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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放那阵子,北京常能见到一些老外穿着印有“我登上了长城”字样的T恤游荡,后来流行文化衫,老外们的前胸后背上就爬满了“别理我烦着呢!”、“巨搓火”、“我的心思你不懂”等等。原以为那只是入乡随俗闹着玩的,到了国外,我才发现汉字是老外眼里最美的“洋文”。
一次在电视里,有个身着便装的政客到某小区拉拢民心,他一脸诚恳地对镜头大谈施政理想,但他的衬衫左胸位置,却分明印着一个巨大的“笨”字,无意中泄露了他的政治能力。不知道是不是他们的翻译家把《老子》的“大智若愚”译成了“聪明人就像笨蛋一样”。
最让人满头雾水的,是一次在德国酒吧,竟然见到一位妇女结实而多毛的三头肌部位,赫然纹着“屎、尖”二字,当场晕倒。估计老外看到我的同胞身上的“I Love Peep”(我爱撒尿)时感受大致相同。
在老外眼里,认写中国字一直是件难事。甚至,有的老外能用汉语同中国人交流,却不会写也看不懂中文。但看不懂并不妨碍老外把中国字当作艺术品来欣赏。去年夏天,按照先进文化的要求,我们国家在巴黎搞了一回“中国文化节”,塞纳河边、蓬皮杜艺术中心广场、埃菲尔铁塔下又多了一景儿———为外国人起中文名字。比如,PHILIPPE把他的名字译成汉字“菲利普”;PAUL写成“保罗”,毛笔书写,大方工整,书法水平不高没关系,绝对正宗。从提供此项服务的同胞的数量上看,来求“墨宝”者不少,生意大概不错。
在巴黎的一些杂品、餐具店里也常能看见以中国字如“国”、“水”、“风”为装饰图案的餐具。年轻人穿的T恤衫上也爱印上一两个汉字。笔者还看见一个以中国字为背景的商业广告,两者内容风马牛不相及,画面上出现的若干中国字也连不成句,但因为有了汉字,兴许能令行人多望几眼。中国文化正在一点点迈向世界,被白皮肤、黑皮肤的人们所喜爱。
在巴黎,常看见穿着棉麻质地对襟、盘扣上衣者,除了情有独钟外,别无理由。而这种情况绝非巴黎才有,欧洲其他大城市,如阿姆斯特丹、布鲁塞尔等也大致如此。说这是欧洲时下的一种“潮流”,似乎并不过分。
也许还有人觉得,把中国字挂在家里、夹在书里过于含蓄,不符合西方人的性格,又一现象随即流行:在肩膀、前胸或后背用中文刺青,有刺“风”字的,有刺“永”、“龙”字的———主要是年轻人,男者居多,小姑娘也不少。
汉字不光出口到欧美等发达国家,在亚非拉等第三世界兄弟身上,也常能看到汉字的光芒。比如在巴西,几乎很难碰到一个身上没有打孔、没有纹身的年轻人,这些人当中,约1/3的人身上有一个或多个莫名其妙的汉字。汉字已然是一种极度流行的装饰元素。衣服上印英文的不常见,而且容易受到民族主义者的敌视,印有汉字的衣服却比比皆是。我看到的能组成意思的甚少,多数人身上的汉字纯粹是偶然组合。我常碰到这样的尴尬,一个家伙指着手臂上的奇怪组合问我意思,我只能胡编乱造,糊弄了事。
在巴西尼亚中央车站的纹身小摊上,每个摊主都摆着一堆打死也不认识的汉字供人挑选。我的到来直接促成了巴西汉字连字成词句的跃进。比如一个学生额头上纹着“革命不是请客吃饭”、“要斗私批修”、“毛毛虫我不怕”等等,都是拜我所赐。
之所以出现这种汉字先于汉语红遍全球的现象,可能仅仅因为汉字的造型在人们心目中普遍引起神秘美观的感受。在他们看来,字的含义无关紧要,比如男人身上刺上“女”字,美女臂上刺上“丑”字都无所谓,关键是中国字那撇捺折勾的造型吸引着他们。汉字其实已超越其自身含义,成为一种装饰图案,并深入到外国人的生活中。这种对异族文化猎奇式的租用,也许和对异族文化的“妖魔化”性质差不多,都代表了对异己文化原初意义的“粗暴践踏”。但作为生活在异域的中国人,在几乎找不到人说中文的情况下还能不时看到汉字,多少有一种难以言传的温暖。
不要以为只有外国老百姓才认可汉字的“酷”状,事实上,国外的明星、文艺界大佬对汉字的钟情,一点儿也不亚于前述的那些打孔青年。我就亲眼目睹过德国的“新表”大师伊门多夫挽起西装袖子,露出他左臂上刺着的“左”字。他说这是六十年代他跟老师博伊斯“闹革命”时留下的纪念,那时他们狂热地追踪着“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左倾线索,梦想着把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后来资产阶级了,也就只在画里去批判批判了。还有前一阵子媒体热炒的、具有强烈越轨倾向的大牌歌星布兰妮,更是公开说要在自己的私处刺上纹身,而所选的字迹将会是我们的汉字,真不知是应该感到侮辱还是觉得颂扬。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在中国,必定会有同胞手持大粪,愤怒地砸将过去。
不错,汉字在老外们眼里,的确是最美的“洋文”,徐冰同志的《析世鉴》天书能得以获得超额成功,某种程度上也正是借助了老外们对汉字的这种神妙莫测的关爱。但最最令人扬眉吐气的证据还是NBA的那些”超人“们,十有八九都在身上留下汉字的踪迹。曾有好事者加以完全统计,且看:
艾弗森对球队的“忠”写在脖子上。
美国记者问了姚明一个有趣的问题:“在NBA的菜鸟球季,有什么让你留下深刻印象?”姚明还真答得“绘声绘影”,印象最深的是一些球员的汉字文身!
