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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职业补习教育自民国初年引入中国后,经过数十年的探索试验,最终走向中国化与正规化,这是职业补习教育在中国特有的社会环境下发展的必然结果,其中诸多经验与教训值得我们深思和学习。
[关键词]职业补习教育 中国化 正规化
[作者简介]汪光华(1975- ),男,江西彭泽人,江西财经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史。(江西 南昌 330013)
[中图分类号]G719.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7)24-0080-02
职业补习教育是对已受过义务教育而进入职业界的青少年在其工作余暇或分出部分工作时间实施的部分时间制的职业教育,它是近代西方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价值与功能。自晚清时期被引入中国后,经过数十年的实践与改造,最终走向中国化,梳理这一历史变迁进程,不仅能丰富近代中国职业教育史的研究,还能为当前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带来重要的启迪与借鉴。
一、职业补习教育的引进与中国化
“职业教育可分为三种,曰特设之职业学校,曰普通学校分设职业科者,曰职业补习学校。”① 作为职业教育的一部分,职业补习教育在民国初年的职业教育倡导热潮中由欧美引入中国,因其设施简单,推行较易,而受到学者与教育会议的器重与倡导。但在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社会政局动荡不安的20世纪20年代,无论雇主、工徒,还是政府、办学者对职业补习教育的重要性均缺乏应有的认识,致使职业补习教育的推广举步维艰,其发展远远滞后于职业学校教育。如1925年,全国共有职业学校1006所,而职业补习学校与补习科只有86所。② 但备受推崇的职业学校教育没有矫正传统教育脱离实际、不切实用的弊病,不久便陷入困境。就在职业学校纷纷关停并转之际,职业补习教育逐渐显现成效,如中华职教社在1929年相继推出三种职业补习学校,均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效果。对照职业学校教育的严重滑坡,人们逐渐认识到,仅靠职业学校教育不足以推广职业教育,职业补习教育也是推广职业教育的一条康庄大道,“职业学校,无法可以普设,职业补习教育,苟有职业,无处不可举办,亦无处不当举办。”③ 在这种认识与发展形势下,职业补习教育在20世纪30年代得到了快速发展。1933年,国民政府制定颁布了《职业补习学校规程》,这是近代中国制定的第一个职业补习教育专项法规,该规程根据中国国情在总结实践办学经验的基础上对欧美职业补习教育制度进行了调整与改进,主要表现为:降低入学门槛,扩大施教范围,《职业补习学校规程》规定,“曾受相当识字教育年在十二足岁以上者”④ 均可接受职业补习教育,门槛更低,范围更广。《职业补习学校规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近代职业补习教育已经由引进搬用西方模式开始走向本土化。
抗日战争爆发后,职业补习教育得到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日益重视与推广。但落后简略的政策法规已不能适应职业补习教育日渐重要的发展形势,而且补习教育办学实践中探索的经验与出现的诸多新老问题也迫切需要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法规予以总结和规范。1943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制定公布了《补习学校规则》,1944年10月,国民政府又正式颁布《补习学校法》。《补习学校规程》把补习学校分成初、中、高三级,使补习教育在国家法规层面形成了一个与正规教育并行的独立体系,并具有主管教育行政机关颁发的学历资格证明;《补习学校法》则以法的形式赋予补习学校与正式学校同等并行的法律地位,而且明确规定,补习学校学生可以同等学力投考与原补习学校程度相衔接之正式学校,在补习学校与正式学校之间搭起了沟通的桥梁。这些法律规定正式确立了有中国特色的职业补习教育制度,标志着西方职业补习教育中国化的完成。
二、职业补习教育中国化的评价与思考
职业补习教育是工业革命的历史产物,它是建立在近代工商实业与义务教育大发展的基础上。近代,中国工商实业发展缓慢,义务教育十分落后,因此,这两种最基本的前提条件都显得不足。由于近代化的工商企业不够发达,学徒制仍得以广泛存在,工商企业界亦因此难以产生对职业补习教育的强烈需求;由于义务教育远未普及,文化补习教育推广的迫切性及其社会需求更甚于职业补习教育,在这种社会环境下,照搬西方职业补习教育模式肯定会遭遇重重困难。中国实际上面临的是如何推广、推广怎样的职业补习教育模式的问题,这也就本质地决定着西方职业补习教育模式必然会在中国土壤上得到修正与调适。
