者和社区读者开放”,但其中的界定并不明确,“有条件”和“尽可能”都比较含糊,最终解释权给了高校图书馆,高校图书馆完全可能以自己不具备足够的条件为由拒绝开放,或者只是很浅层次上的开放,流于形式。有鉴于此,在我国的《图书馆法》迟迟没有制定、出台的背景下,需要政府部门确立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化服务职能,在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范围、形式和具体做法上给予一定的明确指导和规范。
三、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几点建议
1.以高校图书馆联盟的形式开展社会化服务
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不应该是图书馆个体的单打独斗,而应该在一定区域、一定范围内组成高校图书馆联盟,对社会化服务的具体内容、形式、过程、效果进行行之有效的整体性研究,并遵循制定的规则及具体措施,在联盟的统一管理和协调下,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首先,高校图书馆应在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领导下成立社会化服务联盟,明确联盟中的各组织成员及其职责,统筹联盟中各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化发展目标,协调各高校图书馆之间的社会化服务内容;其次,建立合理的联盟社会化战略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会化实施步骤,引导高校图书馆科学地开展社会化服务活动。
2.制定《图书馆法》以及社会化服务相关制度
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涉及图书馆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是远远滞后的。虽然图书馆界长期以来一直为之努力,但是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一部专门的《图书馆法》出台,也没有制定与社会化服务相关的制度,造成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进而影响到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因此,我国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要想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和长足发展,必须要有相关法律制度作为强有力的保障和指导。当前,图书馆界各协会应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向政府有关部门大力呼吁并积极推进,争取早日制定出台《图书馆法》及高校社会化服务的相关政策法规,对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化服务职能,以及高校图书馆应对社会所承担的义务,进行明确和界定,在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范围、程度、形式、服务项目、经费支撑和具体实施上给予专业性指导,以便具备条件的高校图书馆以此为依据,推动社会化服务的实施,发挥高校图书馆的资源优势,充分体现高校在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而条件尚不成熟的高校图书馆,也可以从相关法规条文的要求中,找出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从而改善自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为后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3.完善高校图书馆自身建设
首先,要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各馆要根据自身条件,有针对性、目的性地改善社会化服务硬件,结合本馆社会化服务策略和方向,适度调整纸质文献和数字资源建设内容,以适应社会读者需求的多样性。其次,完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化服务不是简单地局限于对校外读者开放,而是要利用图书馆优势,整合信息资源,为个人、企业提供专利申请、定题服务、科技查新等“一站式”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服务质量及服务效率与图书馆工作人员是密不可分的。完善图书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可采取两种模式进行:一是注重挖掘内部潜力,鼓励职工自我学习,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二是加大图书馆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以学科化专业服务为发展主体,为社会化服务提供支撑。
高校图书馆在向社会开放的过程中,应该量力而行和稳步而行,不应该出现为了获得片面上的“成绩”与“噱头”去急功近利,更不应该绝对自目地把公共图书馆的职责全部包揽过来。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是一个具有时代性和挑战性的课题,更是创新创业背景下高校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一个突破点与亮点、高校图书馆应该依循科学务实的工作理念与技术手段,一边探索一边补充调整,一边拓展前进,使高校图书馆在向社会开放的过程中大力发挥正能量,全力消除负能量。
参考文献
[1] 赖永忠. 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研究[J].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16(4).
[2] 任杏莉,余力. 陕西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问题与对策[J]. 商洛学院学报, 2016(4).
