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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刑事犯罪侦查工作中存在讯问方式简单粗暴、非法取证、超期羁押嫌疑人、对嫌疑人的权利告知流于形式、限制律师会见等问题,新《刑事诉讼法》修改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使得传统的职务犯罪侦查模式受到冲击。检察机关应当在更新侦查手段、注重证据转化等方面加以改进,注重保障人权,不断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