职业补习教育的中国化实际上是职业补习教育的正规化,这既表现在职业补习教育的地位由附属逐渐走向正规,也表现在职业补习教育的内容、形式向正规职业学校教育的靠拢以及与之衔接沟通上。职业补习教育在引进之初,是以一种非正式的、旁系的地位而存在的,这种角色定位很难为传统中国主流社会所认可,亦很难为社会所看重。在办学实践中,为争得社会认可,提高身份地位,很多职业补习学校多以模仿正规学校为荣,“有人在补校的实施上,竭力‘模仿’正规的学校,希望补校也能挨进正式学校的环境中去,取得同样的法律地位”。⑤
职业补习教育是对传统学徒制的一种变革,它的发展趋向与学徒制的演变状况极有关联。近代中国,根深蒂固的传统学徒制的主体地位从来没有真正动摇过,职业补习教育的施教对象也从来没有以学徒作为主体。因此,中国的职业补习教育与学徒制的发展之间没有建立起一种密切的互动关系,其办学目标在实际运行上没有真正深入到社会底层的工徒与农民,而是停留在尚沉浸于传统精英教育迷梦下的学生与职员阶层上,这使得职业补习教育的发展与扩大失去宽厚的基础,从而陷入狭窄的办学境地,以至于最终不得不走向正规化。
三、职业补习教育中国化的历史启示
1.引进教育还须与本土实际相结合。透过近代国人对职业补习教育的众多引介与试行历程,可以看出,虽然西方教育在学理上优越,但付诸实践却不一定能顺利推广,即使试验得以存续,最终结果极有可能发生变异,从而偏离引进时的预想轨道。因此,面对众多的国外教育理论与模式,我们还应抱着审慎的态度,即使引介还须充分考虑到中国社会环境的可行性及其试行后可能出现的诸种后果。
2.树立大职教观,多种形式并举推广职业教育。近代中国在引入推广职业教育之初,着力点主要集中在正规的职业学校教育上,但它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反而陷入重重困难。正是在对职业学校教育办学困境的反思的基础上,职业补习教育由起初附属的、陪衬的角色逐渐发展至与职业学校教育相提并论、并驾齐驱的地位,在中华职教社办学事业中,甚至还被列为工作之重心。由此可以发现职业教育是一个多元化的有机整体,仅仅举办职业学校并不能替代整个职业教育多元化的内涵,除正式职业学校教育外,职业补习教育亦是职业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随着建国后职业补习教育名词的淡化,这一宝贵的历史启示被束之高阁。在现代职业教育办学体系中,人们过分倚重职业学校,举办职业学校甚至成为办理整个职业教育的代名词。这种重蹈历史覆辙的做法使得职业教育在应对社会需求、尤其是社会变革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前些年,职业教育滑坡之声不绝于耳,实际上这些所谓的职教滑坡只是职业学校教育的滑坡,与此形成对比的是,社会上各类培训却日益火爆,事实再次证明,仅仅依赖职业学校不足以推广职业教育。以史为鉴,面对现实,我们应该树立起一种整体的多元化的大职业教育观,并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推广和发展职业教育。
3.职业补习教育还需单列,并予以大力推广。近代数十年来职业补习教育的发展史表明,职业补习教育具有无法取代的独特价值与功能,是职业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甚至是比正式职业学校教育更亟待发展的重要一环。建国后,随着职业补习教育概念的消解,职业教育体系被二分为正式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从分类对应看,现代的职业培训相当于民国时期的职业补习教育,这一对应看似相当,但两者本质却不尽相同,职业培训并不能代替职业补习教育。
所谓职业培训,“是使从业人员获取某种职业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而进行的培训工作,其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安全卫生等方面,一般学习时间较短,不以取得学历资格为目的。学习结业经考核合格后,可按国家规定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⑥ 从这一权威定义可以看出,职业培训实质上是一种短期的非学历的职业教育。
职业补习教育具有一些职业培训的特点,但并不仅限于职业培训,如职业补习教育除短期的非学历职业教育外,还有一些定期或长期的学历职业教育,职业补习教育还可与正式职业学校教育衔接沟通,等等,这些都是职业培训所无法代替的。以职业培训取代职业补习教育,削弱了职业补习教育应具有的与正式职业学校并驾齐驱的地位,极大地削减了职业补习教育丰富多彩的办学空间,使得传统的注重正式职业学校教育的思想与办学特征更加突出,从而极大地制约着职业教育整体的服务与应变功能,降低了职业教育的办学效益与社会效益。因此,在当今职业学校仍陷于不利境地、职业教育尚亟待发展之际,职业补习教育还应单列出来,并予以大力推广。
[注释]
①黄炎培.东南洋之新教育前编[M].上海:商务印书馆,1918:140.
②中华职教社.黄炎培教育文选[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54.
③黄炎培.怎么办职业教育[J].教育与职业,1931(127).
④教育部.职业教育法令汇编[M].上海:中华书局,1935:33.
