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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至2001年1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和江苏省委、省纪委及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贾永祥、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刘实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慕、马案件涉及领导干部人数之多,违纪违法金额之大,案件情节之复杂,造成的后果之严重,实属罕见。这是一起典型的团伙性腐败案件。慕绥新因受贿金额特别巨大,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马向东因贪污、受贿金额特别巨大,被判处死刑。同时,司法机关对慕、马等案涉及的一批重要案件也相继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