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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合理的工程造价控制是保证质量、工期的基础。从市场经济角度分析,一项建设项目任务承揽权的竞争主要是对工程造价的竞争,谁在工程建设中既能确保工期、质量,又能利用自身资源控制有效成本,把握合理的报价,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社会的、经济的效益,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主动,取得成功。反之不合理的工程造价控制将会导致工程建设质量、工期的无法控制。
关键词: 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探讨
1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前工程造价的合理有效控制
工程造价的控制,应是建筑市场各行为主体单位的共同职责。其控制原则应是:科学、客观、有效、合理的。
1. 1业主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原动力,其行为对建设项目的各方主体行为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
①、应该由项目的提出开始,就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的基建程序严格办理,因为各道程序均涉及工程最终造价的成本控制问题。
②、在组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时,就应该包括专业的工程造价人员参加。
③、在提出项目设计任务书时,应客观、实际、量力而行。
④、选择好有实力的、有信誉的咨询机构提前介入,以弥补业主在项目前期阶段业务上的不足。
⑤、编制或控制好工程建设的招标文件,包括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或材料等。
⑥、要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特别是征地、拆迁、外围环境保障等。
⑦、业主单位要经常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参观借鉴别的先进的项目管理经验,不断的完善自身管理。
⑧、业主作为项目建设的全权责任者,应在“三控制”上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特别是涉及造价管理方面的应系统、全面、并具有可操作性。
⑨、要严格执行《合同法》中的基本原则,对投机钻营的施工企业要有对策,切莫让其腐蚀了业主,使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⑩、推行行之有效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制,使量价分离。竞争单价,也就是竞争工艺,竞争工艺,就是竞争技术、竞争管理、竞争实力。
1. 2设计单位:是项目造价形成的源头,他是建筑的龙头,在造价管理中地位和作用特殊。
①、设计意图要服务经济,经济要体现设计,设计要符合客观的理念。
②、推行限額设计。在市场经济中,动力的背后是利益,要用经济手段调动设计人员的创新性、创造性工作,设计中要进行多方案优化组合,对设计成果要有单位品牌意识。
③、鼓励推行“四新”,即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④、要加强地质、勘探、地形测量等设计前期准备工作,尽可能避免施工期间因地质、地形变化而引起设计变更,从而导致工程造价的失控。
⑤、对特殊情况下的设计变更,要充分论证,不能盲从,并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
1. 3监理或咨询单位:监理或咨询单位是一种中介服务机构,其服务方式就是利用自己的智慧和经验,掌握同行业信息量大的特点而服务于受聘单位,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两方面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对事前介入的监理或咨询机构,要切实做好业主的参谋和关键问题的把关两个方面的工作,参谋是基础是前提,把关是关键,要改变事后被动控制为业主事前主动控制。
1.4政府职能部门:要在还建筑市场本来面目上做文章,制定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和检查落实制度,要鼓励先进,用市场调节的手段淘汰落后的单位,使建筑市场各行为主体单位在“生”与“死”的竞争中有序进行。特别是对政府投资项目,要改变“秋后算账”为事前控制,尽可能的避免资源浪费。
2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中
2. 1 业主单位:
一是要规范其招标行为和完善招标文件,制定合理的工期,从利益驱动讲,承包商关心工期胜似业主关心工期,工期只求合理,不求提前,非自然因素,不要人为设置工期节点,否则就会陷人泥潭,为工程的监理和管理控制造成麻烦,最终是牺牲工程质量。在选择施工承包单位中,要警惕工程最低报价中标,表面看是有利造价控制,实是麻烦多多,特别是对实力不强,能挣不能赔的企业。挣、赔本是市场正常行为,无可厚非。但面对真正赔的项目承包投标报价,其承包背后没有所图是不可能、也是不存在的,其图的是什么,挣的是什么,业主应理性选择。
二是要以监理为中介,以合同为纽带,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规定,切莫随心所欲的指东划西。避免监理、承包商投其所好,打破合同关系,为造价控制带来后患。
