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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三鹿毒奶粉”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等轰动全国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牵动着每一位国人的心。人们不禁感叹:我们还能吃什么?我们还能相信谁?无疑,“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保障食品安全刻不容缓。本文通过分析威胁食品安全的因素,提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措施。
[关键词]食品安全 威胁因素 法律措施。
中图分类号:TB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5-0222-01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三鹿毒奶粉”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等轰动全国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牵动着每一位国人的心。人们不禁感叹:我们还能吃什么?我们还能相信谁?无疑,“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保障食品安全刻不容缓。目前人们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食品添加剂滥用;二是化学性的污染,包括农药、兽药、重金属等, 如今年三聚氰铵的污染奶粉;三是由致病性微生物污染的食品,引起的实验性疾病。1
一、 威胁食品安全的因素
当前,究竟有哪些因素威胁着食品安全呢?
1、 违法成本低,商家难抵暴利的诱惑
违法成本低是一些食品企业以身试法的重要原因。按《食品安全法》规定,罚款上限是“货值金额十倍以下罚款”或“十万元以下罚款”。由于罚款不能伤筋动骨,一些违法企业即便被吊销许可证,也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一家新企业又开张了。2011年4月,北京市进行食品安全整顿,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5114件,罚没款4057万元。据此计算,每起案件的罚款平均仅2684元,对大多违法企业而言,恐怕顶多算是隔靴搔痒。“挣的钱远远多于罚的钱,一些企业被罚后还接着违法。”在2011年的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一针见血地指出。一个基层法院判决一起销售在饲料中非法添加“瘦肉精”案件,他们销售的“瘦肉精”可以饲养上万头猪,但是4名主犯均被判了轻刑、缓刑,理由是涉案人和所谓的受害人达成了和解。
2、 执法部门监管缺位
沈阳发生“毒豆芽”事件后,有记者举报投诉,打了一圈电话,竟然被4 个部门推了回来:质监部门称自己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市场上的豆芽归工商部门管;工商部门称豆芽是初级农产品,应该归农业部门管;农业部门称没有拘留资格,很多违法商贩在检验结果出来前就逃跑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则称,自己只负责检测饭店或食堂里做好的饭菜。媒体无奈——4 个“大盖帽”管不了一颗豆芽菜。目前,我国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约46.2万个,而全国质监系统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监管的行政人员6210人,人均监管74个生产单位。绝大多数监管人员不是专业人员,缺少专业知识,无法监管到位;甚至有无编人员从事执法工作,也影响行政执法的合法性。2
3、 消费者维权成本高
王先生在专卖店为孩子选购了一桶荷兰原装进口美素奶粉,开封后第二天竟然在奶粉罐里发现了一条活虫。随后,王先生联系了青岛美素奶粉经销商,在查看了奶粉后,经销商确认,按照虫子的排泄物来看,虫子的确在开罐前就在奶粉里,并承诺解决。最初经销商表示将赔偿两小桶奶粉。而当王先生要求加大赔偿力度时,经销商态度恶劣,改了口,说他们原装进口的奶粉生产链都是在荷兰,王先生要证明虫子是荷兰籍的,他们才按要求进行赔偿。这叫消费者情何以堪。
二、 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措施
1、 提高违法成本
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食品行业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及黑名单制度,该记录实行全国联网覆盖。当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第二次违法实施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时,违法所得达到一定的数额或者达到一定危害程度或者社会影响的,即可吊销其营业执照,列入黑名单,该人永远不得从事食品行业。
提高对消费者的赔偿金额,出售的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食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不仅应当全额赔偿消费者所遭受的损失,而且应当按照消费者购买食品价格的十倍返还消费者。
严格执行我国刑法关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该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应当适用刑事和解。
2、 明确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提高执法者的专业素质
制定法律明确质监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农业部门等部门的职责权限,既不会出现无人管理的真空地带,又不至于出现重复管理的尴尬局面。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消费者能够投诉有门。
提高执法者的专业素质。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为例,其员工三分之一以上是科学家, 全国的主要工作场所是各类实验室。3我国可以实行执法者专业准入制度。具备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并且具有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成为执法者。
3、 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消费者只要能够提供所购买的缺陷食品,出具购买凭证。食品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不能证明该食品不是自己销售或者生产的,不能证明缺陷不是己方造成的就应当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食品安全事关重大,笔者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来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杨欢进 牛建青: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及对策,《社会科学论坛》2009.5(下)
2、孙斌:“食品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载《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6 年第11 期。
3、陈君石:“如何解决中国食品安全问题”,载凤凰网(世纪大讲堂)2008 年10 月。
作者简介
贾敬鸿 河北联合大学文法学院 讲师 河北唐山 063000
张涛 唐山市截瘫疗养院 医师 河北唐山 063000
张桂东 河北联合大学冀唐学院 助教 河北唐山 063000
1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及对策,杨欢进 牛建青,《社会科学论坛》2009.5(下),第83页。
2 政府关注食品安全 称违法成本低让企业以身试法http://www.sina.com.cn,2011年04月27日,07:52,人民网-人民日报
3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及对策,杨欢进 牛建青,《社会科学论坛》2009.5(下),第83页。
[关键词]食品安全 威胁因素 法律措施。
中图分类号:TB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5-0222-01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三鹿毒奶粉”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等轰动全国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牵动着每一位国人的心。人们不禁感叹:我们还能吃什么?我们还能相信谁?无疑,“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保障食品安全刻不容缓。目前人们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食品添加剂滥用;二是化学性的污染,包括农药、兽药、重金属等, 如今年三聚氰铵的污染奶粉;三是由致病性微生物污染的食品,引起的实验性疾病。1
一、 威胁食品安全的因素
当前,究竟有哪些因素威胁着食品安全呢?