姚明说:“我很惊讶会有那么多的NBA球员在身上文上汉字,有些汉字对我来说,还是一些生字,有些字则根本不知所云,但对我来说这十分有趣,它一方面显示了NBA的国际化,也张扬了球员的个性。总之我很高兴能在NBA中看到那么多汉字。”
或许是美国纽约街头文化的强势,带动了球员们的文身风气,而在林林总总、古里古怪的文身出现之后,汉字文身也跟着现“身”了!
首开汉字文身先河的应该是前纽约尼克斯的球员、目前效力金块(Nuggets)的坎比,他在右手臂上文了两个大大的汉字“勉族”,非常的显眼,也让华人看得莫名其妙,就不知道中华大地56个民族之中,几时出了一个“勉族”?
此风一开,我们就在NBA球员身上看到更多的汉字,有的看得懂,有的懵懵懂懂,有的就不得不这样说:“每一个字都看得懂,放在一起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如果从流行的角度来看,黑人球员爱上汉字文身,也不失为对中华文化的一种宣传——纵然这样的宣传只能是在很浅的“肌肤”之上。
费城76人的当家球员艾弗森,外号“战神”,他在脖子上就文上了一个“忠”字。记者问他这个“忠”字到底何解?他说:“我对我的球队忠心,也对我的家庭忠心。”
事实上,如果要艾弗森把衣服都脱了,我们会发现,他全身上下文身的地方竟有20来处之多,有的是图案,有的是英文,连小小的手指头也不放过,能“文”就“文”。啊!他身上倒是又发现另外一个汉字“仰”,就文在右手的手腕处,而这个“仰”字他也有一番诠释:他信仰他自己。
有记者问他,为什么喜欢汉字文身?他倒是答得干脆,因为喜欢。
他的身体就是一片文身“看板”,如果NBA真要举办一个“文身”龙虎榜,他肯定是“中英兼通”,又有艺术细胞的“精英分子”。
姚明的队友——吉姆·杰克逊有空的时候,或许会和姚明“之乎者也”一番,因为,过去两年来,杰克逊的球实在打得不怎么样,可他就是文身的“文章”做得好,在他身上就文上了这样的一串汉字:“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老外记者看到懵查查,华人一见就不禁要对他竖起大拇指:“这是一名有学问的球员,孺子可教也!”
33岁的杰克逊在NBA闯荡了11年,早期在小牛(Mavericks)也曾有很风光的时候,后来球越打越糟,沦落到不同球会“跑龙套”,而他也很知命,知道自己的局限,不愧是“自知者明”啊!
没有资料显示杰克逊是在何时在身上文了这么一段“道德经”,从杰克逊的浮沉岁月来看,或许是他在97年被迫离开小牛的时候吧。
始终不知道网队(Nets)前锋肯扬·马丁为了什么事要“患得患失”。然而,他却把这四个汉字文在左手小臂内侧,只要他一扣篮,马上就让人看到“患得患失”。
他说,这个文身是要警惕自己永远不要满足于现状,到职业生涯结束时,可以骄傲地面对自己、家人和球迷。
可“患得患失”是这个意思吗?他大概是让“患得患失”的文身师傅给骗了,把一种忐忑心情写照说成是“永不满足”。
最好笑的还是看到一篇有关他的文章的报道,老外记者竟把“患得患失”说成是日文,真是叫大家一起“患得患失”了!