[3] 郑璐. 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再思考[J]. 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5).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社会;开放
随着时代与社会的进步,信息资源己成为一个网络化和开放型的概念,而高校图书馆以其自身的优势与特点正逐渐在整个信息资源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当前大数据信息时代中己经完全成为一个极为关键的枢纽。因此,高校图书馆突破固有的界限和领域,更加务实积极地融入到社会信息和社会教育中去,从中实现面向社会大众的知识共享、文化共享和信息资源共享必将是高校图书馆探索和思考的一种运作模式和发展潮流。
一、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现状
虽然国内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做出了一些有益探索,但国内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的规模和效果并不尽如人意。目前全国只有部分省市的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开放的省市中面向社会开放的高校图书馆数量小、开放规模有限。目前只有少数高校图书馆对外开放,开放的形式局限于办理借阅证(手续复杂)、馆内阅览等单一化的服务形式,离社会读者的期望相差甚远。甚至在开放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些负面影响,例如挤占高校图书馆读者的阅览座位、图书馆文献流失、外借文献资源不归还等现象。
二、制约我国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因素
目前,我国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处在一个相对缓慢的发展时期。尽管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理念己深入人心,但要达到甚至超越国外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规模和水平,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在现阶段,主要受以下几个方面因素制约:
1.公共图书馆数量不足
对社会开放后会产生社会读者与校内读者争抢资源的矛盾,这是高校图书馆最担心的问题。在我国,截止到2014年底,共有3117个公共图书馆,按照13.6亿人口总数计算,平均每43.6万人才拥有一个公共图书馆。两者相比较,差距凸显,如若全面实行对外开放,中国2358所高校图书馆除了要服务于教学、科研的任务外,还要分担大量本应由公共图书馆履行的社会职能,其困难显而易见。
2.高校图书馆自身建设有欠缺
在现阶段,我国高校普遍快速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在图书馆的建设过程中,更多考虑的是如何服务本校读者,而甚少考虑或是基本不考虑社会化服务的发展需求。由此从一开始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就形成制约因素,使后续的社会化服务出现瓶颈,难以实施。有的图书馆本身面临校内的压力,连满足本校读者的需求都捉襟见肘,为社会服务更是无从谈起。例如:一些高校图书馆阅览座位紧张,每遇考试前学生需要一大早排队以求一座,其场面之壮观、之“惨烈”,堪比春运购票,令人感慨。在这种状况下,部分高校图书馆对社会开放所持的谨慎甚至是反对态度也就不难理解了。
3.缺乏相应法规的明确和规范
虽然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中,要求“有条件的高校图书馆应尽可能向社会读者和社区读者开放”,但其中的界定并不明确,“有条件”和“尽可能”都比较含糊,最终解释权给了高校图书馆,高校图书馆完全可能以自己不具备足够的条件为由拒绝开放,或者只是很浅层次上的开放,流于形式。有鉴于此,在我国的《图书馆法》迟迟没有制定、出台的背景下,需要政府部门确立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化服务职能,在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范围、形式和具体做法上给予一定的明确指导和规范。
三、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几点建议
1.以高校图书馆联盟的形式开展社会化服务
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不应该是图书馆个体的单打独斗,而应该在一定区域、一定范围内组成高校图书馆联盟,对社会化服务的具体内容、形式、过程、效果进行行之有效的整体性研究,并遵循制定的规则及具体措施,在联盟的统一管理和协调下,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首先,高校图书馆应在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领导下成立社会化服务联盟,明确联盟中的各组织成员及其职责,统筹联盟中各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化发展目标,协调各高校图书馆之间的社会化服务内容;其次,建立合理的联盟社会化战略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会化实施步骤,引导高校图书馆科学地开展社会化服务活动。
2.制定《图书馆法》以及社会化服务相关制度
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涉及图书馆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是远远滞后的。虽然图书馆界长期以来一直为之努力,但是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一部专门的《图书馆法》出台,也没有制定与社会化服务相关的制度,造成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进而影响到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因此,我国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要想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和长足发展,必须要有相关法律制度作为强有力的保障和指导。当前,图书馆界各协会应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向政府有关部门大力呼吁并积极推进,争取早日制定出台《图书馆法》及高校社会化服务的相关政策法规,对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化服务职能,以及高校图书馆应对社会所承担的义务,进行明确和界定,在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范围、程度、形式、服务项目、经费支撑和具体实施上给予专业性指导,以便具备条件的高校图书馆以此为依据,推动社会化服务的实施,发挥高校图书馆的资源优势,充分体现高校在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而条件尚不成熟的高校图书馆,也可以从相关法规条文的要求中,找出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从而改善自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为后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3.完善高校图书馆自身建设
首先,要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各馆要根据自身条件,有针对性、目的性地改善社会化服务硬件,结合本馆社会化服务策略和方向,适度调整纸质文献和数字资源建设内容,以适应社会读者需求的多样性。其次,完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化服务不是简单地局限于对校外读者开放,而是要利用图书馆优势,整合信息资源,为个人、企业提供专利申请、定题服务、科技查新等“一站式”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服务质量及服务效率与图书馆工作人员是密不可分的。完善图书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可采取两种模式进行:一是注重挖掘内部潜力,鼓励职工自我学习,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二是加大图书馆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以学科化专业服务为发展主体,为社会化服务提供支撑。
高校图书馆在向社会开放的过程中,应该量力而行和稳步而行,不应该出现为了获得片面上的“成绩”与“噱头”去急功近利,更不应该绝对自目地把公共图书馆的职责全部包揽过来。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是一个具有时代性和挑战性的课题,更是创新创业背景下高校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一个突破点与亮点、高校图书馆应该依循科学务实的工作理念与技术手段,一边探索一边补充调整,一边拓展前进,使高校图书馆在向社会开放的过程中大力发挥正能量,全力消除负能量。
参考文献
[1] 赖永忠. 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研究[J].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16(4).
[2] 任杏莉,余力. 陕西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问题与对策[J]. 商洛学院学报, 2016(4).
[3] 郑璐. 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再思考[J]. 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