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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代孕合同有条件的合法化具有法理基础和现实意义。代孕行为是代孕母亲向委托方夫妻提供身体利益的过程,涉及代孕母亲重大物质性人格权益。代孕行为的内容和形态与为完成他人事务而提供服务的受托人义务较为接近,但代孕合同关系与委托不能等同,应排除转委托规则的适用,也不能赋予委托夫妻无限制的解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