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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公证制度在我國的现代化经济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国公证事业起步较晚,公证制度尚需完善,绝非尽善尽美。尤其是当前公证质量问题时有发生、公证程序亟待优化,这是制约我国公证事业进一步发展的“绊脚石”。本文重点探讨了完善公证程序、提高公证质量的一些举措的可行性。
[关键词]公证制度 公证程序 公证制度 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17-0320-01
公证制度在封建社会早期就已初见雏形,在人类社会数千年的发展史中,它一直伴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作为一项预防性、非诉讼性的法律证明制度,公证制度可以提供有证据效力的证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不仅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也有着解决社会矛盾、预防纠纷的功能。我国公证制度起步较晚,是典型的西方“舶来品”,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公证制度在我国一度被废止,直到1979年我国重建了公证制度[1]。之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国的公证制度也与时俱进,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如今,我国的公证制度已融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但是,我国公证制度起步晚,经受时间检验的过程较短,且其大量制度内容都是通过直接借鉴西方国家相关法律制度而得的“抄袭品”,与我国传统理念、特殊国情不甚匹配,已逐渐无法满足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所以,我国的公证制度需要进行深刻的变革以求进一步完善。公证的核心是程序和质量,要完善公证制度,首先就要完善公正程序和公证质量。
一、完善公证程序
1.申请与受理
指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公证机关接受其请求的环节。作为公证程序的初始环节,必须注意:当事人应将相关具体信息及要求办理的公证事项填写清楚,不得由利害关系者或公证员代写,除非当事人确有困难,并且一定要当众宣读代写内容确保当事人无异议并按指印确认。若怀疑当事人出于非法目的申请公证、公证法律依据不充分或公证承担风险过大,应不予受理。
2.审查
指公证机关接受申请后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事项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调查核实,是整个公证程序的核心环节。在此过程中,首先应着力于证明材料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充分性。这需要公证员从逻辑出发,判定证明材料与待证事实的相关性;从规则出发,确定证明材料公章、出具单位的合法性;从事实出发,辨明相关材料与事实相符的真实性;从经验出发,明确证明材料的证明力足够证明待证事实。此外,公证员在此过程中制作一份真实详尽的公证询问笔录,不仅可以进一步确认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完善公证事项、证明材料的瑕疵,还能有效降低公证风险、加强公证的证明效力。从某种程度上说,公证谈话记录是仅次于公证书的“第二公证材料”[2]。
3.出具公证书
指公证机关完成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制作、出具并送达公证书,是公证程序的最后环节。从草拟、审批,到制作、发送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在此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有以下几点:1.出具公证书时,可能有当事人出于反悔拒绝领受,此时,应告知当事人公证书已生效,不受其领取与否的影响;2.提倡申请人本人领取公证书,若要他人代领,必须提交本人的授权委托书。3.若是多人共同办理公证的,应当分别领受公证书,除非事先授权于一人。4.要求当事人领受公证书时仔细确认核对公证书有无错误、缺漏,并在回执单上签字盖章。
二、提高公证质量
1.全面提高公证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归根结底,我国的公证工作始终是靠广大的基层公证员践行,从业人员的水平和素养直接决定了我国公证工作的质量,所以必须要注意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首先完善职业准入制度,鼓励高素质的各层次人才加入,壮大公证员的人才队伍,完善人才引进工作,并在薪酬、待遇等方面作出改善,增加公证行业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其次要注意防范因各种原因导致的人才流失,完善选拔扩增渠道;第三,在公证人员群体中,要完善教育培训体系,使其接受反复、持续的再教育,强调知识的更新和积累,主动提高业务水平;最后,严抓公证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提高服务质量
2.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
