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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作为农业系统中体系最健全、工作终端延伸最长的子系统之一,多年来一直履行着农村合作经济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职能。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职责,承担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农民负担、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经济统计、农经政策宣传等工作。充分发挥农经部门的职能作用,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重大。笔者认为,农经部门尤其是县、乡农经管理部门应该在新农村建设中从以下几个方面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