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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北省宜都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用活“三字诀”,监督更给力。一是“任”出力量。把好任前考法关,对法院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将考试结果作为提职的必备条件。抓好任后监督关。既对法官工作时间之内是否勤勉敬业进行监督,也对法官八小时以外是否遵纪守法进行监督,对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对于违纪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组织专门调查,直至行使罢免权。二是“听”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