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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以来,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了“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当前,要準确把握形势要求,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感,努力争取污染治理的压倒性态势和最终性胜利。
深刻把握专项行动的现实及特殊意义
开展专项行动,对江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无论是作为“三项重点任务之一”,还是作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要内涵,都体现出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寄予厚望。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把“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列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六大目标之一,不仅要增加百姓收入,还要增加生态福祉,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开展专项行动,既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也是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战略选择。去年,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环保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严肃尖锐指出了我省煤炭消费总量高、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突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大等38个问题。省委省政府举一反三、动真碰硬,启动实施专项行动,力求标本兼治,把中央环保督察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开展专项行动,对江苏还具有特殊的意义。为什么在我省“十三五”环保规划已经出台、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已经展开的情况下,省委省政府还要搞这样一个专项行动?它与常规的环保专项行动有何不同?个人理解,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认识和把握:第一,专项行动既是环境问题的歼灭战,更是转型升级的攻坚战。我们既要通过“外科手术式”的精准治标,在较短时间内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常态长效治理赢得时间和空间,更要通过专项行动,破解发展中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推动发展方式、经济结构的绿色转型。第二,专项行动既是一场必须打赢的“遭遇战”,更是一步必须下好的“先手棋”。一方面,面对江苏快速发展中遭遇的资源环境问题,我们不得不打一场保卫战和防御战;另一方面,我们更要把危机转化为机遇,从早谋划、主动转型,摆脱传统发展路径依赖,培育绿色发展新优势。第三,专项行动既是一次重大的挑战,更是一次难得的机遇。挑战在于这是对我们发展理念、决心意志、执政能力和工作作风的考验,机遇在于这是一场统一规划、自上而下、声势浩大、凝聚各方力量的行动,对江苏转型发展具有变革性作用,对江苏环保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牢牢扭住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面对纷繁复杂的生态环境治理任务,省委省政府最终选择了“263”11个具体领域,最大的出发点是:紧紧围绕民生“痛点”和发展“短板”,围绕有限目标,抓住主要矛盾,强化源头管控,聚焦核心领域,精准持续发力,解决突出问题。
“两减”,是以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减少落后化工产能为重点,从源头上为生态环境减负的治本之策。长期以来,我省形成了“煤炭型”能源结构、“重化型”产业结构,如果不在结构调整上“伤筋动骨”,转型发展就难以“脱胎换骨”。江苏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耗中的占比高达66.5%,单位国土面积耗煤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4倍、浙江的1.8倍。从一些地区的PM2.5源解析结果看,燃煤贡献率很高。江苏有化工企业6000多家,其中危化品生产企业2300多家,特别是沿江沿海地区,化工遍设、储罐林立,存在布局性、结构性隐患,不少化工园区盲目扩张、粗放发展,项目低端、工艺落后的现象比较严重,亟需清理整顿。
“六治”,是治太湖、治垃圾、治黑臭、治畜禽、治VOCs、治隐患,是针对影响环境质量最直接、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实施的“升级版”治污行动。近年来我省坚持铁腕治太、科学治太,连续多年实现“两个确保”,但蓝藻暴发的“温床”仍然还在,总磷、总氮已成为制约水质改善的最大“短板”,必须毫不松懈抓好治理,让太湖重现碧波生机。垃圾围城、水体黑臭、养殖污染都是百姓身边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不把这些问题解决好,我们的工作就很难获得群众认同。经过连续几年的努力,全省PM2.5平均浓度进入下降通道,但臭氧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影响空气质量达标率的重要因子。现阶段控制臭氧污染,要集中力量把挥发性有机物降下来。治理环境隐患,防止发生重特大污染事件是一条“底线”。江苏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数量居全国前列,特别是长江沿线分布着700多家化工企业、110多个化工码头,每年进出长江江苏段港口的船舶达到210万艘次,其中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10.5万艘次,散装危险化学品运输量约7000万吨。这些都是埋在身边的“炸弹”,必须严加防范,确保环境安全。
