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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一起去市中心的一家鱼馆吃晚饭,鱼馆做的鱼就是比一般的小店够味,脑满肠肥之后,我们就在街头踌躇着,去哪里好呢?
我提议去附近的金陵刻经处走走,两年前的冬天我曾过其门而不入,一直对那里念念不忘,热闹的市中心能有这么一个僻静之处,甚至可以算是编者的佛国了,不去瞻拜一下,简直于心不忍。
谁知到了半路上,他忽然被一家舞厅吸引住了。舞厅在二楼,门票一个人才两块,便宜得让人不敢相信,恍如穿越到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那时我还没出生,或者正在被孕育中。舞厅里也是原汁原味的老派味道,木地板,空旷的舞池,舞池尽头墙上的镜子,半池跳得正欢的男女,够味的音乐,变换迷离的灯光效果,还有墙上凸出来的白色小天使,有点外国小说的味道了。我们刚进去,还各自沉浸在一种复杂的情绪里,惊喜,怀旧,轻度迷醉,他一提议,我就轻松地随着他的节拍入池舞动起来。
我对于三步、四步、小拉或探戈这些舞种实在算不上是专业,迈的步子也不甚优美,但不管怎么说,我太喜欢那种舞起来的感觉,跳舞其实跳的就是一种感觉,他说,那种感觉找到了,两个人的步子配合得默契有张力,那么彼此就都是快乐的,如果我非得给跳舞来个升华,那么这就是意义。
舞起来时,刚开始还对周围的环境有点认生,慢慢地,在他的带领下,人就泡开了,好像菊花慢慢在沸水中绽开。周围的男男女女都在忘情而热烈地舞着,用身体来说话、写字、呓语,或者传情,大家都心照不宣地融化在这个变幻不定的空间里,放松,再放松,热烈,再热烈,把身体全部打开,用音乐将自己解禁,晦暗的灯光中,我们的脸像桃花一样迷人。说实话,我太迷恋这种感觉了,每每看书、写字、听歌,或者在路上,我们所醉心的、追求的,其实就是这种舞起来、并可以一舞再舞的感觉——无所谓现实种种,无所谓外面的风,连做梦也要做得温情而愉悦,所以爱也要爱得忘情而热烈。
想起我大学时代在校园里算是唯一的社交,便是交谊舞的公选课。那时也有舞伴,但与一个陌生的男孩跳交谊舞的感觉,肯定没有与相爱的人一起舞起来感觉棒,因为身体语言最终表达的,会是彼此心灵的一场精彩对答,一种强大、敏锐而独特的心灵感应,心相印,所以形相随,一切就是这么简单,却又如此千载难逢。
慢三、快三、小拉、恰恰,各个舞种的曲目竞相呈现,一曲又一曲,他带我起舞,就像人生中的盛宴,以连狂喜都来不及的速度,一道一道向你递送过来——小姐,今晚在这个舞池上,在你对面的这个男子面前,你就是举世无双的公主,你就是众星拱起的月亮,你还有什么别的要求么?那种各自蒙上一层薄汗的微醺之感,就像饭时来点小酒,就像偶尔来一支烟,就像一起坐在夜风中的小河边,简直就是良辰美景奈何天了。
长久以来,自觉渐渐钝化得四肢臃肿感官麻木,却对这一切无计可施,这是一种病么,还是每个沦陷于都市的动物都要遭遇的一种境况?乔布斯以他的谢世送给疲惫的世人一个清晰可见的“禅”字,那么,在这个平凡的夜,我与你不经意穿越到这个宛如上世纪末的舞厅,我们纵情起舞,仿佛不醉不休,你看到一向羞涩轻微自闭的我在这里无惧无畏地舞了笑了,我看到你在我面前更加如泼猴一般地狂了跳了,彼此从毛孔到灵魂都舒展得像朵怒放的花儿,并最终沉醉于一种久违的微醺的汗意里,两个人依然手牵着手像是刚从天涯悠游归来,这一切,怕就是禅了吧!
