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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度设计讲,失地农民可以通过信访、司法救济、村委会和大众媒体等渠道来表达利益诉求.这些表达渠道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不畅问题,导致一些失地农民利益诉求表达的低效甚至无效.这种利益诉低效甚至无效,会引发部分失地农民被迫采取一些对抗性行动来迫使相关主体回应其利益要求.为了有效维地农民的合法利益,为了社会的稳定,文章提出了通畅失地农民利益表达渠道的几点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