“三提升”,是在制度创新层面对“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作出安排,是在“两减”和“六治”基础上的提升。之所以强调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是因为虽然我省划定了生态红线并严格管控,但生态空间被侵占、挤压的现象依然存在,生态资源富余的地方往往发展落后、保护难以跟上,需要从政策上加大保护力度。为此,我们提出集中打造“一圈、一带、一网、两区”的生态保护大格局,通过强化制度供给,留住绿水青山。之所以强调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是因为虽然我省出台不少环境经济政策,但有的激励和约束力不够,有的面上没有推开,有必要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发挥环境经济政策的引导和倒逼作用。之所以强调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是因为虽然我们认真执行新环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但违法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必要通过更加严密的法治,促进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突出五个重点确保工作成效
第一,确保“减煤”完成任务。全省“263”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减少3200万吨,2017年确保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减少1000万吨。这是硬性任务,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围绕“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挖掘潜力”的思路,加快燃煤锅炉关停替代、推进非电行业减煤、保障合理用能需求,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安排了9200多台燃煤小锅炉整治任务,预计可以减煤540万吨左右。第二,确保“减化”任务敲实。“减化”难点在于底数不清,再加上关停和转移一批化工企业,涉及资产处置、员工安置等实际问题,处理不慎很可能影响稳定。还有一些化工企业,是历史遗留的“僵尸”企业,一下子关不掉,也影响推进效果。要尽快完成排查摸底工作,开展“四个一批”(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重组一批)专项整治,推动重化型结构根本改观。第三,坚持不懈推进太湖治理。当前,太湖治理主要问题还在上游源头,产业结构不合理,纺织染整、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仍占据较大比重,源头治理不到位,影响了治太效果。要围绕实现更高水平“两个确保”目标,重点“抓源头、调结构、降负荷”,持续削减太湖流域氮磷排放总量。第四,毫不放松抓好隐患治理。把长江保护和治理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大力开展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和仓储企业专项整治,全面取缔违法违规项目。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工作,加快排查和取缔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设施。组织实施全省危废“减存量、控风险”专项行动,年内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15万吨以上。第五,不断提升生态保护水平。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建设,是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作为崭新的政策尝试,其涉及体制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没有先例可循,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完善。省里将重点加强顶层设计,有关地区也要早作谋划,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生态资本转化为富民资源。□
(作者系省“263”办公室副主任、环保厅厅长)
责任编辑:霍宏光
深刻把握专项行动的现实及特殊意义
开展专项行动,对江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无论是作为“三项重点任务之一”,还是作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要内涵,都体现出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寄予厚望。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把“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列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六大目标之一,不仅要增加百姓收入,还要增加生态福祉,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开展专项行动,既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也是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战略选择。去年,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环保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严肃尖锐指出了我省煤炭消费总量高、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突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大等38个问题。省委省政府举一反三、动真碰硬,启动实施专项行动,力求标本兼治,把中央环保督察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开展专项行动,对江苏还具有特殊的意义。为什么在我省“十三五”环保规划已经出台、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已经展开的情况下,省委省政府还要搞这样一个专项行动?它与常规的环保专项行动有何不同?个人理解,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认识和把握:第一,专项行动既是环境问题的歼灭战,更是转型升级的攻坚战。我们既要通过“外科手术式”的精准治标,在较短时间内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常态长效治理赢得时间和空间,更要通过专项行动,破解发展中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推动发展方式、经济结构的绿色转型。第二,专项行动既是一场必须打赢的“遭遇战”,更是一步必须下好的“先手棋”。一方面,面对江苏快速发展中遭遇的资源环境问题,我们不得不打一场保卫战和防御战;另一方面,我们更要把危机转化为机遇,从早谋划、主动转型,摆脱传统发展路径依赖,培育绿色发展新优势。第三,专项行动既是一次重大的挑战,更是一次难得的机遇。挑战在于这是对我们发展理念、决心意志、执政能力和工作作风的考验,机遇在于这是一场统一规划、自上而下、声势浩大、凝聚各方力量的行动,对江苏转型发展具有变革性作用,对江苏环保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牢牢扭住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面对纷繁复杂的生态环境治理任务,省委省政府最终选择了“263”11个具体领域,最大的出发点是:紧紧围绕民生“痛点”和发展“短板”,围绕有限目标,抓住主要矛盾,强化源头管控,聚焦核心领域,精准持续发力,解决突出问题。
