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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行政区行政理念的主导下,流域政府皆以追求本地利益最大化为基本目标,甚少关注甚至漠视流域公共利益,流域政府间利益冲突严重,因此,难以对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达成一致意见。跨省流域生态补偿的实施有赖于政府行政管理理念向区域治理理念的转变和相应的机制创新,包括建立流域政府间的民主协商机制、多元主体联合供给机制和中央对流域政府的选择性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