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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竹马败在英语角
在讲这个故事之前我很想说说程晋辉。如果没有他大概没有这么长的故事发生,这听起来像是推卸责任,可是真的。你看,传说中的倾国倾城,她们的故事中一定会出现一个到多个男人,昭君、貂蝉,哪个不是这样?
我既不倾国也不倾城,故事照样应该有那么一位前男主角。
程晋辉,男,1978年出生,双鱼座。我们小学初中同校,高中同班,还同过一段时间的桌。后来——就不必说了罢,总之是个很俗的早恋故事,也被同学起过哄,也被老师谈过话,也被家长敲过脑袋。这都没能阻碍我们的爱情茁壮成长,高考结束,我们商量报同一个学校。他说他想报P大,我说北方气候太干,对皮肤不好,还是南方好。他又重新估了一下分,说报P大太冒险,南方太热太潮,折中一下,报W大吧,离家也近。
我想了一下就同意了。9月份我们双双去了W大。这回他爸我妈也不拦着了,反而叮嘱我们要相互照应。我偷笑,通过一场考试就获得了爱的权利,看来在中国高考才是真正的成人礼。
刚进大学的时候,我庆幸有了很多时间可以看小说,而程晋辉像个十足的好学生,每天拉我去英语角。其实大家都知道所谓英语角这个地方,外教和留学生都是不会去的,只有一帮中国人在那里对话中式英语,对着对着就烦了,就用汉语乃至粤语闽南语聊上了,最后它的职能变成了校内婚介所,成就了许多有缘人。我还嬉皮笑脸地问程晋辉,你都有女朋友了还去英语角干吗啊?
没想到一语成谶。一个月后——一点儿不夸张,一个月。9月开学,十·一放假,程晋辉就失踪了。再出现的时候,得意洋洋地挎上了另一个人的胳膊。他们是在英语角认识的!这个假期,他们去了苏州。可怜我还一边儿为他担心一边儿为他向他焦急的父母掩饰呢,人家两位小桥流水人家去了。我的初尝甜美滋味的爱情,勉强可以称为青梅竹马的初恋,败给了英语角。好笑吧?可我那时候一点儿也不觉得好笑,我难过得天昏地暗,寻死觅活,室友吓得一步不敢离开我,差点儿就报告辅导员了。
报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现代人为情殉难的几乎绝迹了,所以我也顺理成章地活了下来。本来我可以继续风平浪静地活下去,就像我没有爱过程晋辉一样。可是就在我开始假装忘掉他、重新开始歌唱欢笑的时候,他闯进食堂,为了似乎与他英语角的那位有关的、我至今也没有明白的原因,打了我一耳光。是在餐厅人最多的时候,我正坐在一群人的中央,专心啃着一块排骨。我关于此事的记忆到这一耳光为止,不记得怎么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出餐厅走回宿舍。回去睡了一觉,梦里面指甲把手心挖出了血印:我要报复他,我要报复他,我要让他后悔!当天晚上我穿上最漂亮的裙子,去了以前从来没去过的校周末舞会。我跳得不熟,有个略微谢顶的胖胖的男人教了我一晚上,我在他看起来很昂贵的皮鞋上踩了很多脚,他一点儿也不生气,还不住地安慰我别紧张。我不漂亮,但是眼睛大,皮肤白,还长了一张娃娃脸,也许是那身浅绿的衣裙显得我格外好看,舞会结束的时候,我就上了他的车,跟他回了饭店的房间。这家饭店,我以前只在为完成作业做调查的时候怯气地踏进过它金碧辉煌的大堂。
我熟练地与他亲吻,为他脱衣服,他的肌肤与我相接的时候,我做出很兴奋的样子。可是疼痛和紧张还是让我流出了眼泪。他惊讶地问我是不是第一次,我像是受了羞辱一样,拼命地摇头,眼泪流得更多。我没有流血,这让我心里好受一些。他不再说话,抚着我的头发,叹了口气。