公证质量的提高,离不开高效的工作体制和合理的管理。就工作制度而言,首先提倡建立岗位负责制和主任负责制,将职责明确到个体,对于玩忽职守、违法违纪者严格惩处、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在工作流程上,要做到完善证据收集、核查责任制,兼顾灵活性与原则性[3],并积极将核查工作与信息化、数字化、互联网化相结合,提高核实鉴别能力;规范审批制度,审批意见应当明确翔实,避免流于形式;严格执行法定的告知义务。在管理上,合理的奖惩措施和考核机制是保证公证人员公证质量的核心。在人员的奖惩上,要建立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将个人收入其公证数量、质量相挂钩,对于有突出表现的公证人员,应予以一定物质奖励;在考核上,也应以公证质量为核心,在考核前制度明确的质量控制标准,考核时做到公正详尽,定期进行考核。
3.加强对公证工作的监督
目前我国的公证制度尚需完善,所以合理的内部及外界监督对于保证公证质量意义重大。这里所说的监督,不仅包括上级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也包括行业内部各级协会、各个公证部门、甚至各个公证员之间的互相监督交流。上级部门的监管指导在大方向上严格控制总体公证工作的质量;各级协会、各部门、各个公证人员之间的监督交流保证了彼此之间经验的互相分享学习,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做到共同进步,提高公证质量。
4.重视信息化在公证过程中的应用
信息化、数字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加强信息化管理是提高公证质量的重要举措。以下例为证:甲于1995年在甲公证处做了遗嘱公证,打算将房产遗留给乙。6年后甲去世,受益人乙向乙公证处申办遗嘱继承权公证,乙公证处根据相关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确认甲未曾撤销公证,并在甲的指定的遗产继承人均在场且对遗嘱无异议的情况下出具了公证书,乙也根据公证书变更了房产所有权。但2003年该遗嘱指定的另一位遗产继承人丙以甲已于1997年在甲公证处办理了声明撤销1995年所立公证遗嘱为由,要求乙公证处撤销2001年办理的上述遗嘱继承权公证。后经查实立遗嘱人甲确实已办理了撤销1995年所立遗嘱的声明书公证,但甲公证处在档案上未曾记载,导致乙公证处在未曾全面掌握信息材料的情况下出错[4]。公证单位和公证人员都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变动,甚至相关档案材料也有遗失的风险,只有通过信息化管理,全行业上传相关档案信息、共享信息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证信息缺失遗漏的问题,从而提高公证质量。
公证制度的核心是程序和质量,完善公证程序和提高公证质量作为推动公证行业发展的最重要措施,应该得到全行业乃至全社会的关注。
参考文献
[1] 王卫军.对社会新形势下如何完善公证制度的若干思考[J].法制博览,2017(10上):1-5.
[2] 王美珠.对完善公证程序和公证质量的见解[J].法制与社会,2017(03):125-126.
[3] 高红梅.公证的核心要素是程序和质量[J].赤峰学院学报,33(12):85.
[4] 谢岚英.对完善公证程序和提高公证质量的见解[J].中国公证,2009(08):40-41.
[关键词]公证制度 公证程序 公证制度 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17-0320-01
公证制度在封建社会早期就已初见雏形,在人类社会数千年的发展史中,它一直伴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作为一项预防性、非诉讼性的法律证明制度,公证制度可以提供有证据效力的证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不仅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也有着解决社会矛盾、预防纠纷的功能。我国公证制度起步较晚,是典型的西方“舶来品”,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公证制度在我国一度被废止,直到1979年我国重建了公证制度[1]。之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国的公证制度也与时俱进,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如今,我国的公证制度已融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但是,我国公证制度起步晚,经受时间检验的过程较短,且其大量制度内容都是通过直接借鉴西方国家相关法律制度而得的“抄袭品”,与我国传统理念、特殊国情不甚匹配,已逐渐无法满足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所以,我国的公证制度需要进行深刻的变革以求进一步完善。公证的核心是程序和质量,要完善公证制度,首先就要完善公正程序和公证质量。
一、完善公证程序
1.申请与受理
指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公证机关接受其请求的环节。作为公证程序的初始环节,必须注意:当事人应将相关具体信息及要求办理的公证事项填写清楚,不得由利害关系者或公证员代写,除非当事人确有困难,并且一定要当众宣读代写内容确保当事人无异议并按指印确认。若怀疑当事人出于非法目的申请公证、公证法律依据不充分或公证承担风险过大,应不予受理。
2.审查