1、 违法成本低,商家难抵暴利的诱惑
违法成本低是一些食品企业以身试法的重要原因。按《食品安全法》规定,罚款上限是“货值金额十倍以下罚款”或“十万元以下罚款”。由于罚款不能伤筋动骨,一些违法企业即便被吊销许可证,也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一家新企业又开张了。2011年4月,北京市进行食品安全整顿,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5114件,罚没款4057万元。据此计算,每起案件的罚款平均仅2684元,对大多违法企业而言,恐怕顶多算是隔靴搔痒。“挣的钱远远多于罚的钱,一些企业被罚后还接着违法。”在2011年的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一针见血地指出。一个基层法院判决一起销售在饲料中非法添加“瘦肉精”案件,他们销售的“瘦肉精”可以饲养上万头猪,但是4名主犯均被判了轻刑、缓刑,理由是涉案人和所谓的受害人达成了和解。
2、 执法部门监管缺位
沈阳发生“毒豆芽”事件后,有记者举报投诉,打了一圈电话,竟然被4 个部门推了回来:质监部门称自己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市场上的豆芽归工商部门管;工商部门称豆芽是初级农产品,应该归农业部门管;农业部门称没有拘留资格,很多违法商贩在检验结果出来前就逃跑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则称,自己只负责检测饭店或食堂里做好的饭菜。媒体无奈——4 个“大盖帽”管不了一颗豆芽菜。目前,我国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约46.2万个,而全国质监系统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监管的行政人员6210人,人均监管74个生产单位。绝大多数监管人员不是专业人员,缺少专业知识,无法监管到位;甚至有无编人员从事执法工作,也影响行政执法的合法性。2
3、 消费者维权成本高
王先生在专卖店为孩子选购了一桶荷兰原装进口美素奶粉,开封后第二天竟然在奶粉罐里发现了一条活虫。随后,王先生联系了青岛美素奶粉经销商,在查看了奶粉后,经销商确认,按照虫子的排泄物来看,虫子的确在开罐前就在奶粉里,并承诺解决。最初经销商表示将赔偿两小桶奶粉。而当王先生要求加大赔偿力度时,经销商态度恶劣,改了口,说他们原装进口的奶粉生产链都是在荷兰,王先生要证明虫子是荷兰籍的,他们才按要求进行赔偿。这叫消费者情何以堪。
二、 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措施
1、 提高违法成本
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食品行业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及黑名单制度,该记录实行全国联网覆盖。当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第二次违法实施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时,违法所得达到一定的数额或者达到一定危害程度或者社会影响的,即可吊销其营业执照,列入黑名单,该人永远不得从事食品行业。
提高对消费者的赔偿金额,出售的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食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不仅应当全额赔偿消费者所遭受的损失,而且应当按照消费者购买食品价格的十倍返还消费者。
严格执行我国刑法关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该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应当适用刑事和解。
2、 明确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提高执法者的专业素质
制定法律明确质监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农业部门等部门的职责权限,既不会出现无人管理的真空地带,又不至于出现重复管理的尴尬局面。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消费者能够投诉有门。
提高执法者的专业素质。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为例,其员工三分之一以上是科学家, 全国的主要工作场所是各类实验室。3我国可以实行执法者专业准入制度。具备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并且具有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成为执法者。
3、 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消费者只要能够提供所购买的缺陷食品,出具购买凭证。食品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不能证明该食品不是自己销售或者生产的,不能证明缺陷不是己方造成的就应当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食品安全事关重大,笔者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来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杨欢进 牛建青: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及对策,《社会科学论坛》2009.5(下)
2、孙斌:“食品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载《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6 年第11 期。
3、陈君石:“如何解决中国食品安全问题”,载凤凰网(世纪大讲堂)2008 年10 月。
作者简介
贾敬鸿 河北联合大学文法学院 讲师 河北唐山 063000
张涛 唐山市截瘫疗养院 医师 河北唐山 063000
张桂东 河北联合大学冀唐学院 助教 河北唐山 063000
1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及对策,杨欢进 牛建青,《社会科学论坛》2009.5(下),第83页。
2 政府关注食品安全 称违法成本低让企业以身试法http://www.sina.com.cn,2011年04月27日,07:52,人民网-人民日报
3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及对策,杨欢进 牛建青,《社会科学论坛》2009.5(下),第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