我和程晋辉好的时候,我们只是拉拉手,在大学里他吻过我,待有更进一步的举动,都被我扼杀了。而我在认识的第一天就把自己交给这个姓吴的商人,我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反而有一种莫名的快意。吴开车送我回学校的时候,我多希望我此时遇到程晋辉,如果遇见他,我一定像个妻子一样帮吴理好衣领,择去肩膀掉落的头发,再像个情人一样与他拥抱、吻别,然后目不斜视面带微笑地走过眼神错愕的程晋辉,高跟鞋把地面跺出窟窿。哈哈,多解气。
事实上在回宿舍的路上我连一只熟识的蚂蚁都没遇见。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有人在说笑,有人在争吵,有人背着书包急匆匆地行走。没有人在意我刚从什么人的车上下来,我也不在意他们的不在意。我在意的人没有出现,我失魂落魄。
报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感觉像是报复了别人,实际上报复的只是自己的心。
我鄙视程晋辉的惺惺作态
大二下学期,樱花最灿烂的时候,我在凉亭里背单词准备考六级,班主任找到我,带我到保卫科。两个警察很和气地问我和吴的交往过程,并给我看两个账号,问我认不认识。我认不出来,在他们的暗示下从书包里翻出银行卡,正是我的卡号。
后来我才知道,吴的钢材生意出了问题。之前他用我的卡走过账,并且有同学反映我每周末都由吴车接车送,因此我被怀疑参与了经济犯罪。事实上他总是给我足够的零用钱,那两张卡,我一直以为里面没有钱,从来没动过。
1999年,吴的事情在当地影响很大。后来虽然查明了我与此事无关,但学校为了维护它的声誉,决定将我开除。我没有去抗争,突然觉得很累。程晋辉此时是学生会主席,他说要替我求情,我打了他一个耳光作为回答。我爸妈昨天在电话里捶胸顿足地骂我,让我永远不要再回去令他们丢脸。他们不能容忍书香门第出我这么一个败坏门风的人。可是他们怎么会知道得这么快这么清楚?我无比鄙视程晋辉,已经把我逼上绝路,何必如此惺惺作态?
他一步步走远,没有回头
吴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超市收银,没有足够的零钱,急得满头是汗。领班送来一捆零钱,顺便告诉我有人找我。我一抬头,看见是他,他叫我的名字:“小苇。”
茶室里,我面对他,恍然微笑。我一点儿也不惊奇,我总有那么一种感觉,让我相信他一定不会就此失踪,一定会来找我。他没有说找我有多么不容易,我知道这一定不容易,这一年里我做过保洁、幼儿教师、导购、收银,我住在8个人一间的半地下室里,那里便宜,而且——离他住过的饭店近。一种奇妙的心思让我不肯远离那里。
他瘦了,头发似乎更少。他坐了牢。他说他要补偿我,要送我去继续读书,学校都联系好了。我想了想说:“我要参加高考。”
当时是二月份,刚过完年,积雪还没化尽。离高考还有4个月。吴替我办好手续,为我在最好的中学旁边租了一间房子,还可以插班听课。我的同学都比我小三四岁,他们好奇地问,我只说我生了几年病。
这几年病,让我有了抗体。我心里冷笑,他们考试是和我3年前一样,是去参加一场流光溢彩的成人礼。而你,彭小苇,你和他们不一样。你身上有刀有枪有伤痕,你是来复仇的。
高考让我成功地逃离了这个耻辱的地方,我实现了3年前的心愿,考取南方一所沿海的大学。这所大学的校园也是最美丽的校园之一,虽然没有樱花。
吴送我去学校,给了我一张银行卡,告诉我卡里钱不多,但足够我4年学费和生活费。我不想要,不过还是接过来了。他说他太太为了他的事情,把嫁妆都卖了,女儿也拿出准备出国的学费,他将我安顿好之后,就要全力弥补对她们的亏欠。
我抱住他,眼泪打湿他的后背。替我拿行李的师兄问:“是你爸爸吗?”我说:“是我爸爸。”他笑起来:“一看就是你爸爸,女孩子和爸爸都这样,看起来疏远,其实感情都在心里!”
