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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发展是一种信念和期盼,那么,执著就是把这种信念和期盼化为现实的力量。在工作中,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就是凭着这样的执著,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冷静找好落脚点,着力推进本市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事业的发展,使当地百姓的生活环境更加和谐,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严把城建规划审查关
审查和批准规划是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城乡建设规划审查关。
珲春市在编制《珲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时,根据本地情况,将珲春河市区段河道平均宽度确定为500米。十多年来,随着珲春市的不断发展,当初规划的河道宽度已不适应现实需要。因此,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调整河道宽度的议案,拟保留河道现有宽度(750~850米),将河道内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置换到珲春北山公园调整为绿化用地,进一步增进珲春市人与自然生态的和谐。经过调查,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如按原规划500米宽度的要求,珲春河市区段河道平均宽度将缩窄250~350米,必须填埋大量土方,河堤移位重建。不仅需要增加大笔投入,而且河道变窄后也会影响两岸景观建设,破坏自然形态。经认真审议,常委会决定批准这个调整议案。并强调指出,市政府在规划城市的同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稳定性,切实把城乡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有机结合到一起。
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倡导城乡建设要注重生态环保,发展要有预留空间,要使自然资源通过城乡建设的推进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基于这一原则,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批准了珲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源公园用地范围规划、珲春河两岸建设用地规划和誉鹏、圣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性质、合作区部分用地性质等多项议案,有力推动了本市按照一街一景、一路一品,花、草、树、藤有机搭配,广场、公园、绿地合理布局的原则精心设计建设。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强调,城市建设要抓住特色,特别是要突出珲春边境城市特点,增设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历史、人物景观。要处理好“建”与“管”的关系,避免出现管理跟不上建设的现象。在珲春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推动和全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近些年来,珲春市的文化氛围更浓了、城市面貌更靓了、发展的活力更强了。2009年,珲春市已提前跻身于“省级园林城市”行列。
关注民生促发展
构建社会和谐,民生是根本。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足本职、着眼民生,始终把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之重。
有群众反映,珲春大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粉煤灰使居民不能开窗、不能晾晒衣物,农作物也受到污染,严重影响了当地百姓正常生活。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先后组织人员深入到受污染较严重的英安村、七户洞村、矿区育才社区以及市区北山果农处现场查看。并召开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大唐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市环保局、英安镇、英安村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共同研究解决办法。经大力协调,大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先后分两次对受污染的英安村菜农、七户洞果农、市区北山果农、矿区育才社区部分居民进行了经济赔偿。并在煤场周围铺设水泥路面、煤场上加盖苫布、煤场周围种植杨树、增加对煤场的喷淋次数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使当地百姓生产生活又回到了正常轨道。
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本市水资源环境的保护。在组织代表视察中发现,珲春河上游河道内非法采金、乱围乱建等行为较严重,工业排放的污水和农民在河道两岸种植农作物所施用的化肥、农药渗入珲春河,对生态及水源造成影响,直接危及居民饮水安全。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并对市政府整改情况严格跟踪督办。促进市政府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水利、公安、国土、环保、工商、安监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整顿了河道内的违章建筑、乱开垦行为,一鼓作气清理了20余处非法采金点,使珲春市主要水源地水质有了明显提高,基本达到或超过国家饮用水标准。
棚户区改造关系到民生和城市环境的改善。为加快本地棚改工作进程,尽早把党的惠民政策转化为现实成果,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监督力度。组织人员下基层、访群众,深入实地现场查看,对棚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详细了解。检查中发现,虽然珲春市棚改工作领导重视,部门努力,百姓得到实惠,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部分建筑单位和开发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建筑法》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使回迁户不能及时拿到房照;个别回迁小区的绿化带施工未能按规划设计严格执行,少数楼房的房间布局、通风、采光等方面的建筑设计不尽人意等。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将这些情况及时反馈给市政府。市政府在对小区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的控制,对小区控规、详规的把关上采取了更加有效的措施,并通过对棚改回迁楼房户型优选进行公示、改建不符合要求的回迁安置楼房消防通道等系列举措,把为民谋利的政策切实落到实处,深受群众好评。