一次在电视里,有个身着便装的政客到某小区拉拢民心,他一脸诚恳地对镜头大谈施政理想,但他的衬衫左胸位置,却分明印着一个巨大的“笨”字,无意中泄露了他的政治能力。不知道是不是他们的翻译家把《老子》的“大智若愚”译成了“聪明人就像笨蛋一样”。
最让人满头雾水的,是一次在德国酒吧,竟然见到一位妇女结实而多毛的三头肌部位,赫然纹着“屎、尖”二字,当场晕倒。估计老外看到我的同胞身上的“I Love Peep”(我爱撒尿)时感受大致相同。
在老外眼里,认写中国字一直是件难事。甚至,有的老外能用汉语同中国人交流,却不会写也看不懂中文。但看不懂并不妨碍老外把中国字当作艺术品来欣赏。去年夏天,按照先进文化的要求,我们国家在巴黎搞了一回“中国文化节”,塞纳河边、蓬皮杜艺术中心广场、埃菲尔铁塔下又多了一景儿———为外国人起中文名字。比如,PHILIPPE把他的名字译成汉字“菲利普”;PAUL写成“保罗”,毛笔书写,大方工整,书法水平不高没关系,绝对正宗。从提供此项服务的同胞的数量上看,来求“墨宝”者不少,生意大概不错。
在巴黎的一些杂品、餐具店里也常能看见以中国字如“国”、“水”、“风”为装饰图案的餐具。年轻人穿的T恤衫上也爱印上一两个汉字。笔者还看见一个以中国字为背景的商业广告,两者内容风马牛不相及,画面上出现的若干中国字也连不成句,但因为有了汉字,兴许能令行人多望几眼。中国文化正在一点点迈向世界,被白皮肤、黑皮肤的人们所喜爱。
在巴黎,常看见穿着棉麻质地对襟、盘扣上衣者,除了情有独钟外,别无理由。而这种情况绝非巴黎才有,欧洲其他大城市,如阿姆斯特丹、布鲁塞尔等也大致如此。说这是欧洲时下的一种“潮流”,似乎并不过分。
也许还有人觉得,把中国字挂在家里、夹在书里过于含蓄,不符合西方人的性格,又一现象随即流行:在肩膀、前胸或后背用中文刺青,有刺“风”字的,有刺“永”、“龙”字的———主要是年轻人,男者居多,小姑娘也不少。
汉字不光出口到欧美等发达国家,在亚非拉等第三世界兄弟身上,也常能看到汉字的光芒。比如在巴西,几乎很难碰到一个身上没有打孔、没有纹身的年轻人,这些人当中,约1/3的人身上有一个或多个莫名其妙的汉字。汉字已然是一种极度流行的装饰元素。衣服上印英文的不常见,而且容易受到民族主义者的敌视,印有汉字的衣服却比比皆是。我看到的能组成意思的甚少,多数人身上的汉字纯粹是偶然组合。我常碰到这样的尴尬,一个家伙指着手臂上的奇怪组合问我意思,我只能胡编乱造,糊弄了事。
在巴西尼亚中央车站的纹身小摊上,每个摊主都摆着一堆打死也不认识的汉字供人挑选。我的到来直接促成了巴西汉字连字成词句的跃进。比如一个学生额头上纹着“革命不是请客吃饭”、“要斗私批修”、“毛毛虫我不怕”等等,都是拜我所赐。
之所以出现这种汉字先于汉语红遍全球的现象,可能仅仅因为汉字的造型在人们心目中普遍引起神秘美观的感受。在他们看来,字的含义无关紧要,比如男人身上刺上“女”字,美女臂上刺上“丑”字都无所谓,关键是中国字那撇捺折勾的造型吸引着他们。汉字其实已超越其自身含义,成为一种装饰图案,并深入到外国人的生活中。这种对异族文化猎奇式的租用,也许和对异族文化的“妖魔化”性质差不多,都代表了对异己文化原初意义的“粗暴践踏”。但作为生活在异域的中国人,在几乎找不到人说中文的情况下还能不时看到汉字,多少有一种难以言传的温暖。
不要以为只有外国老百姓才认可汉字的“酷”状,事实上,国外的明星、文艺界大佬对汉字的钟情,一点儿也不亚于前述的那些打孔青年。我就亲眼目睹过德国的“新表”大师伊门多夫挽起西装袖子,露出他左臂上刺着的“左”字。他说这是六十年代他跟老师博伊斯“闹革命”时留下的纪念,那时他们狂热地追踪着“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左倾线索,梦想着把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后来资产阶级了,也就只在画里去批判批判了。还有前一阵子媒体热炒的、具有强烈越轨倾向的大牌歌星布兰妮,更是公开说要在自己的私处刺上纹身,而所选的字迹将会是我们的汉字,真不知是应该感到侮辱还是觉得颂扬。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在中国,必定会有同胞手持大粪,愤怒地砸将过去。
不错,汉字在老外们眼里,的确是最美的“洋文”,徐冰同志的《析世鉴》天书能得以获得超额成功,某种程度上也正是借助了老外们对汉字的这种神妙莫测的关爱。但最最令人扬眉吐气的证据还是NBA的那些”超人“们,十有八九都在身上留下汉字的踪迹。曾有好事者加以完全统计,且看:
艾弗森对球队的“忠”写在脖子上。
美国记者问了姚明一个有趣的问题:“在NBA的菜鸟球季,有什么让你留下深刻印象?”姚明还真答得“绘声绘影”,印象最深的是一些球员的汉字文身!