大学接新生真是一个奇妙的时刻。肆意的青春,让年轻的人感到衰老,让衰老的人感到年轻。我依旧是小个子娃娃脸,在18岁的室友中间一点儿也不显老,而心里早已沟壑万千。
吴走的时候,说:“我是个有罪的人,你还这么年轻,你忘掉我,好好生活。”他一步步走远,没有回头。
那时候多年轻啊
如果故事到此结束,程晋辉似乎就以一个负心薄幸的可憎面目出现一集,然后永世不得翻身。可是昨天我又接到他的电话,他来我所在的城市出差,几经辗转找到了我。
我与他已是7年未见。时间悄悄地挪走了堆在我心里的怨恨,我平静地面对他,还嘲笑他长胖了。想了想,还是不甘心,问:“当时你为什么一定要告诉我爸妈?”
他说:“不是我告诉的。毕业前李晓菲,就是英语角那个,跟我说,是她给你家打的电话。后来我们就分手了,我找过你,但是没找到。”
他还说:“你妈妈知道我要来看你,让我一定告诉你,有空就回去,你爸爸早就不怪你了,你已经7年没回家了……”
我低着头,眼泪滴到杯子里。电话响了,我冲程晋辉笑:“我男朋友催我回去了。”
他把我送到楼下,岳小飞已经在那里等我。我告诉程晋辉:“你跟我妈说,十·一放假我回去。”
岳小飞怪我:“怎么聊到这么晚,明天不上班啦?他是谁啊?”
我说:“以前的同学。”
他坏笑:“青梅竹马吧?”
我大笑:“对了!就是青梅竹马。”
我说的是真的,我们真的是青梅竹马。可他偏偏不相信,我有什么办法。
刚才吃饭的时候,这个青梅竹马还跟我说:“小苇,我活到现在,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听了她的谎话,打了你一巴掌。我那时候太年轻了,真是糊涂啊。”
年轻时候的虚妄可以为祸一生,这我早已经知道。不过我只是摇头笑笑,说:“是啊,那时候多年轻啊。”
在讲这个故事之前我很想说说程晋辉。如果没有他大概没有这么长的故事发生,这听起来像是推卸责任,可是真的。你看,传说中的倾国倾城,她们的故事中一定会出现一个到多个男人,昭君、貂蝉,哪个不是这样?
我既不倾国也不倾城,故事照样应该有那么一位前男主角。
程晋辉,男,1978年出生,双鱼座。我们小学初中同校,高中同班,还同过一段时间的桌。后来——就不必说了罢,总之是个很俗的早恋故事,也被同学起过哄,也被老师谈过话,也被家长敲过脑袋。这都没能阻碍我们的爱情茁壮成长,高考结束,我们商量报同一个学校。他说他想报P大,我说北方气候太干,对皮肤不好,还是南方好。他又重新估了一下分,说报P大太冒险,南方太热太潮,折中一下,报W大吧,离家也近。
我想了一下就同意了。9月份我们双双去了W大。这回他爸我妈也不拦着了,反而叮嘱我们要相互照应。我偷笑,通过一场考试就获得了爱的权利,看来在中国高考才是真正的成人礼。
刚进大学的时候,我庆幸有了很多时间可以看小说,而程晋辉像个十足的好学生,每天拉我去英语角。其实大家都知道所谓英语角这个地方,外教和留学生都是不会去的,只有一帮中国人在那里对话中式英语,对着对着就烦了,就用汉语乃至粤语闽南语聊上了,最后它的职能变成了校内婚介所,成就了许多有缘人。我还嬉皮笑脸地问程晋辉,你都有女朋友了还去英语角干吗啊?