跟踪监督求实效
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认为,监督重在实效,事情无论大小,只要有悖于科学发展,就要结合人大工作特点,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做到有行动、有回声、有结果。他们心系群众、服务发展的热情,从来就体现在工作的点点滴滴,体现在具体行动上。
因修建长珲高速公路在珲春密江段进行的山体爆破,造成部分居民房屋不同程度受损。珲春市人大常委会接到反映后,马上抽调人员前往当地进行调查,并会同交通局、负责该项目的甘肃路桥项目部、密江乡政府、密江村委会研究具体解决措施,严格进行督办,使24户房屋受损居民及时得到应有补偿。
有代表提出《关于解决采矿区土地塌陷问题的建议》,在转交市政府办理的同时,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办理进展情况并严格督办。促使市政府专门聘请了延边州危房鉴定中心专家对因采矿区土地塌陷而受损的房屋进行鉴定,作出了对鉴定为C、D级的城镇户给予安置楼房、对农户给予货币补偿、对A、B级的房屋给予维修处理的决定,并已逐步得到妥善落实。
居民们反映,街道社区由于没有城管机构入驻,管理缺乏长效机制,甚至出现管理真空。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与市政府沟通、协商,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结合实际情况,向市区街道派驻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积极协助街道社区处理解决各种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
珲春市人大常委会为民办实事、促发展的工作不局限于被动接受反映,更注重主动出击、随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在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选民评议活动中,珲春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由于没有路灯,导致交通不安全、社会治安乱,特别是冬季天黑早、孩子放学不敢自己回家等等。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活动结束后,珲春市人大常委会立即协调市相关部门,为三道沟村安装了22基杆44盏路灯,总价值近5万元,在当地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
在对垂直管理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时,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得知,很多人对住房公积金的用法和办理程序不了解,使住房公积金作用不能充分发挥。经调查属实后,责成城乡环资办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在媒体上开设专栏等形式,加大了宣传力度,扩大了社会知晓范围。
在龙泉社区走访调研时,珲春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由于社区路面缺少硬覆盖,居民常常是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脚泥,给生活带来一定不便。他们将这个情况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上报并作出整改计划,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运作中。
“东风浩荡满眼春,只争朝夕启新程”,在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之时,在全市各族人民奋起勃发、各项事业千帆竞进之际,珲春市人大常委会以无限的激情、坚定的步伐,在依法履职的道路上锐意前行,为发展提供助力,为和谐保驾护航!
严把城建规划审查关
审查和批准规划是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城乡建设规划审查关。
珲春市在编制《珲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时,根据本地情况,将珲春河市区段河道平均宽度确定为500米。十多年来,随着珲春市的不断发展,当初规划的河道宽度已不适应现实需要。因此,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调整河道宽度的议案,拟保留河道现有宽度(750~850米),将河道内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置换到珲春北山公园调整为绿化用地,进一步增进珲春市人与自然生态的和谐。经过调查,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如按原规划500米宽度的要求,珲春河市区段河道平均宽度将缩窄250~350米,必须填埋大量土方,河堤移位重建。不仅需要增加大笔投入,而且河道变窄后也会影响两岸景观建设,破坏自然形态。经认真审议,常委会决定批准这个调整议案。并强调指出,市政府在规划城市的同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稳定性,切实把城乡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有机结合到一起。
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倡导城乡建设要注重生态环保,发展要有预留空间,要使自然资源通过城乡建设的推进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基于这一原则,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批准了珲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源公园用地范围规划、珲春河两岸建设用地规划和誉鹏、圣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性质、合作区部分用地性质等多项议案,有力推动了本市按照一街一景、一路一品,花、草、树、藤有机搭配,广场、公园、绿地合理布局的原则精心设计建设。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强调,城市建设要抓住特色,特别是要突出珲春边境城市特点,增设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历史、人物景观。要处理好“建”与“管”的关系,避免出现管理跟不上建设的现象。在珲春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推动和全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近些年来,珲春市的文化氛围更浓了、城市面貌更靓了、发展的活力更强了。2009年,珲春市已提前跻身于“省级园林城市”行列。
关注民生促发展
构建社会和谐,民生是根本。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足本职、着眼民生,始终把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之重。