指公证机关接受申请后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事项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调查核实,是整个公证程序的核心环节。在此过程中,首先应着力于证明材料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充分性。这需要公证员从逻辑出发,判定证明材料与待证事实的相关性;从规则出发,确定证明材料公章、出具单位的合法性;从事实出发,辨明相关材料与事实相符的真实性;从经验出发,明确证明材料的证明力足够证明待证事实。此外,公证员在此过程中制作一份真实详尽的公证询问笔录,不仅可以进一步确认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完善公证事项、证明材料的瑕疵,还能有效降低公证风险、加强公证的证明效力。从某种程度上说,公证谈话记录是仅次于公证书的“第二公证材料”[2]。
3.出具公证书
指公证机关完成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制作、出具并送达公证书,是公证程序的最后环节。从草拟、审批,到制作、发送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在此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有以下几点:1.出具公证书时,可能有当事人出于反悔拒绝领受,此时,应告知当事人公证书已生效,不受其领取与否的影响;2.提倡申请人本人领取公证书,若要他人代领,必须提交本人的授权委托书。3.若是多人共同办理公证的,应当分别领受公证书,除非事先授权于一人。4.要求当事人领受公证书时仔细确认核对公证书有无错误、缺漏,并在回执单上签字盖章。
二、提高公证质量
1.全面提高公证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归根结底,我国的公证工作始终是靠广大的基层公证员践行,从业人员的水平和素养直接决定了我国公证工作的质量,所以必须要注意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首先完善职业准入制度,鼓励高素质的各层次人才加入,壮大公证员的人才队伍,完善人才引进工作,并在薪酬、待遇等方面作出改善,增加公证行业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其次要注意防范因各种原因导致的人才流失,完善选拔扩增渠道;第三,在公证人员群体中,要完善教育培训体系,使其接受反复、持续的再教育,强调知识的更新和积累,主动提高业务水平;最后,严抓公证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提高服务质量
2.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
公证质量的提高,离不开高效的工作体制和合理的管理。就工作制度而言,首先提倡建立岗位负责制和主任负责制,将职责明确到个体,对于玩忽职守、违法违纪者严格惩处、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在工作流程上,要做到完善证据收集、核查责任制,兼顾灵活性与原则性[3],并积极将核查工作与信息化、数字化、互联网化相结合,提高核实鉴别能力;规范审批制度,审批意见应当明确翔实,避免流于形式;严格执行法定的告知义务。在管理上,合理的奖惩措施和考核机制是保证公证人员公证质量的核心。在人员的奖惩上,要建立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将个人收入其公证数量、质量相挂钩,对于有突出表现的公证人员,应予以一定物质奖励;在考核上,也应以公证质量为核心,在考核前制度明确的质量控制标准,考核时做到公正详尽,定期进行考核。
3.加强对公证工作的监督
目前我国的公证制度尚需完善,所以合理的内部及外界监督对于保证公证质量意义重大。这里所说的监督,不仅包括上级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也包括行业内部各级协会、各个公证部门、甚至各个公证员之间的互相监督交流。上级部门的监管指导在大方向上严格控制总体公证工作的质量;各级协会、各部门、各个公证人员之间的监督交流保证了彼此之间经验的互相分享学习,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做到共同进步,提高公证质量。
4.重视信息化在公证过程中的应用
信息化、数字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加强信息化管理是提高公证质量的重要举措。以下例为证:甲于1995年在甲公证处做了遗嘱公证,打算将房产遗留给乙。6年后甲去世,受益人乙向乙公证处申办遗嘱继承权公证,乙公证处根据相关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确认甲未曾撤销公证,并在甲的指定的遗产继承人均在场且对遗嘱无异议的情况下出具了公证书,乙也根据公证书变更了房产所有权。但2003年该遗嘱指定的另一位遗产继承人丙以甲已于1997年在甲公证处办理了声明撤销1995年所立公证遗嘱为由,要求乙公证处撤销2001年办理的上述遗嘱继承权公证。后经查实立遗嘱人甲确实已办理了撤销1995年所立遗嘱的声明书公证,但甲公证处在档案上未曾记载,导致乙公证处在未曾全面掌握信息材料的情况下出错[4]。公证单位和公证人员都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变动,甚至相关档案材料也有遗失的风险,只有通过信息化管理,全行业上传相关档案信息、共享信息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证信息缺失遗漏的问题,从而提高公证质量。
公证制度的核心是程序和质量,完善公证程序和提高公证质量作为推动公证行业发展的最重要措施,应该得到全行业乃至全社会的关注。
参考文献
[1] 王卫军.对社会新形势下如何完善公证制度的若干思考[J].法制博览,2017(10上):1-5.
[2] 王美珠.对完善公证程序和公证质量的见解[J].法制与社会,2017(03):125-126.
[3] 高红梅.公证的核心要素是程序和质量[J].赤峰学院学报,33(12):85.
[4] 谢岚英.对完善公证程序和提高公证质量的见解[J].中国公证,2009(08):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