姚明说:“我很惊讶会有那么多的NBA球员在身上文上汉字,有些汉字对我来说,还是一些生字,有些字则根本不知所云,但对我来说这十分有趣,它一方面显示了NBA的国际化,也张扬了球员的个性。总之我很高兴能在NBA中看到那么多汉字。”
或许是美国纽约街头文化的强势,带动了球员们的文身风气,而在林林总总、古里古怪的文身出现之后,汉字文身也跟着现“身”了!
首开汉字文身先河的应该是前纽约尼克斯的球员、目前效力金块(Nuggets)的坎比,他在右手臂上文了两个大大的汉字“勉族”,非常的显眼,也让华人看得莫名其妙,就不知道中华大地56个民族之中,几时出了一个“勉族”?
此风一开,我们就在NBA球员身上看到更多的汉字,有的看得懂,有的懵懵懂懂,有的就不得不这样说:“每一个字都看得懂,放在一起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如果从流行的角度来看,黑人球员爱上汉字文身,也不失为对中华文化的一种宣传——纵然这样的宣传只能是在很浅的“肌肤”之上。
费城76人的当家球员艾弗森,外号“战神”,他在脖子上就文上了一个“忠”字。记者问他这个“忠”字到底何解?他说:“我对我的球队忠心,也对我的家庭忠心。”
事实上,如果要艾弗森把衣服都脱了,我们会发现,他全身上下文身的地方竟有20来处之多,有的是图案,有的是英文,连小小的手指头也不放过,能“文”就“文”。啊!他身上倒是又发现另外一个汉字“仰”,就文在右手的手腕处,而这个“仰”字他也有一番诠释:他信仰他自己。
有记者问他,为什么喜欢汉字文身?他倒是答得干脆,因为喜欢。
他的身体就是一片文身“看板”,如果NBA真要举办一个“文身”龙虎榜,他肯定是“中英兼通”,又有艺术细胞的“精英分子”。
姚明的队友——吉姆·杰克逊有空的时候,或许会和姚明“之乎者也”一番,因为,过去两年来,杰克逊的球实在打得不怎么样,可他就是文身的“文章”做得好,在他身上就文上了这样的一串汉字:“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老外记者看到懵查查,华人一见就不禁要对他竖起大拇指:“这是一名有学问的球员,孺子可教也!”
33岁的杰克逊在NBA闯荡了11年,早期在小牛(Mavericks)也曾有很风光的时候,后来球越打越糟,沦落到不同球会“跑龙套”,而他也很知命,知道自己的局限,不愧是“自知者明”啊!
没有资料显示杰克逊是在何时在身上文了这么一段“道德经”,从杰克逊的浮沉岁月来看,或许是他在97年被迫离开小牛的时候吧。
始终不知道网队(Nets)前锋肯扬·马丁为了什么事要“患得患失”。然而,他却把这四个汉字文在左手小臂内侧,只要他一扣篮,马上就让人看到“患得患失”。
他说,这个文身是要警惕自己永远不要满足于现状,到职业生涯结束时,可以骄傲地面对自己、家人和球迷。
可“患得患失”是这个意思吗?他大概是让“患得患失”的文身师傅给骗了,把一种忐忑心情写照说成是“永不满足”。
最好笑的还是看到一篇有关他的文章的报道,老外记者竟把“患得患失”说成是日文,真是叫大家一起“患得患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