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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同家发改委发布《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实施方案》,正式肩动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至此,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中的340家石化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约2000家石化企业等,今后将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明确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应每年向管理部门报送上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