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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股文,是明清科举考试中的一种文体,而戏曲是一种传统的文学艺术形式,二者在内容和功能作用上均不相同。然而由于八股文和戏曲剧本在文体上均具有"代言"的特征,且明代的一些戏曲作家和理论家在八股文创作上同时也享有盛名,因而对于二者之间关系的产生便有了客观的基础和必然性;而在明清科举取士的背景下,二者的关系又具有某种夸张和附会的特点。我们通过对八股文与戏曲关系的梳理和分析,对二者关系产生的必然性和附会性有了客观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