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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侵权"概念产生于以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时代,侵权行为的研究也主要围绕上述四种大众传播媒介进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兴起后,随着传播活动的不断丰富,侵权主体界定和侵权构成要件认定的困难使这一概念从外延和内涵上很难完整解释新媒体时代出现的新的侵权行为.本文提出"信息侵权"的概念,将其与新闻侵权"进行比较,并从必要性和可能性入手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