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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学界批评传统“德治”的意见多带有主观随意性,然而对“德治,,需要作符合历史实际情况的公平评价。孔子关于“德治”的本义是“德治”与“政治”并举。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德治”只具有相对的意义,“德治”与“政治”、“刑治”都是通过“礼治”实施的。传统“德治”形成了中华民族特有的传统文化和民族个性,因此对“德治”的批评应持慎重的态度。在当前实行依法治国的历史时期,在认识和实践上都应当把“法治”与“德治”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