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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东南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有序、科学协调的开展离不开法律制度的保障作用,另一方面,法制保障又是该地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渝东南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法制保障还存在立法不完善、宣传不到位、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从综合系统的角度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加强渝东南民族地区各级党委对农村法制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渝东南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相关立法工作,加大对渝东南民族地区新农村法制建设工作的投入,逐步提高渝东南民族地区农村干部和农民的法律素质等等,以期扎实有效地推动该地区新农村建设朝着既定的目标取得更大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