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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北京市、浙江省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对其2007~2012年中环境信息披露状况分别从数量与质量两个层面进行分析与比较,并首次从区域环境规制强度的层面对比较结果进行解释。基于规制层面的研究结果显示:区域性环境信息披露规制的发布及其制定层面的强度,均会对环境信息披露的数量与质量造成显著影响;区域性环境信息披露规制的强度是造成两省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