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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制度产生于福利国家与给付行政理念基础之上,当下公租房制度的地方实践呈现多元化的地方特色,囿于我国社会保障立法体系的不完善,公租房制度的构建仅有政策上的导向而无法制规制,因此立法目的呈现多元性特征而缺乏统一而稳定的价值追求与目标设定,在实践层面与原初价值追求渐行渐远。从行政法治构建的角度重新考量公租房价值追求,首要贯彻行政给付理念,以社会公平为逻辑起点,以社会阶层间利益平衡为运作框架,以基本生存状态改善为制度目的,以社会中间阶层的住房权保障为现实路径,以期实现恒久稳定而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构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