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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过去数十年间中国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付出了沉重代价,出现了违背农民意愿和侵害农民利益的情况,造成城市急速扩张、农民被迫上楼、城乡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加剧等等。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将会严重影响中国未来的健康发展,也会影响小康社会的顺利建成。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应该充分尊重和切实保护新生代农民权益,应该实现从追求政绩至上到以人为本理念的转变,充分依靠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尊重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努力形成强大合力。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民权益;保障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社会结构变革。经济体制上,我国完成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社会结构上,我国完成了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过渡。这两个历史性的过渡,一方面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快了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另一方面,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农村人多地少的现象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城乡劳动力供求存在梯度落差等,导致了农村人口的大规模流动,从而使我国原有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显著变化之一就是农民工群体的形成。
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群体,随着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农民工群体队伍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在此情况下,我国出现了三次“民工潮”,而这三次“民工潮”的出现又催生了第一、第二代农民工。因此,本文试图分析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受侵害的现状,重点探求其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从而为建立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维护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方向性指导。
二、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现状
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涉及到人权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层次,由宪法和劳动法规定并由劳动法和刑法保障,由工作权、休息权、报酬权、职业安全权和社会保障权等一系列权利所构成的权力系统,是农民工作为劳动者所享有的权益,是一种与劳动相关的利益、自由、资格和能力。但在实际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他们的劳动权益屡遭侵害。
1.就业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就业权是劳动权的核心,是指具有就业资格的公民通过公平竞争能够平等获得从事有报酬或收入的职业性劳动机会的权利,它包括就业竞争权和自由择业权。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和农村劳动力迁移形成了两个劳动力市场,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次属劳动力市场,目前由于还没有完善的规范体系,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主要表现在:第一,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增加本地就业机会的考虑,在制定用工政策时往往对外来新生代农民工进行职业工种的限制;第二,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就业待遇不平等。
2.劳动报酬权受侵害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给与劳动的付出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合法收入,而劳动报酬权作为劳动者权利的核心,是新生代农民工最为关注的权利。我国目前劳动力市场在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报酬方面还存在着工资增长缓慢、同工不同酬、拖欠工资或拒付工资等诸多问题,严重损害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
3.休息权得不到保障
休息权是指劳动者在参加一定时间的劳动之后所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休息权是劳动者获得生存权的必要条件。纪小玲、徐真彦等(2011)采取文献资料、问卷调查、个案访谈等形式,对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30岁及以下、户籍为农村户口的在城镇打工的四川省新生代农民工进行调查发现,15.6%的新生代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低于8小时,51.5%的新生代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29.1%的新生代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为9-11小时,4.2%的新生代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
4.工作环境恶劣,劳动安全缺失
许多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后从事采矿、建筑、冶金等这些“苦、脏、累、险”工作,而一些私营企业受经济利益驱使,不顾新生代农民工的安全健康,基本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也没有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劳动场所拥挤,通风、防尘、防毒、消防与安全设备差,高温闷热、噪音污染、粉尘污染等问题十分突出,使新生代农民工时常遭受职业病和安全事故的侵扰。
5.社会保障权缺失
据全国总工会2010年就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对1000家企业开展专题调研的结果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为67.7%,比城镇职工低23.7个百分点;医疗保险参保率为77.4%,比城镇职工低14.6个百分点;失业保险参保率为55.9%,比城镇职工低29.1个百分点;工伤保险参保率为70.3%,比城镇职工低9.1个百分点;生育保险参保率为30.7%,比城镇职工低30.8个百分点。此外,社会保险接续情况较差在某种程度上也限制了社会保险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覆盖范围。
三、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研究
1.改革现行户籍制度
一方面,要改革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不合理的歧视性制度,统一城乡户口,消除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户籍障碍;另一方面,要结合各地实际,坚持重点突破与面上推进相结合,建立畅通的户籍转移通道,逐步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新生代农民工的户籍问题,稳步推进改革。
2.健全劳动法制体系
第一,修改和完善现行的《劳动法》,清理、修正与其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突出和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劳动法保护;第二,完善与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全方位法律保护;第三,完善劳动执法和司法机制,降低救济成本,提高救济效率;第四,重视劳动合同的作用,加大职业训练、安全培训等;第五,将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纳入法律程序,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3.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
第一,要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其自身素质;第二,要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加强农民工就业能力,注重培养其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第三,培育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和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素质,使农民工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首先,要在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较集中的工伤风险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实行强制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包括预防、补偿等在内的较为全面的工伤保障。其次,动员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使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最后,在充分考虑新生代农民工流动就业特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机制,确保新生代农民工在流动过程中免受损害。
