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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韩明志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一直以来,坚持“审慎、勤勉、敬业、尽责”的服务理念,认真做好各项律师业务。近年来,事务所作为法律工作队伍的一分子,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参与政府的社会矛盾调解化解工作,积极与高桥镇商会配合, 为商会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不仅促进了事务所的健康发展,更充分发挥了新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作用。
法律进社区 服务无距离
近年来,韩明志律师事务所积极投入社区法律服务,数年如一日,持之以恒。结合自身的实际特点和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参与浦东新区的各类普法宣传、法制讲座、法律援助、社会矛盾调解化解法律服务。事务所通过设立高桥镇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塘桥公益法律服务社、参与综合保税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高桥镇平邑县来沪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高桥、高东、高行、金桥、张江等街镇法律服务点值班接待,参与浦东交警支队交通事故受理点、浦东新区法律援助热线接听、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值班、与高桥镇妇联、老龄委、工会、团委、高行镇团委、总参驻高桥部队的合作共建,创造性开展党建工作,推动事务所党建带团建、以党建促发展的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
据悉,从2003年7月至今累计提供4万多人次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为困难群众和来沪务工人员提供了2000多件法律援助,举办各类法制讲座140余场次,参与了90余场普法宣传活动,参与浦东新区各类社会矛盾调解化解140余件。
律商共携手 搭法律服务平台
作为浦东新区工商联高桥镇商会的理事单位,韩明志律师事务所一直与镇商会保持密切合作,共同探索一条商会依法治会的机制。
为满足镇商会会员单位中的小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扩大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平台和范围,防范会员企业在创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事务所与商会共同搭建了一个法律服务平台。通过为会员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为会员企业经济合同、劳动人事、内部治理、对外投资、兼并重组等法律文件提供审查、修改,为会员企业提供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知识培训,为会员企业的诉讼、仲裁、投资等事项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多年来已为多家会员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取得客户的高度认可。
走进自贸区 为职工排忧解难
2010年9月,韩明志律师事务所与上海市综合保税区工会(现上海自贸区总工会)建立合作共建关系,共同设立了上海市综合保税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为自贸区的企业工会提供普法讲座,参与企业工会的章程修改和审核,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为保税区内的劳资纠纷提供调解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据了解,参与了包括诺日士(上海)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递达利成型制模(上海)有限公司、住化电子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7起因企业裁员和场地搬迁引发的群体性劳资纠纷。
同时,事务所积极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化解工作,促进了7起群体性劳资纠纷的顺利妥善解决,保护了1100多名职工的合法权益,涉及金额达2500余万元,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新区总工会、新区司法局、自贸区工会的高度评价。
服务来沪务工人员 探索新型保护模式
近年来,针对外高桥地区外来人口集中、劳动纠纷多发、法律服务机构不足的实际情况,韩明志律师事务所采取多种渠道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2006年6月事务所在高桥镇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2008年2月与山东平邑劳务公司驻上海办事处建立合作共建关系,事务所安排律师为该公司在上海的近20000名员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讲座,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2008年以来,平邑劳务公司员工在上海的违法犯罪率为零。据悉,在2011年发生的“4·20”集卡司机群体事件中,平邑劳务公司的1200多名集卡司机无一人参与,被称为“平邑现象”,得到了原市委书记俞正声、市长韩正等市领导的高度关注。
除此之外,事务所还积极组织党员律师为困难群体提供捐助服务,包括为汶川地震灾区捐款,每年的慈善一日捐,连续多年志愿资助十多名云南贫困地区困难学生高中阶段的学费。同时,在外高桥地区积极开展 “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从2011年起,在高桥镇的竹林小学、新农小学两所农民工子弟学校设立助学金,每年资助10名家庭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学习生活。
参与社会矛盾调解工作 推动政府依法行政
多年来,韩明志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浦东新区政法委、浦东新区建交委、高桥镇、高东镇、金桥镇、张江镇等30多家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据悉,在2009年到2012年春节期间,事务所的律师团队共提供了720余件法律援助,参与了十多件涉及群体性拖欠民工工资纠纷的调解化解和仲裁代理工作,涉案民工人数达540余人,涉案金额达510余万元,这些案件大多数以调解方式结案,既保证农民工在节前全部领取拖欠已久的工资回乡过年,又节约了因诉讼产生的时间、精力财力成本。
此外,事务所在服务重大社会问题的案件中也是不遗余力。多年来累计参与浦东新区范围内的20多起重大社会问题的服务,包括参与“龙腾阁小区”房屋质量和办理小产证问题引发的受到市主要领导亲自督办的群体上访案件的调查;参与“早期动迁”矛盾的调查化解工作;参与“康桥血铅”事件的法律服务为血铅受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代理向法院起诉侵权的排污企业;参与艾福敦酒店因租赁和欠薪引发的群体性冲突的调解化解工作等一大批在浦东新区乃至上海市范围内影响重大的社会矛盾,为律师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作出积极贡献,得到相关市、区领导的高度评价,2013年获得司法部的通报表彰。
韩明志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发挥专业优势,通过与多个部门的合作,积极拓展法律服务平台,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服务制度,积极开展事务所党建工作,召集和鼓励党员律师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实现将公益法律服务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努力探索律所党建新模式,促进了律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在参与社区法律服务、政府法律服务、社会矛盾调解化解,为高桥镇商会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取得显著成绩和良好的社会效果,事务所自成立以来连续三次获得浦东新区文明单位称号,两次获得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优秀组织称号,2013年事务所获得司法部“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成绩突出律师事务所”通报表彰。
