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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探讨使用青霉素治疗妊娠梅毒的临床治疗效果。方法:选取2013年4月~2014年4月来我院治疗的梅毒患者80例,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40人,观察组采用青霉素治疗,对照组采用常规方法治疗,对两组患者的妊娠结局和新生儿预后以及先天梅毒的发生率与治疗孕周之间的关系进行对比分析。结果:观察组在妊娠结局与新生儿预后方面的效果比较明显,优于对照组;在12孕周前采取针对性的治疗相比12孕周后再采取治疗其效果更明显,对新生儿更有益。结论: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对病例做到早诊断、早治疗,有助于梅毒患者的安全妊娠,提高新生儿质量。
关键词:青霉素;妊娠;梅毒
【中图分类号】
R749.05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3763(2014)06-0171-01
梅毒是由苍白螺旋体感染引起的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性传播疾病。临床上分为潜伏梅毒、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以及先天性的胎传梅毒等[1]。近年来我国的妊娠梅毒病例不断上升。梅毒患者在妊娠时苍白螺旋体可以通过胎盘及脐静脉由母体进入胎儿体内。一、二期梅毒孕妇的传染性最强,梅毒病原体在胎儿内脏(肝、肺、脾及肾上腺)和组织中大量繁殖,引起妊妇3周后的流产、早产、死胎及死产。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孕妇,100%传给胎儿,早期潜伏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80%,且有20%早产。未经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为30%,晚期潜伏梅毒孕妇虽然性接触已无传染,感染胎儿的可能仍有10%,先天梅毒儿占死胎的30%左右。若胎儿幸存,病情较重。早期表现有皮肤大疱、皮疹、鼻炎及鼻塞,肝、脾及淋巴结肿大;晚期先天梅毒多出现在2岁以后,表现为楔状齿、鞍鼻、间质性角膜炎、骨膜炎及神经性耳聋等,病死率及至残率均明显增高。对此,我单位进行相关研究,对该病进行探讨,具体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取2013年4月~2014年4月来我院治疗的梅毒患者80例,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40人。其中观察组年龄21~36岁,平均年龄(27.7±3.2)岁,有29例为初产妇,11例经产妇,潜伏梅毒有22人,一期梅毒7人,二期梅毒11人;对照组年龄20~36岁,平均年龄(26.2±3.7)岁,有31例为初产妇,9例经产妇,潜伏梅毒有23人,一期梅毒5人,二期梅毒12人。
1.2 治疗:原则:早期明确诊断,及时治疗,用药足量,疗程规则。对照组患者不作驱梅治疗,无产前检查,若有流产、死产、死胎等情况发生则按常规检查与治疗处理;给予观察组患者产前检查和青霉素治疗,具体为:给予患者苄星青霉素240万U进行治疗,于患者臀部两侧进行肌内注射,1周1次,3周为1疗程。若患者对青霉素高敏或有青霉素过敏史,改用口服红霉素500mg,1日4次,2周为1疗程。如果病情已侵犯到患者神经系统,则给予患者静脉推注青霉素G300-400万U,每4小时1次,连续治疗2周。治疗期间禁止患者性生活。在分娩之前,要求孕妇每个月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必要时对其丈夫亦要进行检测。
1.3 评价指标:对两组患者的妊娠结局和新生儿预后进行比较分析,并对治疗患者的先天梅毒儿的发生率与治疗孕周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研究。
1.4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5.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对计数资料的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妊娠结局、新生儿预后:观察组在妊娠结局与新生儿预后方面的疗效均较对照组明显,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数据见表1、表2。
