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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黑龙江省泰来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狠抓检务公开建设,推行阳光检务工程,不断探索保障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效举措,努力把执法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民主促公正,以公正赢得公信,树立了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检察开放日与新闻发布,让职能更透明。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检务公开的内容,积极探索“阳光用权、阳光执法”的新途径、新举措,始终让检察权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运行。自2014年以来,该院每季度举办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参加,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的办案原则、办案程序、办案区域和检察工作进展情况,消除检察神秘感,增强执法透明度。同时,该院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对于上级院重大工作部署、检察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办理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等,及时向人大、政协和新闻界通报,确保社会各界及时、全面地了解检察工作情况。
刑事案件网上查询,让程序更透明。2014年6月,该院启用了刑事案件网上告知系统。用户登录该系统后,可以进行案件查询,了解犯罪嫌疑人及案件的基本信息,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案由,案件的受理时间、现办理阶段、法院一审判决情况等。同时,可以全面了解有关诉讼权利义务,包括与办案相关的权利义务法规和公告,现有的内容包括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检察环节有关办案期限的说明、办理刑事案的流程图。
自侦案件回访制度,让办案更透明。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谁来监督检察院?近年来全面推行《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案件回访制度》,使侦查权的规范行使得到了加强。制度明确,自侦案件侦查终结后,由反贪局和院纪检监督部门组成回访组,对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律师、发案单位、犯罪嫌疑人家属就办案人员是否依法办案、廉洁办案和文明执法及时听取意见。如果案件来源属于署名举报,将对举报人进行回访,及时反馈案件办理情况。
涉访案件说理释法,让权益更透明。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对申诉案件和重信重访案件,适时召开案件说理会,并聘请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人民监督员、检风检纪监督员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将申诉案件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向申诉人进行说理释法,细心听取申诉人的意见。申诉人对申诉案件处理结果有较大争议的,及时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增强复查申诉案件透明度,确保申诉案件办理的公开、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检察开放日与新闻发布,让职能更透明。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检务公开的内容,积极探索“阳光用权、阳光执法”的新途径、新举措,始终让检察权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运行。自2014年以来,该院每季度举办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参加,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的办案原则、办案程序、办案区域和检察工作进展情况,消除检察神秘感,增强执法透明度。同时,该院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对于上级院重大工作部署、检察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办理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等,及时向人大、政协和新闻界通报,确保社会各界及时、全面地了解检察工作情况。
刑事案件网上查询,让程序更透明。2014年6月,该院启用了刑事案件网上告知系统。用户登录该系统后,可以进行案件查询,了解犯罪嫌疑人及案件的基本信息,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案由,案件的受理时间、现办理阶段、法院一审判决情况等。同时,可以全面了解有关诉讼权利义务,包括与办案相关的权利义务法规和公告,现有的内容包括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检察环节有关办案期限的说明、办理刑事案的流程图。
自侦案件回访制度,让办案更透明。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谁来监督检察院?近年来全面推行《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案件回访制度》,使侦查权的规范行使得到了加强。制度明确,自侦案件侦查终结后,由反贪局和院纪检监督部门组成回访组,对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律师、发案单位、犯罪嫌疑人家属就办案人员是否依法办案、廉洁办案和文明执法及时听取意见。如果案件来源属于署名举报,将对举报人进行回访,及时反馈案件办理情况。
涉访案件说理释法,让权益更透明。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对申诉案件和重信重访案件,适时召开案件说理会,并聘请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人民监督员、检风检纪监督员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将申诉案件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向申诉人进行说理释法,细心听取申诉人的意见。申诉人对申诉案件处理结果有较大争议的,及时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增强复查申诉案件透明度,确保申诉案件办理的公开、公正,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