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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原则进入《民法典》之后,基于法秩序统一原理和刑民一体化思维,其对刑法环境犯罪的认定将带来重要影响:环境犯罪保护法益的确立如何从刑法思维转向刑民一体化思维,环境犯罪刑事责任的追究如何与民法典“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之间协调化,环境犯罪的处理如何充分发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机制作用,以确保《民法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施.刑法环境犯罪的认定与处罚必须充分考虑作为前置法的民法绿色原则的影响和作用,并及时调整环境犯罪认定中的法益思维、责任转向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机制等问题,才能推动刑民一体化背景下环境犯罪理论与实践的深入发展.刑法环境犯罪的理论与实务如何因应《民法典》绿色原则提出的新挑战,将是今后环境犯罪研究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