表1 两组患者妊娠结局比较[n(%)]
表2 两组患者新生儿预后比较[n(%)]
2.2 先天梅毒与治疗孕周:在12孕周前采取治疗措施的,先天梅毒的发生率为%,新生儿正常的占%;12孕周后采取措施治疗的,先天梅毒的发生率则为%,正常新生儿为%。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数据见表3。
表3 先天梅毒与12孕周治疗的关系[n(%)]
3 讨论
梅毒作为人类特有的一种传染疾病,显性和隐性的梅毒患者都可为传染源,梅毒患者的血液及分泌物中均含有苍白螺旋体,梅毒螺旋体不仅能够侵犯感染者的中枢神经系统,引发脊髓痨、脑膜血管的病变以及麻痹性痴呆等,侵犯其心血管系统,导致主动脉瘤、主动脉瓣闭锁不全或主动脉炎等病症,导致眼、呼吸道、骨骼及消化道等系统的损害,导致器官的组织损坏和功能丧失,严重者甚至可以导致死亡。苍白螺旋体能够通过胎盘从母体传于胎儿,导致早产、流产、死胎、畸胎或是分娩出先天性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所处的梅毒病期越早,感染胎儿的机会越大,处于早期梅毒的女性患者具有更大的可能性将梅毒传染给胎儿。即使孕妇无症状但患有隐性梅毒,其仍然具有对于胎儿的传染性。因此,实现对梅毒的早发现、早诊断与早期治疗,能够明显地提高新生儿的出生质量。
在此次研究中,对观察组患者实施青霉素治疗,并对其进行产前检查等,其在妊娠结局与新生儿预后方面的效果比较明显地优于对照组;并且在12孕周前采取针对性的治疗相比12孕周后再采取治疗其效果更明显,对新生儿更有益。由此可以看出,实现对梅毒患者的早诊断与早治疗,能够显著提高其妊娠成功率,为新生儿的质量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对妊娠梅毒患者实施青霉素治疗,其效果明显,有助于降低先天性梅毒儿的出生率,提高出生质量。
参考文献
[1] 张建平,范建英,苏良香,等.南通地区77 例妊娠合并梅毒的临床分析[J].检验医学与临床,2010,7(20):2234-2235.
[2] 夏晓玲,赵小惠,殷庆.新津地区2-6-2009 年妊娠合并梅毒发生情况分析[J].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2010,18(4):91-92.
[3] 姜雯.舟山海岛地区孕产妇梅毒感染情况和新生儿预后分析[J].中国预防医学杂志,2011,12(6):515-516
目的:探讨使用青霉素治疗妊娠梅毒的临床治疗效果。方法:选取2013年4月~2014年4月来我院治疗的梅毒患者80例,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40人,观察组采用青霉素治疗,对照组采用常规方法治疗,对两组患者的妊娠结局和新生儿预后以及先天梅毒的发生率与治疗孕周之间的关系进行对比分析。结果:观察组在妊娠结局与新生儿预后方面的效果比较明显,优于对照组;在12孕周前采取针对性的治疗相比12孕周后再采取治疗其效果更明显,对新生儿更有益。结论: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对病例做到早诊断、早治疗,有助于梅毒患者的安全妊娠,提高新生儿质量。
关键词:青霉素;妊娠;梅毒
【中图分类号】
R749.05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3763(2014)06-0171-01
梅毒是由苍白螺旋体感染引起的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性传播疾病。临床上分为潜伏梅毒、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以及先天性的胎传梅毒等[1]。近年来我国的妊娠梅毒病例不断上升。梅毒患者在妊娠时苍白螺旋体可以通过胎盘及脐静脉由母体进入胎儿体内。一、二期梅毒孕妇的传染性最强,梅毒病原体在胎儿内脏(肝、肺、脾及肾上腺)和组织中大量繁殖,引起妊妇3周后的流产、早产、死胎及死产。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孕妇,100%传给胎儿,早期潜伏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80%,且有20%早产。未经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为30%,晚期潜伏梅毒孕妇虽然性接触已无传染,感染胎儿的可能仍有10%,先天梅毒儿占死胎的30%左右。若胎儿幸存,病情较重。早期表现有皮肤大疱、皮疹、鼻炎及鼻塞,肝、脾及淋巴结肿大;晚期先天梅毒多出现在2岁以后,表现为楔状齿、鞍鼻、间质性角膜炎、骨膜炎及神经性耳聋等,病死率及至残率均明显增高。对此,我单位进行相关研究,对该病进行探讨,具体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取2013年4月~2014年4月来我院治疗的梅毒患者80例,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40人。其中观察组年龄21~36岁,平均年龄(27.7±3.2)岁,有29例为初产妇,11例经产妇,潜伏梅毒有22人,一期梅毒7人,二期梅毒11人;对照组年龄20~36岁,平均年龄(26.2±3.7)岁,有31例为初产妇,9例经产妇,潜伏梅毒有23人,一期梅毒5人,二期梅毒12人。