⑤起孟.如何推广职业补习教育[J].教育与职业,1941(193).
⑥顾明远.教育大辞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232.
[关键词]职业补习教育 中国化 正规化
[作者简介]汪光华(1975- ),男,江西彭泽人,江西财经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史。(江西 南昌 330013)
[中图分类号]G719.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7)24-0080-02
职业补习教育是对已受过义务教育而进入职业界的青少年在其工作余暇或分出部分工作时间实施的部分时间制的职业教育,它是近代西方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价值与功能。自晚清时期被引入中国后,经过数十年的实践与改造,最终走向中国化,梳理这一历史变迁进程,不仅能丰富近代中国职业教育史的研究,还能为当前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带来重要的启迪与借鉴。
一、职业补习教育的引进与中国化
“职业教育可分为三种,曰特设之职业学校,曰普通学校分设职业科者,曰职业补习学校。”① 作为职业教育的一部分,职业补习教育在民国初年的职业教育倡导热潮中由欧美引入中国,因其设施简单,推行较易,而受到学者与教育会议的器重与倡导。但在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社会政局动荡不安的20世纪20年代,无论雇主、工徒,还是政府、办学者对职业补习教育的重要性均缺乏应有的认识,致使职业补习教育的推广举步维艰,其发展远远滞后于职业学校教育。如1925年,全国共有职业学校1006所,而职业补习学校与补习科只有86所。② 但备受推崇的职业学校教育没有矫正传统教育脱离实际、不切实用的弊病,不久便陷入困境。就在职业学校纷纷关停并转之际,职业补习教育逐渐显现成效,如中华职教社在1929年相继推出三种职业补习学校,均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效果。对照职业学校教育的严重滑坡,人们逐渐认识到,仅靠职业学校教育不足以推广职业教育,职业补习教育也是推广职业教育的一条康庄大道,“职业学校,无法可以普设,职业补习教育,苟有职业,无处不可举办,亦无处不当举办。”③ 在这种认识与发展形势下,职业补习教育在20世纪30年代得到了快速发展。1933年,国民政府制定颁布了《职业补习学校规程》,这是近代中国制定的第一个职业补习教育专项法规,该规程根据中国国情在总结实践办学经验的基础上对欧美职业补习教育制度进行了调整与改进,主要表现为:降低入学门槛,扩大施教范围,《职业补习学校规程》规定,“曾受相当识字教育年在十二足岁以上者”④ 均可接受职业补习教育,门槛更低,范围更广。《职业补习学校规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近代职业补习教育已经由引进搬用西方模式开始走向本土化。
抗日战争爆发后,职业补习教育得到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日益重视与推广。但落后简略的政策法规已不能适应职业补习教育日渐重要的发展形势,而且补习教育办学实践中探索的经验与出现的诸多新老问题也迫切需要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法规予以总结和规范。1943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制定公布了《补习学校规则》,1944年10月,国民政府又正式颁布《补习学校法》。《补习学校规程》把补习学校分成初、中、高三级,使补习教育在国家法规层面形成了一个与正规教育并行的独立体系,并具有主管教育行政机关颁发的学历资格证明;《补习学校法》则以法的形式赋予补习学校与正式学校同等并行的法律地位,而且明确规定,补习学校学生可以同等学力投考与原补习学校程度相衔接之正式学校,在补习学校与正式学校之间搭起了沟通的桥梁。这些法律规定正式确立了有中国特色的职业补习教育制度,标志着西方职业补习教育中国化的完成。
二、职业补习教育中国化的评价与思考
职业补习教育是工业革命的历史产物,它是建立在近代工商实业与义务教育大发展的基础上。近代,中国工商实业发展缓慢,义务教育十分落后,因此,这两种最基本的前提条件都显得不足。由于近代化的工商企业不够发达,学徒制仍得以广泛存在,工商企业界亦因此难以产生对职业补习教育的强烈需求;由于义务教育远未普及,文化补习教育推广的迫切性及其社会需求更甚于职业补习教育,在这种社会环境下,照搬西方职业补习教育模式肯定会遭遇重重困难。中国实际上面临的是如何推广、推广怎样的职业补习教育模式的问题,这也就本质地决定着西方职业补习教育模式必然会在中国土壤上得到修正与调适。
职业补习教育的中国化实际上是职业补习教育的正规化,这既表现在职业补习教育的地位由附属逐渐走向正规,也表现在职业补习教育的内容、形式向正规职业学校教育的靠拢以及与之衔接沟通上。职业补习教育在引进之初,是以一种非正式的、旁系的地位而存在的,这种角色定位很难为传统中国主流社会所认可,亦很难为社会所看重。在办学实践中,为争得社会认可,提高身份地位,很多职业补习学校多以模仿正规学校为荣,“有人在补校的实施上,竭力‘模仿’正规的学校,希望补校也能挨进正式学校的环境中去,取得同样的法律地位”。⑤