没想到一语成谶。一个月后——一点儿不夸张,一个月。9月开学,十·一放假,程晋辉就失踪了。再出现的时候,得意洋洋地挎上了另一个人的胳膊。他们是在英语角认识的!这个假期,他们去了苏州。可怜我还一边儿为他担心一边儿为他向他焦急的父母掩饰呢,人家两位小桥流水人家去了。我的初尝甜美滋味的爱情,勉强可以称为青梅竹马的初恋,败给了英语角。好笑吧?可我那时候一点儿也不觉得好笑,我难过得天昏地暗,寻死觅活,室友吓得一步不敢离开我,差点儿就报告辅导员了。
报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现代人为情殉难的几乎绝迹了,所以我也顺理成章地活了下来。本来我可以继续风平浪静地活下去,就像我没有爱过程晋辉一样。可是就在我开始假装忘掉他、重新开始歌唱欢笑的时候,他闯进食堂,为了似乎与他英语角的那位有关的、我至今也没有明白的原因,打了我一耳光。是在餐厅人最多的时候,我正坐在一群人的中央,专心啃着一块排骨。我关于此事的记忆到这一耳光为止,不记得怎么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出餐厅走回宿舍。回去睡了一觉,梦里面指甲把手心挖出了血印:我要报复他,我要报复他,我要让他后悔!当天晚上我穿上最漂亮的裙子,去了以前从来没去过的校周末舞会。我跳得不熟,有个略微谢顶的胖胖的男人教了我一晚上,我在他看起来很昂贵的皮鞋上踩了很多脚,他一点儿也不生气,还不住地安慰我别紧张。我不漂亮,但是眼睛大,皮肤白,还长了一张娃娃脸,也许是那身浅绿的衣裙显得我格外好看,舞会结束的时候,我就上了他的车,跟他回了饭店的房间。这家饭店,我以前只在为完成作业做调查的时候怯气地踏进过它金碧辉煌的大堂。
我熟练地与他亲吻,为他脱衣服,他的肌肤与我相接的时候,我做出很兴奋的样子。可是疼痛和紧张还是让我流出了眼泪。他惊讶地问我是不是第一次,我像是受了羞辱一样,拼命地摇头,眼泪流得更多。我没有流血,这让我心里好受一些。他不再说话,抚着我的头发,叹了口气。
我和程晋辉好的时候,我们只是拉拉手,在大学里他吻过我,待有更进一步的举动,都被我扼杀了。而我在认识的第一天就把自己交给这个姓吴的商人,我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反而有一种莫名的快意。吴开车送我回学校的时候,我多希望我此时遇到程晋辉,如果遇见他,我一定像个妻子一样帮吴理好衣领,择去肩膀掉落的头发,再像个情人一样与他拥抱、吻别,然后目不斜视面带微笑地走过眼神错愕的程晋辉,高跟鞋把地面跺出窟窿。哈哈,多解气。
事实上在回宿舍的路上我连一只熟识的蚂蚁都没遇见。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有人在说笑,有人在争吵,有人背着书包急匆匆地行走。没有人在意我刚从什么人的车上下来,我也不在意他们的不在意。我在意的人没有出现,我失魂落魄。
报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感觉像是报复了别人,实际上报复的只是自己的心。
我鄙视程晋辉的惺惺作态
大二下学期,樱花最灿烂的时候,我在凉亭里背单词准备考六级,班主任找到我,带我到保卫科。两个警察很和气地问我和吴的交往过程,并给我看两个账号,问我认不认识。我认不出来,在他们的暗示下从书包里翻出银行卡,正是我的卡号。
后来我才知道,吴的钢材生意出了问题。之前他用我的卡走过账,并且有同学反映我每周末都由吴车接车送,因此我被怀疑参与了经济犯罪。事实上他总是给我足够的零用钱,那两张卡,我一直以为里面没有钱,从来没动过。
1999年,吴的事情在当地影响很大。后来虽然查明了我与此事无关,但学校为了维护它的声誉,决定将我开除。我没有去抗争,突然觉得很累。程晋辉此时是学生会主席,他说要替我求情,我打了他一个耳光作为回答。我爸妈昨天在电话里捶胸顿足地骂我,让我永远不要再回去令他们丢脸。他们不能容忍书香门第出我这么一个败坏门风的人。可是他们怎么会知道得这么快这么清楚?我无比鄙视程晋辉,已经把我逼上绝路,何必如此惺惺作态?
