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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J【】2年6月21日决定,任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下列主要官员:任命曾荫权为政务司司长;任命梁锦松为财政司司长;任命梁爱诗为律政司司长;任命王永平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任命叶刘淑仪为保安局局长;任命杨永强为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