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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月至1996年8月以紫杉醇为主治疗晚期复发性和/或转移性癌23例,男7例,女16例,年龄28岁至63岁,中位年龄49岁。有效率69.5%,其中CR13%,PR56.5%,10例至今已生存1年,8例仍处于CR或PR。毒副反应主要是轻度恶心、骨髓抑制、神经毒性,本组无因治疗而引起的死亡。作者认为以紫杉醇为主的化疗疗效满意,毒性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