三是要对设计变更、合同外内容、审查方案确定造价的原则是:要回归到招标文件精神,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精神,选择中标单位的原则上来,不能忘记初衷。防止迁就或忘记承诺。
2. 2监理单位:
一是要吃透业主同承包商的合同精神,全面掌握招标文件宗旨,和评标中标单位选择原则,以及投标单位投标承诺,只有对双方的法律文件有了全面掌握,施工中执行起来才能自如,切忌凭自身经验判断或推定。
二是质量问题以行业的和国家的法规、规范为准,工期以合理工期为准,造价控制应客观、公正、公平,体现竞争精神,凡涉及工艺、方案改变的,应以较先进的工艺、方法为衡量造价调整的标准,不能完全依照施工单位的意见,此时施工单位提出的方案,大多是经济利益驱动,尽管方案可行,但是否先进,是否经济合理已不是其考虑的问题,监理应把好控制关。
三是要正确的处理好索赔。要将人为因素,特别是业主的因素引起的索赔消灭在萌芽状态,否则就是监理的失职。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工程造价调整,也应本着第二条的原则处理。
2. 3施工单位:
一是要诚实守信;二是要在内部管理上挖潜力;三是要在资源动态管理、降低成本上下功夫;四是要在提高、推广新工艺、新材料、管理创新上做文章,这才是有识之士和有发展前途单位的正确选择。雕虫小技赢得一时一项工程的丰厚利润,但不能保证今后和永远。因为市场竞争的结果,必然会产生专和精,只有专业化和精湛技艺才是市场需要的。
3.最后是工程建设交工验收时的造价控制
3. 1业主单位:
一是要保证参加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和固定,避免人事变动造成的说不清。
二是要统一认识,将认识统一到各方签订的合同精神上来,逐条逐项核对合同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完成量和完成结果。质量和存在遗留问题,严禁合同签订同最终结算互不制约,两张皮现象。
三是要按照有关行业规范、规程审查合同外签证项目,重新界定和落实责任,重点是查工作内容是否重复计算,工程量计算是否合理合法,造价调整依据是否有效,合法等。
3. 2监理单位:
根据其同业主的合同关系,提出客观、公正的工程造价,特别是对签证项目,可能受当时种种条件制约,在事后应重新由总监结合甲乙双方合同精神,审定其项目工程量及工程造价的调整是否合法、是否成立,对超出原控制造价数额的原因应向业主提出详细的量化分析报告。
3. 3政府职能部门或造价审计部门:
首先是政府职能部门,要制定造价咨询部门的各种行为规范,特别要防止通过审计使不法行为或虚高工程造价合法化。审计结果应同当初咨询结果对比分析,从中找出差距。要找出是设计深度问题或勘测问题,还是市场价格波动问题,或是业主前期准备、发标、实施期间的管理等问题,总之应该有一个说法,使其成为制度,以利于政府制定更完备的市场规则。
其次是审计部门,一是要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要掌握政策;三是要注重职业道德,依法办事。其审计结果或行为,不单是涉及业主投资多少的问题,同时也涉及建筑市场规则的公平、公正性问题,责任重大。要为政府制定“造价的形成”、“造价的落实”提供一手决策资料。
以上几点仅是本人在从事业务中的一点体会和粗浅认识。
关键词: 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探讨
1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前工程造价的合理有效控制
工程造价的控制,应是建筑市场各行为主体单位的共同职责。其控制原则应是:科学、客观、有效、合理的。
1. 1业主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原动力,其行为对建设项目的各方主体行为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
①、应该由项目的提出开始,就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的基建程序严格办理,因为各道程序均涉及工程最终造价的成本控制问题。
②、在组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时,就应该包括专业的工程造价人员参加。
③、在提出项目设计任务书时,应客观、实际、量力而行。
④、选择好有实力的、有信誉的咨询机构提前介入,以弥补业主在项目前期阶段业务上的不足。
⑤、编制或控制好工程建设的招标文件,包括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或材料等。
⑥、要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特别是征地、拆迁、外围环境保障等。
⑦、业主单位要经常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参观借鉴别的先进的项目管理经验,不断的完善自身管理。
⑧、业主作为项目建设的全权责任者,应在“三控制”上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特别是涉及造价管理方面的应系统、全面、并具有可操作性。
⑨、要严格执行《合同法》中的基本原则,对投机钻营的施工企业要有对策,切莫让其腐蚀了业主,使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⑩、推行行之有效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制,使量价分离。竞争单价,也就是竞争工艺,竞争工艺,就是竞争技术、竞争管理、竞争实力。
1. 2设计单位:是项目造价形成的源头,他是建筑的龙头,在造价管理中地位和作用特殊。
①、设计意图要服务经济,经济要体现设计,设计要符合客观的理念。