有群众反映,珲春大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粉煤灰使居民不能开窗、不能晾晒衣物,农作物也受到污染,严重影响了当地百姓正常生活。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先后组织人员深入到受污染较严重的英安村、七户洞村、矿区育才社区以及市区北山果农处现场查看。并召开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大唐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市环保局、英安镇、英安村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共同研究解决办法。经大力协调,大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先后分两次对受污染的英安村菜农、七户洞果农、市区北山果农、矿区育才社区部分居民进行了经济赔偿。并在煤场周围铺设水泥路面、煤场上加盖苫布、煤场周围种植杨树、增加对煤场的喷淋次数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使当地百姓生产生活又回到了正常轨道。
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本市水资源环境的保护。在组织代表视察中发现,珲春河上游河道内非法采金、乱围乱建等行为较严重,工业排放的污水和农民在河道两岸种植农作物所施用的化肥、农药渗入珲春河,对生态及水源造成影响,直接危及居民饮水安全。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并对市政府整改情况严格跟踪督办。促进市政府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水利、公安、国土、环保、工商、安监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整顿了河道内的违章建筑、乱开垦行为,一鼓作气清理了20余处非法采金点,使珲春市主要水源地水质有了明显提高,基本达到或超过国家饮用水标准。
棚户区改造关系到民生和城市环境的改善。为加快本地棚改工作进程,尽早把党的惠民政策转化为现实成果,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监督力度。组织人员下基层、访群众,深入实地现场查看,对棚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详细了解。检查中发现,虽然珲春市棚改工作领导重视,部门努力,百姓得到实惠,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部分建筑单位和开发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建筑法》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使回迁户不能及时拿到房照;个别回迁小区的绿化带施工未能按规划设计严格执行,少数楼房的房间布局、通风、采光等方面的建筑设计不尽人意等。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将这些情况及时反馈给市政府。市政府在对小区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的控制,对小区控规、详规的把关上采取了更加有效的措施,并通过对棚改回迁楼房户型优选进行公示、改建不符合要求的回迁安置楼房消防通道等系列举措,把为民谋利的政策切实落到实处,深受群众好评。
跟踪监督求实效
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认为,监督重在实效,事情无论大小,只要有悖于科学发展,就要结合人大工作特点,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做到有行动、有回声、有结果。他们心系群众、服务发展的热情,从来就体现在工作的点点滴滴,体现在具体行动上。
因修建长珲高速公路在珲春密江段进行的山体爆破,造成部分居民房屋不同程度受损。珲春市人大常委会接到反映后,马上抽调人员前往当地进行调查,并会同交通局、负责该项目的甘肃路桥项目部、密江乡政府、密江村委会研究具体解决措施,严格进行督办,使24户房屋受损居民及时得到应有补偿。
有代表提出《关于解决采矿区土地塌陷问题的建议》,在转交市政府办理的同时,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办理进展情况并严格督办。促使市政府专门聘请了延边州危房鉴定中心专家对因采矿区土地塌陷而受损的房屋进行鉴定,作出了对鉴定为C、D级的城镇户给予安置楼房、对农户给予货币补偿、对A、B级的房屋给予维修处理的决定,并已逐步得到妥善落实。
居民们反映,街道社区由于没有城管机构入驻,管理缺乏长效机制,甚至出现管理真空。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与市政府沟通、协商,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结合实际情况,向市区街道派驻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积极协助街道社区处理解决各种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
珲春市人大常委会为民办实事、促发展的工作不局限于被动接受反映,更注重主动出击、随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在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选民评议活动中,珲春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由于没有路灯,导致交通不安全、社会治安乱,特别是冬季天黑早、孩子放学不敢自己回家等等。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活动结束后,珲春市人大常委会立即协调市相关部门,为三道沟村安装了22基杆44盏路灯,总价值近5万元,在当地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
在对垂直管理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时,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得知,很多人对住房公积金的用法和办理程序不了解,使住房公积金作用不能充分发挥。经调查属实后,责成城乡环资办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在媒体上开设专栏等形式,加大了宣传力度,扩大了社会知晓范围。
在龙泉社区走访调研时,珲春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由于社区路面缺少硬覆盖,居民常常是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脚泥,给生活带来一定不便。他们将这个情况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上报并作出整改计划,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运作中。
“东风浩荡满眼春,只争朝夕启新程”,在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之时,在全市各族人民奋起勃发、各项事业千帆竞进之际,珲春市人大常委会以无限的激情、坚定的步伐,在依法履职的道路上锐意前行,为发展提供助力,为和谐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