法律进社区 服务无距离
近年来,韩明志律师事务所积极投入社区法律服务,数年如一日,持之以恒。结合自身的实际特点和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参与浦东新区的各类普法宣传、法制讲座、法律援助、社会矛盾调解化解法律服务。事务所通过设立高桥镇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塘桥公益法律服务社、参与综合保税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高桥镇平邑县来沪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高桥、高东、高行、金桥、张江等街镇法律服务点值班接待,参与浦东交警支队交通事故受理点、浦东新区法律援助热线接听、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值班、与高桥镇妇联、老龄委、工会、团委、高行镇团委、总参驻高桥部队的合作共建,创造性开展党建工作,推动事务所党建带团建、以党建促发展的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
据悉,从2003年7月至今累计提供4万多人次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为困难群众和来沪务工人员提供了2000多件法律援助,举办各类法制讲座140余场次,参与了90余场普法宣传活动,参与浦东新区各类社会矛盾调解化解140余件。
律商共携手 搭法律服务平台
作为浦东新区工商联高桥镇商会的理事单位,韩明志律师事务所一直与镇商会保持密切合作,共同探索一条商会依法治会的机制。
为满足镇商会会员单位中的小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扩大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平台和范围,防范会员企业在创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事务所与商会共同搭建了一个法律服务平台。通过为会员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为会员企业经济合同、劳动人事、内部治理、对外投资、兼并重组等法律文件提供审查、修改,为会员企业提供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知识培训,为会员企业的诉讼、仲裁、投资等事项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多年来已为多家会员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取得客户的高度认可。
走进自贸区 为职工排忧解难
2010年9月,韩明志律师事务所与上海市综合保税区工会(现上海自贸区总工会)建立合作共建关系,共同设立了上海市综合保税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为自贸区的企业工会提供普法讲座,参与企业工会的章程修改和审核,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为保税区内的劳资纠纷提供调解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据了解,参与了包括诺日士(上海)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递达利成型制模(上海)有限公司、住化电子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7起因企业裁员和场地搬迁引发的群体性劳资纠纷。
同时,事务所积极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化解工作,促进了7起群体性劳资纠纷的顺利妥善解决,保护了1100多名职工的合法权益,涉及金额达2500余万元,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新区总工会、新区司法局、自贸区工会的高度评价。
服务来沪务工人员 探索新型保护模式
近年来,针对外高桥地区外来人口集中、劳动纠纷多发、法律服务机构不足的实际情况,韩明志律师事务所采取多种渠道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2006年6月事务所在高桥镇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2008年2月与山东平邑劳务公司驻上海办事处建立合作共建关系,事务所安排律师为该公司在上海的近20000名员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讲座,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2008年以来,平邑劳务公司员工在上海的违法犯罪率为零。据悉,在2011年发生的“4·20”集卡司机群体事件中,平邑劳务公司的1200多名集卡司机无一人参与,被称为“平邑现象”,得到了原市委书记俞正声、市长韩正等市领导的高度关注。
除此之外,事务所还积极组织党员律师为困难群体提供捐助服务,包括为汶川地震灾区捐款,每年的慈善一日捐,连续多年志愿资助十多名云南贫困地区困难学生高中阶段的学费。同时,在外高桥地区积极开展 “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从2011年起,在高桥镇的竹林小学、新农小学两所农民工子弟学校设立助学金,每年资助10名家庭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学习生活。
参与社会矛盾调解工作 推动政府依法行政
多年来,韩明志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浦东新区政法委、浦东新区建交委、高桥镇、高东镇、金桥镇、张江镇等30多家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据悉,在2009年到2012年春节期间,事务所的律师团队共提供了720余件法律援助,参与了十多件涉及群体性拖欠民工工资纠纷的调解化解和仲裁代理工作,涉案民工人数达540余人,涉案金额达510余万元,这些案件大多数以调解方式结案,既保证农民工在节前全部领取拖欠已久的工资回乡过年,又节约了因诉讼产生的时间、精力财力成本。
此外,事务所在服务重大社会问题的案件中也是不遗余力。多年来累计参与浦东新区范围内的20多起重大社会问题的服务,包括参与“龙腾阁小区”房屋质量和办理小产证问题引发的受到市主要领导亲自督办的群体上访案件的调查;参与“早期动迁”矛盾的调查化解工作;参与“康桥血铅”事件的法律服务为血铅受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代理向法院起诉侵权的排污企业;参与艾福敦酒店因租赁和欠薪引发的群体性冲突的调解化解工作等一大批在浦东新区乃至上海市范围内影响重大的社会矛盾,为律师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作出积极贡献,得到相关市、区领导的高度评价,2013年获得司法部的通报表彰。
韩明志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发挥专业优势,通过与多个部门的合作,积极拓展法律服务平台,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服务制度,积极开展事务所党建工作,召集和鼓励党员律师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实现将公益法律服务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努力探索律所党建新模式,促进了律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在参与社区法律服务、政府法律服务、社会矛盾调解化解,为高桥镇商会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取得显著成绩和良好的社会效果,事务所自成立以来连续三次获得浦东新区文明单位称号,两次获得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优秀组织称号,2013年事务所获得司法部“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成绩突出律师事务所”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