参考文献:
[1]徐宪平.面向未来的中国城镇化道路[J].求是,2012(05)
[2]李克强.关于调整经济结构促进持续发展的几个问题[J].求是,2010(11)
[3]戚小村.缺陷与重构: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法律思考[J].湖南社会科学,2009(01)
本文系2014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课题编号:2014030109。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民权益;保障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社会结构变革。经济体制上,我国完成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社会结构上,我国完成了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过渡。这两个历史性的过渡,一方面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快了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另一方面,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农村人多地少的现象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城乡劳动力供求存在梯度落差等,导致了农村人口的大规模流动,从而使我国原有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显著变化之一就是农民工群体的形成。
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群体,随着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农民工群体队伍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在此情况下,我国出现了三次“民工潮”,而这三次“民工潮”的出现又催生了第一、第二代农民工。因此,本文试图分析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受侵害的现状,重点探求其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从而为建立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维护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方向性指导。
二、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现状
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涉及到人权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层次,由宪法和劳动法规定并由劳动法和刑法保障,由工作权、休息权、报酬权、职业安全权和社会保障权等一系列权利所构成的权力系统,是农民工作为劳动者所享有的权益,是一种与劳动相关的利益、自由、资格和能力。但在实际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他们的劳动权益屡遭侵害。
1.就业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就业权是劳动权的核心,是指具有就业资格的公民通过公平竞争能够平等获得从事有报酬或收入的职业性劳动机会的权利,它包括就业竞争权和自由择业权。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和农村劳动力迁移形成了两个劳动力市场,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次属劳动力市场,目前由于还没有完善的规范体系,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主要表现在:第一,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增加本地就业机会的考虑,在制定用工政策时往往对外来新生代农民工进行职业工种的限制;第二,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就业待遇不平等。
2.劳动报酬权受侵害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给与劳动的付出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合法收入,而劳动报酬权作为劳动者权利的核心,是新生代农民工最为关注的权利。我国目前劳动力市场在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报酬方面还存在着工资增长缓慢、同工不同酬、拖欠工资或拒付工资等诸多问题,严重损害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
3.休息权得不到保障
休息权是指劳动者在参加一定时间的劳动之后所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休息权是劳动者获得生存权的必要条件。纪小玲、徐真彦等(2011)采取文献资料、问卷调查、个案访谈等形式,对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30岁及以下、户籍为农村户口的在城镇打工的四川省新生代农民工进行调查发现,15.6%的新生代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低于8小时,51.5%的新生代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29.1%的新生代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为9-11小时,4.2%的新生代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
4.工作环境恶劣,劳动安全缺失
许多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后从事采矿、建筑、冶金等这些“苦、脏、累、险”工作,而一些私营企业受经济利益驱使,不顾新生代农民工的安全健康,基本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也没有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劳动场所拥挤,通风、防尘、防毒、消防与安全设备差,高温闷热、噪音污染、粉尘污染等问题十分突出,使新生代农民工时常遭受职业病和安全事故的侵扰。
5.社会保障权缺失
据全国总工会2010年就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对1000家企业开展专题调研的结果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为67.7%,比城镇职工低23.7个百分点;医疗保险参保率为77.4%,比城镇职工低14.6个百分点;失业保险参保率为55.9%,比城镇职工低29.1个百分点;工伤保险参保率为70.3%,比城镇职工低9.1个百分点;生育保险参保率为30.7%,比城镇职工低30.8个百分点。此外,社会保险接续情况较差在某种程度上也限制了社会保险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覆盖范围。
三、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研究
1.改革现行户籍制度
一方面,要改革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不合理的歧视性制度,统一城乡户口,消除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户籍障碍;另一方面,要结合各地实际,坚持重点突破与面上推进相结合,建立畅通的户籍转移通道,逐步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新生代农民工的户籍问题,稳步推进改革。
2.健全劳动法制体系
第一,修改和完善现行的《劳动法》,清理、修正与其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突出和加强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劳动法保护;第二,完善与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全方位法律保护;第三,完善劳动执法和司法机制,降低救济成本,提高救济效率;第四,重视劳动合同的作用,加大职业训练、安全培训等;第五,将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纳入法律程序,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3.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
第一,要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其自身素质;第二,要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加强农民工就业能力,注重培养其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第三,培育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和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素质,使农民工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首先,要在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较集中的工伤风险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实行强制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包括预防、补偿等在内的较为全面的工伤保障。其次,动员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使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最后,在充分考虑新生代农民工流动就业特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机制,确保新生代农民工在流动过程中免受损害。
参考文献:
[1]徐宪平.面向未来的中国城镇化道路[J].求是,2012(05)
[2]李克强.关于调整经济结构促进持续发展的几个问题[J].求是,2010(11)
[3]戚小村.缺陷与重构: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法律思考[J].湖南社会科学,2009(01)
本文系2014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课题编号:201403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