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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证券市场产生以来,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优化管理,一直成为经济界讨论的热点。但受制于旧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的制度缺陷,即“同股不同权、不同利”的制约,上至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至各省、市地方政府以及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对涉及上万亿的国有上市公司的资产管理方面,只能按照静态的企业净资产价值进行目标单一的“保值增值”管理。我国的国有上市公司的资产管理不能一味照搬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家科斯等人声称的“股权私化化最优”论来进行,而应该探索与我国现实相结合的特色之路。2005年度以彻底解决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