职业补习教育是对传统学徒制的一种变革,它的发展趋向与学徒制的演变状况极有关联。近代中国,根深蒂固的传统学徒制的主体地位从来没有真正动摇过,职业补习教育的施教对象也从来没有以学徒作为主体。因此,中国的职业补习教育与学徒制的发展之间没有建立起一种密切的互动关系,其办学目标在实际运行上没有真正深入到社会底层的工徒与农民,而是停留在尚沉浸于传统精英教育迷梦下的学生与职员阶层上,这使得职业补习教育的发展与扩大失去宽厚的基础,从而陷入狭窄的办学境地,以至于最终不得不走向正规化。
三、职业补习教育中国化的历史启示
1.引进教育还须与本土实际相结合。透过近代国人对职业补习教育的众多引介与试行历程,可以看出,虽然西方教育在学理上优越,但付诸实践却不一定能顺利推广,即使试验得以存续,最终结果极有可能发生变异,从而偏离引进时的预想轨道。因此,面对众多的国外教育理论与模式,我们还应抱着审慎的态度,即使引介还须充分考虑到中国社会环境的可行性及其试行后可能出现的诸种后果。
2.树立大职教观,多种形式并举推广职业教育。近代中国在引入推广职业教育之初,着力点主要集中在正规的职业学校教育上,但它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反而陷入重重困难。正是在对职业学校教育办学困境的反思的基础上,职业补习教育由起初附属的、陪衬的角色逐渐发展至与职业学校教育相提并论、并驾齐驱的地位,在中华职教社办学事业中,甚至还被列为工作之重心。由此可以发现职业教育是一个多元化的有机整体,仅仅举办职业学校并不能替代整个职业教育多元化的内涵,除正式职业学校教育外,职业补习教育亦是职业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随着建国后职业补习教育名词的淡化,这一宝贵的历史启示被束之高阁。在现代职业教育办学体系中,人们过分倚重职业学校,举办职业学校甚至成为办理整个职业教育的代名词。这种重蹈历史覆辙的做法使得职业教育在应对社会需求、尤其是社会变革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前些年,职业教育滑坡之声不绝于耳,实际上这些所谓的职教滑坡只是职业学校教育的滑坡,与此形成对比的是,社会上各类培训却日益火爆,事实再次证明,仅仅依赖职业学校不足以推广职业教育。以史为鉴,面对现实,我们应该树立起一种整体的多元化的大职业教育观,并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推广和发展职业教育。
3.职业补习教育还需单列,并予以大力推广。近代数十年来职业补习教育的发展史表明,职业补习教育具有无法取代的独特价值与功能,是职业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甚至是比正式职业学校教育更亟待发展的重要一环。建国后,随着职业补习教育概念的消解,职业教育体系被二分为正式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从分类对应看,现代的职业培训相当于民国时期的职业补习教育,这一对应看似相当,但两者本质却不尽相同,职业培训并不能代替职业补习教育。
所谓职业培训,“是使从业人员获取某种职业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而进行的培训工作,其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安全卫生等方面,一般学习时间较短,不以取得学历资格为目的。学习结业经考核合格后,可按国家规定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⑥ 从这一权威定义可以看出,职业培训实质上是一种短期的非学历的职业教育。
职业补习教育具有一些职业培训的特点,但并不仅限于职业培训,如职业补习教育除短期的非学历职业教育外,还有一些定期或长期的学历职业教育,职业补习教育还可与正式职业学校教育衔接沟通,等等,这些都是职业培训所无法代替的。以职业培训取代职业补习教育,削弱了职业补习教育应具有的与正式职业学校并驾齐驱的地位,极大地削减了职业补习教育丰富多彩的办学空间,使得传统的注重正式职业学校教育的思想与办学特征更加突出,从而极大地制约着职业教育整体的服务与应变功能,降低了职业教育的办学效益与社会效益。因此,在当今职业学校仍陷于不利境地、职业教育尚亟待发展之际,职业补习教育还应单列出来,并予以大力推广。
[注释]
①黄炎培.东南洋之新教育前编[M].上海:商务印书馆,1918:140.
②中华职教社.黄炎培教育文选[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54.
③黄炎培.怎么办职业教育[J].教育与职业,1931(127).
④教育部.职业教育法令汇编[M].上海:中华书局,1935:33.
⑤起孟.如何推广职业补习教育[J].教育与职业,1941(193).
⑥顾明远.教育大辞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