他一步步走远,没有回头
吴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超市收银,没有足够的零钱,急得满头是汗。领班送来一捆零钱,顺便告诉我有人找我。我一抬头,看见是他,他叫我的名字:“小苇。”
茶室里,我面对他,恍然微笑。我一点儿也不惊奇,我总有那么一种感觉,让我相信他一定不会就此失踪,一定会来找我。他没有说找我有多么不容易,我知道这一定不容易,这一年里我做过保洁、幼儿教师、导购、收银,我住在8个人一间的半地下室里,那里便宜,而且——离他住过的饭店近。一种奇妙的心思让我不肯远离那里。
他瘦了,头发似乎更少。他坐了牢。他说他要补偿我,要送我去继续读书,学校都联系好了。我想了想说:“我要参加高考。”
当时是二月份,刚过完年,积雪还没化尽。离高考还有4个月。吴替我办好手续,为我在最好的中学旁边租了一间房子,还可以插班听课。我的同学都比我小三四岁,他们好奇地问,我只说我生了几年病。
这几年病,让我有了抗体。我心里冷笑,他们考试是和我3年前一样,是去参加一场流光溢彩的成人礼。而你,彭小苇,你和他们不一样。你身上有刀有枪有伤痕,你是来复仇的。
高考让我成功地逃离了这个耻辱的地方,我实现了3年前的心愿,考取南方一所沿海的大学。这所大学的校园也是最美丽的校园之一,虽然没有樱花。
吴送我去学校,给了我一张银行卡,告诉我卡里钱不多,但足够我4年学费和生活费。我不想要,不过还是接过来了。他说他太太为了他的事情,把嫁妆都卖了,女儿也拿出准备出国的学费,他将我安顿好之后,就要全力弥补对她们的亏欠。
我抱住他,眼泪打湿他的后背。替我拿行李的师兄问:“是你爸爸吗?”我说:“是我爸爸。”他笑起来:“一看就是你爸爸,女孩子和爸爸都这样,看起来疏远,其实感情都在心里!”
大学接新生真是一个奇妙的时刻。肆意的青春,让年轻的人感到衰老,让衰老的人感到年轻。我依旧是小个子娃娃脸,在18岁的室友中间一点儿也不显老,而心里早已沟壑万千。
吴走的时候,说:“我是个有罪的人,你还这么年轻,你忘掉我,好好生活。”他一步步走远,没有回头。
那时候多年轻啊
如果故事到此结束,程晋辉似乎就以一个负心薄幸的可憎面目出现一集,然后永世不得翻身。可是昨天我又接到他的电话,他来我所在的城市出差,几经辗转找到了我。
我与他已是7年未见。时间悄悄地挪走了堆在我心里的怨恨,我平静地面对他,还嘲笑他长胖了。想了想,还是不甘心,问:“当时你为什么一定要告诉我爸妈?”
他说:“不是我告诉的。毕业前李晓菲,就是英语角那个,跟我说,是她给你家打的电话。后来我们就分手了,我找过你,但是没找到。”
他还说:“你妈妈知道我要来看你,让我一定告诉你,有空就回去,你爸爸早就不怪你了,你已经7年没回家了……”
我低着头,眼泪滴到杯子里。电话响了,我冲程晋辉笑:“我男朋友催我回去了。”
他把我送到楼下,岳小飞已经在那里等我。我告诉程晋辉:“你跟我妈说,十·一放假我回去。”
岳小飞怪我:“怎么聊到这么晚,明天不上班啦?他是谁啊?”
我说:“以前的同学。”
他坏笑:“青梅竹马吧?”
我大笑:“对了!就是青梅竹马。”
我说的是真的,我们真的是青梅竹马。可他偏偏不相信,我有什么办法。
刚才吃饭的时候,这个青梅竹马还跟我说:“小苇,我活到现在,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听了她的谎话,打了你一巴掌。我那时候太年轻了,真是糊涂啊。”
年轻时候的虚妄可以为祸一生,这我早已经知道。不过我只是摇头笑笑,说:“是啊,那时候多年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