②、推行限額设计。在市场经济中,动力的背后是利益,要用经济手段调动设计人员的创新性、创造性工作,设计中要进行多方案优化组合,对设计成果要有单位品牌意识。
③、鼓励推行“四新”,即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④、要加强地质、勘探、地形测量等设计前期准备工作,尽可能避免施工期间因地质、地形变化而引起设计变更,从而导致工程造价的失控。
⑤、对特殊情况下的设计变更,要充分论证,不能盲从,并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
1. 3监理或咨询单位:监理或咨询单位是一种中介服务机构,其服务方式就是利用自己的智慧和经验,掌握同行业信息量大的特点而服务于受聘单位,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两方面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对事前介入的监理或咨询机构,要切实做好业主的参谋和关键问题的把关两个方面的工作,参谋是基础是前提,把关是关键,要改变事后被动控制为业主事前主动控制。
1.4政府职能部门:要在还建筑市场本来面目上做文章,制定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和检查落实制度,要鼓励先进,用市场调节的手段淘汰落后的单位,使建筑市场各行为主体单位在“生”与“死”的竞争中有序进行。特别是对政府投资项目,要改变“秋后算账”为事前控制,尽可能的避免资源浪费。
2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中
2. 1 业主单位:
一是要规范其招标行为和完善招标文件,制定合理的工期,从利益驱动讲,承包商关心工期胜似业主关心工期,工期只求合理,不求提前,非自然因素,不要人为设置工期节点,否则就会陷人泥潭,为工程的监理和管理控制造成麻烦,最终是牺牲工程质量。在选择施工承包单位中,要警惕工程最低报价中标,表面看是有利造价控制,实是麻烦多多,特别是对实力不强,能挣不能赔的企业。挣、赔本是市场正常行为,无可厚非。但面对真正赔的项目承包投标报价,其承包背后没有所图是不可能、也是不存在的,其图的是什么,挣的是什么,业主应理性选择。
二是要以监理为中介,以合同为纽带,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规定,切莫随心所欲的指东划西。避免监理、承包商投其所好,打破合同关系,为造价控制带来后患。
三是要对设计变更、合同外内容、审查方案确定造价的原则是:要回归到招标文件精神,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精神,选择中标单位的原则上来,不能忘记初衷。防止迁就或忘记承诺。
2. 2监理单位:
一是要吃透业主同承包商的合同精神,全面掌握招标文件宗旨,和评标中标单位选择原则,以及投标单位投标承诺,只有对双方的法律文件有了全面掌握,施工中执行起来才能自如,切忌凭自身经验判断或推定。
二是质量问题以行业的和国家的法规、规范为准,工期以合理工期为准,造价控制应客观、公正、公平,体现竞争精神,凡涉及工艺、方案改变的,应以较先进的工艺、方法为衡量造价调整的标准,不能完全依照施工单位的意见,此时施工单位提出的方案,大多是经济利益驱动,尽管方案可行,但是否先进,是否经济合理已不是其考虑的问题,监理应把好控制关。
三是要正确的处理好索赔。要将人为因素,特别是业主的因素引起的索赔消灭在萌芽状态,否则就是监理的失职。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工程造价调整,也应本着第二条的原则处理。
2. 3施工单位:
一是要诚实守信;二是要在内部管理上挖潜力;三是要在资源动态管理、降低成本上下功夫;四是要在提高、推广新工艺、新材料、管理创新上做文章,这才是有识之士和有发展前途单位的正确选择。雕虫小技赢得一时一项工程的丰厚利润,但不能保证今后和永远。因为市场竞争的结果,必然会产生专和精,只有专业化和精湛技艺才是市场需要的。
3.最后是工程建设交工验收时的造价控制
3. 1业主单位:
一是要保证参加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和固定,避免人事变动造成的说不清。
二是要统一认识,将认识统一到各方签订的合同精神上来,逐条逐项核对合同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完成量和完成结果。质量和存在遗留问题,严禁合同签订同最终结算互不制约,两张皮现象。
三是要按照有关行业规范、规程审查合同外签证项目,重新界定和落实责任,重点是查工作内容是否重复计算,工程量计算是否合理合法,造价调整依据是否有效,合法等。
3. 2监理单位:
根据其同业主的合同关系,提出客观、公正的工程造价,特别是对签证项目,可能受当时种种条件制约,在事后应重新由总监结合甲乙双方合同精神,审定其项目工程量及工程造价的调整是否合法、是否成立,对超出原控制造价数额的原因应向业主提出详细的量化分析报告。
3. 3政府职能部门或造价审计部门:
首先是政府职能部门,要制定造价咨询部门的各种行为规范,特别要防止通过审计使不法行为或虚高工程造价合法化。审计结果应同当初咨询结果对比分析,从中找出差距。要找出是设计深度问题或勘测问题,还是市场价格波动问题,或是业主前期准备、发标、实施期间的管理等问题,总之应该有一个说法,使其成为制度,以利于政府制定更完备的市场规则。
其次是审计部门,一是要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要掌握政策;三是要注重职业道德,依法办事。其审计结果或行为,不单是涉及业主投资多少的问题,同时也涉及建筑市场规则的公平、公正性问题,责任重大。要为政府制定“造价的形成”、“造价的落实”提供一手决策资料。
以上几点仅是本人在从事业务中的一点体会和粗浅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