1.2 治疗:原则:早期明确诊断,及时治疗,用药足量,疗程规则。对照组患者不作驱梅治疗,无产前检查,若有流产、死产、死胎等情况发生则按常规检查与治疗处理;给予观察组患者产前检查和青霉素治疗,具体为:给予患者苄星青霉素240万U进行治疗,于患者臀部两侧进行肌内注射,1周1次,3周为1疗程。若患者对青霉素高敏或有青霉素过敏史,改用口服红霉素500mg,1日4次,2周为1疗程。如果病情已侵犯到患者神经系统,则给予患者静脉推注青霉素G300-400万U,每4小时1次,连续治疗2周。治疗期间禁止患者性生活。在分娩之前,要求孕妇每个月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必要时对其丈夫亦要进行检测。
1.3 评价指标:对两组患者的妊娠结局和新生儿预后进行比较分析,并对治疗患者的先天梅毒儿的发生率与治疗孕周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研究。
1.4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5.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对计数资料的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妊娠结局、新生儿预后:观察组在妊娠结局与新生儿预后方面的疗效均较对照组明显,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数据见表1、表2。
表1 两组患者妊娠结局比较[n(%)]
表2 两组患者新生儿预后比较[n(%)]
2.2 先天梅毒与治疗孕周:在12孕周前采取治疗措施的,先天梅毒的发生率为%,新生儿正常的占%;12孕周后采取措施治疗的,先天梅毒的发生率则为%,正常新生儿为%。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数据见表3。
表3 先天梅毒与12孕周治疗的关系[n(%)]
3 讨论
梅毒作为人类特有的一种传染疾病,显性和隐性的梅毒患者都可为传染源,梅毒患者的血液及分泌物中均含有苍白螺旋体,梅毒螺旋体不仅能够侵犯感染者的中枢神经系统,引发脊髓痨、脑膜血管的病变以及麻痹性痴呆等,侵犯其心血管系统,导致主动脉瘤、主动脉瓣闭锁不全或主动脉炎等病症,导致眼、呼吸道、骨骼及消化道等系统的损害,导致器官的组织损坏和功能丧失,严重者甚至可以导致死亡。苍白螺旋体能够通过胎盘从母体传于胎儿,导致早产、流产、死胎、畸胎或是分娩出先天性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所处的梅毒病期越早,感染胎儿的机会越大,处于早期梅毒的女性患者具有更大的可能性将梅毒传染给胎儿。即使孕妇无症状但患有隐性梅毒,其仍然具有对于胎儿的传染性。因此,实现对梅毒的早发现、早诊断与早期治疗,能够明显地提高新生儿的出生质量。
在此次研究中,对观察组患者实施青霉素治疗,并对其进行产前检查等,其在妊娠结局与新生儿预后方面的效果比较明显地优于对照组;并且在12孕周前采取针对性的治疗相比12孕周后再采取治疗其效果更明显,对新生儿更有益。由此可以看出,实现对梅毒患者的早诊断与早治疗,能够显著提高其妊娠成功率,为新生儿的质量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对妊娠梅毒患者实施青霉素治疗,其效果明显,有助于降低先天性梅毒儿的出生率,提高出生质量。
参考文献
[1] 张建平,范建英,苏良香,等.南通地区77 例妊娠合并梅毒的临床分析[J].检验医学与临床,2010,7(20):2234-2235.
[2] 夏晓玲,赵小惠,殷庆.新津地区2-6-2009 年妊娠合并梅毒发生情况分析[J].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2010,18(4):91-92.
[3] 姜雯.舟山海岛地区孕产妇梅毒感染情况和新生儿预后分析[J].中国预防医学杂志,2011,12(6):51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