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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区、县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1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一、各级地税、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