“两减”,是以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减少落后化工产能为重点,从源头上为生态环境减负的治本之策。长期以来,我省形成了“煤炭型”能源结构、“重化型”产业结构,如果不在结构调整上“伤筋动骨”,转型发展就难以“脱胎换骨”。江苏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耗中的占比高达66.5%,单位国土面积耗煤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4倍、浙江的1.8倍。从一些地区的PM2.5源解析结果看,燃煤贡献率很高。江苏有化工企业6000多家,其中危化品生产企业2300多家,特别是沿江沿海地区,化工遍设、储罐林立,存在布局性、结构性隐患,不少化工园区盲目扩张、粗放发展,项目低端、工艺落后的现象比较严重,亟需清理整顿。
“六治”,是治太湖、治垃圾、治黑臭、治畜禽、治VOCs、治隐患,是针对影响环境质量最直接、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实施的“升级版”治污行动。近年来我省坚持铁腕治太、科学治太,连续多年实现“两个确保”,但蓝藻暴发的“温床”仍然还在,总磷、总氮已成为制约水质改善的最大“短板”,必须毫不松懈抓好治理,让太湖重现碧波生机。垃圾围城、水体黑臭、养殖污染都是百姓身边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不把这些问题解决好,我们的工作就很难获得群众认同。经过连续几年的努力,全省PM2.5平均浓度进入下降通道,但臭氧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影响空气质量达标率的重要因子。现阶段控制臭氧污染,要集中力量把挥发性有机物降下来。治理环境隐患,防止发生重特大污染事件是一条“底线”。江苏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数量居全国前列,特别是长江沿线分布着700多家化工企业、110多个化工码头,每年进出长江江苏段港口的船舶达到210万艘次,其中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10.5万艘次,散装危险化学品运输量约7000万吨。这些都是埋在身边的“炸弹”,必须严加防范,确保环境安全。
“三提升”,是在制度创新层面对“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作出安排,是在“两减”和“六治”基础上的提升。之所以强调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是因为虽然我省划定了生态红线并严格管控,但生态空间被侵占、挤压的现象依然存在,生态资源富余的地方往往发展落后、保护难以跟上,需要从政策上加大保护力度。为此,我们提出集中打造“一圈、一带、一网、两区”的生态保护大格局,通过强化制度供给,留住绿水青山。之所以强调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是因为虽然我省出台不少环境经济政策,但有的激励和约束力不够,有的面上没有推开,有必要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发挥环境经济政策的引导和倒逼作用。之所以强调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是因为虽然我们认真执行新环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但违法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必要通过更加严密的法治,促进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突出五个重点确保工作成效
第一,确保“减煤”完成任务。全省“263”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减少3200万吨,2017年确保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减少1000万吨。这是硬性任务,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围绕“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挖掘潜力”的思路,加快燃煤锅炉关停替代、推进非电行业减煤、保障合理用能需求,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安排了9200多台燃煤小锅炉整治任务,预计可以减煤540万吨左右。第二,确保“减化”任务敲实。“减化”难点在于底数不清,再加上关停和转移一批化工企业,涉及资产处置、员工安置等实际问题,处理不慎很可能影响稳定。还有一些化工企业,是历史遗留的“僵尸”企业,一下子关不掉,也影响推进效果。要尽快完成排查摸底工作,开展“四个一批”(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重组一批)专项整治,推动重化型结构根本改观。第三,坚持不懈推进太湖治理。当前,太湖治理主要问题还在上游源头,产业结构不合理,纺织染整、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仍占据较大比重,源头治理不到位,影响了治太效果。要围绕实现更高水平“两个确保”目标,重点“抓源头、调结构、降负荷”,持续削减太湖流域氮磷排放总量。第四,毫不放松抓好隐患治理。把长江保护和治理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大力开展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和仓储企业专项整治,全面取缔违法违规项目。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工作,加快排查和取缔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设施。组织实施全省危废“减存量、控风险”专项行动,年内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15万吨以上。第五,不断提升生态保护水平。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建设,是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作为崭新的政策尝试,其涉及体制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没有先例可循,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完善。省里将重点加强顶层设计,有关地区也要早作谋划,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生态资本转化为富民资源。□
(作者系省“263”办公室副主任、环保厅厅长)
责任编辑:霍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