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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淮盐商的鼎盛奢华已落入历史之一隅,而思考它的衰微却可以史为镜,观照当下。
“烟花三月下扬州”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游历江南园林,久负盛名的个园就位列其中。个园的主人是清嘉庆、道光年间八大盐商之一,时任两淮商总的黄至筠。如果不是盐商们留下了这些精美奢华的园林,后人也很难能想象几百年前盐商权倾朝野的盛世。
然而,盐商的兴衰却只能在星星点点的各种古籍中找到他们的痕迹。垄断产生暴利,自古就有。明清两代,盐业属于官府垄断的行业,贩卖私盐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获得政府的授意贩卖官盐的商人大都能稳健致富。《儒林外史》中,吴敬梓曾经写下了一批盐商:扬州的程明卿、万雪斋、宋为富、顾盐商,天长县北门汪盐商、经营万雪斋仪征分店的王汉策;行盐兼典当的有五河县的仁昌典方三老爷。万雪斋本是一户盐商家的书童,先是乘经营之便贩盐卖,后来租顶别人的专利卖盐凭证来经营牟利,几年间挣到四五万两银子,转眼就成了盐业巨富。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盐业的利润之巨。然而,当垄断打破,恢复自由市场,盐业的衰败也就近在咫尺了。由垄断特权起家的两淮盐商,在道光年间改掉纲盐制,实行票盐制,并取消对行销地点的限定时,没有了垄断权的大小盐总们,渐渐没落,从此退出历史舞台。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衰败在“潜伏”
当我们在事后观察这些以垄断起家的两淮盐商时,总避免不了以当代的自由市场理论解释这一现象。事实上,在自由市场理论盛行之前,中国还存在着各种商帮的兴起与衰败。在西方国家,各大家族依然以垄断资源起家,同样屹立至今。成功的理由与衰败的原因一样多,却都只有一个,即利润。由利起,因利衰。
明清规定盐业由官方授权经营,实行纲盐制。清人黄钧宰在《金壶浪墨•盐商》中说:“两淮(盐)额引一千六百九十万有奇(注:应为169万),归商人十数家承办……以每引三百七十•计之,场价止十文,加课银三厘有奇,不过七文,而转运到汉口以上,需价五、六十不等。”以此推算,购价与销价相距数倍,盐商的盈利空间相当大,按照现在的标准衡量,属于实实在在的垄断暴利行业。唯有这样,《儒林外史》中的书童万雪斋才能在短短几年内成为巨商。
两淮盐商积累下的财力,连清朝皇帝都不得不感慨“盐商之财力伟哉”。康熙皇帝曾经六下江南,每次经历百天,其在江南的花费基本来自两淮盐商。乾隆南巡的规模更加浩大,花费有过之而无不及,最后造成总商亏空达百万两。盐商为了维持与朝廷的关系,以便获得持续的经营权,不得不响应朝廷各种接待、捐输。乾隆在扬州停留时,两淮总商江春负责一切接待。为博皇帝欢心,曾以重金一夜建成一座新塔。江春只是接待成员之一,据统计,乾隆三十七年至四十九年,江春带领两淮盐商们自愿“报效”朝廷的银子就超过1100万两。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何炳棣在《扬州盐商:十八世纪中国商业资本的研究》一文中曾指出,“平均商人家庭经过二代或三代之后,即非原先同样的社会身份。事业上几乎当盐商家庭达到小康时,年轻的成员就被鼓励从事学术方面,最终是从政,结果使得商人家庭的商人成分愈来愈淡。” 乾隆年间的两淮总商江春也只是因为考取功名无望,最后才继承父业,成为盐商。一方面是盐商富甲天下的事实不断被强化,另一方面受制于传统观念与现实因素,盐商家庭的商人成分却在逐渐淡化。盐商的社会地位处于弱势,无法保护自己的利益,虽然皇帝曾经对盐商的捐输行为有过政治上的赏赐,但并不足以解决他们迫切需要的安全感。彼时的中国,只有通过仕途,谋取一官半职,才能获得话语权。
江春虽然赢得了皇帝的赞赏,还被特邀入京参加“千叟宴”。巨大的亏空并未就此打住,为偿还债务,所有的家产被没收,显赫一时的江氏家族就此没落。
最后一根稻草