我喜欢这样的一种舞起来的禅,它让我仿佛从出生到现在重又走了一遍,它让我从与你默契的律动里,感觉到曾经的你,曾经的我自己,曾经我们一路走来的风景。舞池里的人们如此陌生,又如此亲切,大家用身体搭起奔放的架子,努力用各自的身体在挥毫,在写意,整个舞池简直就像一张上好的宣纸,每个人都试图在其中写出最美的字,我喜欢这种在忘我中的释放与完成。
一个半小时在几支舞曲中转瞬即过,走出舞厅后我们都有些唏嘘,仿佛刚从梦境里归来突然还有点不适应,身后有两个酒鬼在楼梯上抱着说起酒话,这才觉得这一切如此真实,但还是真实得有点虚妄了。
后来我们一起沿着市中心那些一般不会去走的路荡了一圈,静谧而陌生的街头令人想入非非,仿佛置身一座新的城市,这种甜蜜的新鲜感,就像抬头看到夜色中的他。
回家后在晕黄的灯光下,忽然想起王菲的《传奇》,啊,久违。打开电脑,亲爱的菲姐唱:我一直在你身边从未走远……真是催人泪下,一叹再叹。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我请菲姐循环唱,好像依然在与他搭着架子跳舞,我们最初走来的那个春天,又来了。
我提议去附近的金陵刻经处走走,两年前的冬天我曾过其门而不入,一直对那里念念不忘,热闹的市中心能有这么一个僻静之处,甚至可以算是编者的佛国了,不去瞻拜一下,简直于心不忍。
谁知到了半路上,他忽然被一家舞厅吸引住了。舞厅在二楼,门票一个人才两块,便宜得让人不敢相信,恍如穿越到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那时我还没出生,或者正在被孕育中。舞厅里也是原汁原味的老派味道,木地板,空旷的舞池,舞池尽头墙上的镜子,半池跳得正欢的男女,够味的音乐,变换迷离的灯光效果,还有墙上凸出来的白色小天使,有点外国小说的味道了。我们刚进去,还各自沉浸在一种复杂的情绪里,惊喜,怀旧,轻度迷醉,他一提议,我就轻松地随着他的节拍入池舞动起来。
我对于三步、四步、小拉或探戈这些舞种实在算不上是专业,迈的步子也不甚优美,但不管怎么说,我太喜欢那种舞起来的感觉,跳舞其实跳的就是一种感觉,他说,那种感觉找到了,两个人的步子配合得默契有张力,那么彼此就都是快乐的,如果我非得给跳舞来个升华,那么这就是意义。
舞起来时,刚开始还对周围的环境有点认生,慢慢地,在他的带领下,人就泡开了,好像菊花慢慢在沸水中绽开。周围的男男女女都在忘情而热烈地舞着,用身体来说话、写字、呓语,或者传情,大家都心照不宣地融化在这个变幻不定的空间里,放松,再放松,热烈,再热烈,把身体全部打开,用音乐将自己解禁,晦暗的灯光中,我们的脸像桃花一样迷人。说实话,我太迷恋这种感觉了,每每看书、写字、听歌,或者在路上,我们所醉心的、追求的,其实就是这种舞起来、并可以一舞再舞的感觉——无所谓现实种种,无所谓外面的风,连做梦也要做得温情而愉悦,所以爱也要爱得忘情而热烈。
想起我大学时代在校园里算是唯一的社交,便是交谊舞的公选课。那时也有舞伴,但与一个陌生的男孩跳交谊舞的感觉,肯定没有与相爱的人一起舞起来感觉棒,因为身体语言最终表达的,会是彼此心灵的一场精彩对答,一种强大、敏锐而独特的心灵感应,心相印,所以形相随,一切就是这么简单,却又如此千载难逢。
慢三、快三、小拉、恰恰,各个舞种的曲目竞相呈现,一曲又一曲,他带我起舞,就像人生中的盛宴,以连狂喜都来不及的速度,一道一道向你递送过来——小姐,今晚在这个舞池上,在你对面的这个男子面前,你就是举世无双的公主,你就是众星拱起的月亮,你还有什么别的要求么?那种各自蒙上一层薄汗的微醺之感,就像饭时来点小酒,就像偶尔来一支烟,就像一起坐在夜风中的小河边,简直就是良辰美景奈何天了。
长久以来,自觉渐渐钝化得四肢臃肿感官麻木,却对这一切无计可施,这是一种病么,还是每个沦陷于都市的动物都要遭遇的一种境况?乔布斯以他的谢世送给疲惫的世人一个清晰可见的“禅”字,那么,在这个平凡的夜,我与你不经意穿越到这个宛如上世纪末的舞厅,我们纵情起舞,仿佛不醉不休,你看到一向羞涩轻微自闭的我在这里无惧无畏地舞了笑了,我看到你在我面前更加如泼猴一般地狂了跳了,彼此从毛孔到灵魂都舒展得像朵怒放的花儿,并最终沉醉于一种久违的微醺的汗意里,两个人依然手牵着手像是刚从天涯悠游归来,这一切,怕就是禅了吧!
我喜欢这样的一种舞起来的禅,它让我仿佛从出生到现在重又走了一遍,它让我从与你默契的律动里,感觉到曾经的你,曾经的我自己,曾经我们一路走来的风景。舞池里的人们如此陌生,又如此亲切,大家用身体搭起奔放的架子,努力用各自的身体在挥毫,在写意,整个舞池简直就像一张上好的宣纸,每个人都试图在其中写出最美的字,我喜欢这种在忘我中的释放与完成。
一个半小时在几支舞曲中转瞬即过,走出舞厅后我们都有些唏嘘,仿佛刚从梦境里归来突然还有点不适应,身后有两个酒鬼在楼梯上抱着说起酒话,这才觉得这一切如此真实,但还是真实得有点虚妄了。
后来我们一起沿着市中心那些一般不会去走的路荡了一圈,静谧而陌生的街头令人想入非非,仿佛置身一座新的城市,这种甜蜜的新鲜感,就像抬头看到夜色中的他。
回家后在晕黄的灯光下,忽然想起王菲的《传奇》,啊,久违。打开电脑,亲爱的菲姐唱:我一直在你身边从未走远……真是催人泪下,一叹再叹。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我请菲姐循环唱,好像依然在与他搭着架子跳舞,我们最初走来的那个春天,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