江春的衰败只是两淮盐商中的特例,更多的盐商并没有因为捐输而造成巨大亏空,导致资金链断裂。相反,得益于盐商的盛情款待,清朝的皇帝也给予了这些急于表示忠诚的盐商经济上的扶持。乾隆年间,盐商的资本总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其间,清皇室内务府等机构就向两淮盐商发放裕本银2099756两,再加地方衙发放的15万两,总数达2249756两,利率一般在1分至1分5厘之间。由此可知,乾隆末年两淮盐商每年缴纳的铅利银大概已30万两左右。这类贷款的偿还期限一般是十年。台湾明史学会理事长、东吴大学历史系教授徐泓认为,对盐商们来说,这些是万岁爷发放的经商本钱,还贷压力不大,比民间借贷成本小得多,在当时属于政府补贴性质的低息贷款,而非许多学者认定的,两淮盐商衰败于朝廷发放的高利贷。
不少学者通过史料发现,两淮盐商的生活奢侈,各类捐输过多,因此导致盐商本银日减,无法维持鼎盛状态。徐泓提出盐课收入是清政府收入的17%,两淮盐商每年贡献了458万两。1738-1819年间,盐商捐输45次,以报效为名的政治献金为盐课的十分之一。这种捐输职位取得保护和私利。同样,奢淫之费其实有限,杨州盐商最著名的二、三十座园林,平均花费5-7万两,而乾隆年间盐商利润就达4亿多两。
在徐泓看来,更为关键的、压倒骆驼的那一根稻草便是中国晚清的“货币战争”。随着清朝的对外贸易规模扩大,中国贸易的逆差不断拉大,导致白银大量外流。最直接的结果是白银价格不断上升。清朝初年,银钱比价法定1两银比制钱1000文,乾隆五十年以后1:1300,道光年间上涨至1:2000。朝廷发放的本银,依然以白银计算。《清盐法志》:“钱贱银贵,商人易银”。银价日昂,盐务尤被其累。清政府以银两作息,而百姓却以钱买盐。盐商成本急剧上升。不少盐商不得不提高售价,有的官盐中甚至掺入沙子以降低成本。
一方面是银价日贵、贷款利率上升,简介导致官盐售价提升,一方面是官盐口碑越来越差,导致私盐盛行,官盐滞销,使得盐商进入尴尬的境地。太平天国运动期间,官盐运销市场通路破坏,私盐风生水起,官盐的市场占有率从91%下降到54%,到后来的36%,大部分人都开始购买私盐。
此时,晚清政府为增加税收,授意两江总督兼管两淮盐政陶澍打破垄断体制,实行票盐制,即人人交税就可得票,有票即可贩盐,行销地点也不予以限定。一时间,人人有权贩盐,有小本即可贩盐,国家税收增加了,小民也得到实惠,而没有了垄断权的大小盐总们,则加速走向衰败。
“烟花三月下扬州”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游历江南园林,久负盛名的个园就位列其中。个园的主人是清嘉庆、道光年间八大盐商之一,时任两淮商总的黄至筠。如果不是盐商们留下了这些精美奢华的园林,后人也很难能想象几百年前盐商权倾朝野的盛世。
然而,盐商的兴衰却只能在星星点点的各种古籍中找到他们的痕迹。垄断产生暴利,自古就有。明清两代,盐业属于官府垄断的行业,贩卖私盐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获得政府的授意贩卖官盐的商人大都能稳健致富。《儒林外史》中,吴敬梓曾经写下了一批盐商:扬州的程明卿、万雪斋、宋为富、顾盐商,天长县北门汪盐商、经营万雪斋仪征分店的王汉策;行盐兼典当的有五河县的仁昌典方三老爷。万雪斋本是一户盐商家的书童,先是乘经营之便贩盐卖,后来租顶别人的专利卖盐凭证来经营牟利,几年间挣到四五万两银子,转眼就成了盐业巨富。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盐业的利润之巨。然而,当垄断打破,恢复自由市场,盐业的衰败也就近在咫尺了。由垄断特权起家的两淮盐商,在道光年间改掉纲盐制,实行票盐制,并取消对行销地点的限定时,没有了垄断权的大小盐总们,渐渐没落,从此退出历史舞台。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衰败在“潜伏”
当我们在事后观察这些以垄断起家的两淮盐商时,总避免不了以当代的自由市场理论解释这一现象。事实上,在自由市场理论盛行之前,中国还存在着各种商帮的兴起与衰败。在西方国家,各大家族依然以垄断资源起家,同样屹立至今。成功的理由与衰败的原因一样多,却都只有一个,即利润。由利起,因利衰。
明清规定盐业由官方授权经营,实行纲盐制。清人黄钧宰在《金壶浪墨•盐商》中说:“两淮(盐)额引一千六百九十万有奇(注:应为169万),归商人十数家承办……以每引三百七十•计之,场价止十文,加课银三厘有奇,不过七文,而转运到汉口以上,需价五、六十不等。”以此推算,购价与销价相距数倍,盐商的盈利空间相当大,按照现在的标准衡量,属于实实在在的垄断暴利行业。唯有这样,《儒林外史》中的书童万雪斋才能在短短几年内成为巨商。
两淮盐商积累下的财力,连清朝皇帝都不得不感慨“盐商之财力伟哉”。康熙皇帝曾经六下江南,每次经历百天,其在江南的花费基本来自两淮盐商。乾隆南巡的规模更加浩大,花费有过之而无不及,最后造成总商亏空达百万两。盐商为了维持与朝廷的关系,以便获得持续的经营权,不得不响应朝廷各种接待、捐输。乾隆在扬州停留时,两淮总商江春负责一切接待。为博皇帝欢心,曾以重金一夜建成一座新塔。江春只是接待成员之一,据统计,乾隆三十七年至四十九年,江春带领两淮盐商们自愿“报效”朝廷的银子就超过1100万两。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何炳棣在《扬州盐商:十八世纪中国商业资本的研究》一文中曾指出,“平均商人家庭经过二代或三代之后,即非原先同样的社会身份。事业上几乎当盐商家庭达到小康时,年轻的成员就被鼓励从事学术方面,最终是从政,结果使得商人家庭的商人成分愈来愈淡。” 乾隆年间的两淮总商江春也只是因为考取功名无望,最后才继承父业,成为盐商。一方面是盐商富甲天下的事实不断被强化,另一方面受制于传统观念与现实因素,盐商家庭的商人成分却在逐渐淡化。盐商的社会地位处于弱势,无法保护自己的利益,虽然皇帝曾经对盐商的捐输行为有过政治上的赏赐,但并不足以解决他们迫切需要的安全感。彼时的中国,只有通过仕途,谋取一官半职,才能获得话语权。
江春虽然赢得了皇帝的赞赏,还被特邀入京参加“千叟宴”。巨大的亏空并未就此打住,为偿还债务,所有的家产被没收,显赫一时的江氏家族就此没落。
最后一根稻草
江春的衰败只是两淮盐商中的特例,更多的盐商并没有因为捐输而造成巨大亏空,导致资金链断裂。相反,得益于盐商的盛情款待,清朝的皇帝也给予了这些急于表示忠诚的盐商经济上的扶持。乾隆年间,盐商的资本总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其间,清皇室内务府等机构就向两淮盐商发放裕本银2099756两,再加地方衙发放的15万两,总数达2249756两,利率一般在1分至1分5厘之间。由此可知,乾隆末年两淮盐商每年缴纳的铅利银大概已30万两左右。这类贷款的偿还期限一般是十年。台湾明史学会理事长、东吴大学历史系教授徐泓认为,对盐商们来说,这些是万岁爷发放的经商本钱,还贷压力不大,比民间借贷成本小得多,在当时属于政府补贴性质的低息贷款,而非许多学者认定的,两淮盐商衰败于朝廷发放的高利贷。
不少学者通过史料发现,两淮盐商的生活奢侈,各类捐输过多,因此导致盐商本银日减,无法维持鼎盛状态。徐泓提出盐课收入是清政府收入的17%,两淮盐商每年贡献了458万两。1738-1819年间,盐商捐输45次,以报效为名的政治献金为盐课的十分之一。这种捐输职位取得保护和私利。同样,奢淫之费其实有限,杨州盐商最著名的二、三十座园林,平均花费5-7万两,而乾隆年间盐商利润就达4亿多两。
在徐泓看来,更为关键的、压倒骆驼的那一根稻草便是中国晚清的“货币战争”。随着清朝的对外贸易规模扩大,中国贸易的逆差不断拉大,导致白银大量外流。最直接的结果是白银价格不断上升。清朝初年,银钱比价法定1两银比制钱1000文,乾隆五十年以后1:1300,道光年间上涨至1:2000。朝廷发放的本银,依然以白银计算。《清盐法志》:“钱贱银贵,商人易银”。银价日昂,盐务尤被其累。清政府以银两作息,而百姓却以钱买盐。盐商成本急剧上升。不少盐商不得不提高售价,有的官盐中甚至掺入沙子以降低成本。
一方面是银价日贵、贷款利率上升,简介导致官盐售价提升,一方面是官盐口碑越来越差,导致私盐盛行,官盐滞销,使得盐商进入尴尬的境地。太平天国运动期间,官盐运销市场通路破坏,私盐风生水起,官盐的市场占有率从91%下降到54%,到后来的36%,大部分人都开始购买私盐。
此时,晚清政府为增加税收,授意两江总督兼管两淮盐政陶澍打破垄断体制,实行票盐制,即人人交税就可得票,有票即可贩盐,行销地点也不予以限定。一时间,人人有权贩盐,有小本即可贩盐,国家税收增加了,小民也得到实惠,而没有了垄断权的大小盐总们,则加速走向衰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