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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随着素质教育和新一轮课程改革在我市的全面推开,新课程的教育理念、方法已逐步深入到了各个教师的教学实践中,但就针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的评价,可以说远远滞后于整个新课程的发展。
(一)当前的教师评价是在以旧体系来评价新内容。
新课程倡导的是发展性的教师评价,而我们当前的评价仍然是在应试教育下偏重于奖惩性、鉴定性的终结性评价,如在教师评价中经常用到的“优性劣汰”、“奖优罚劣”、“末位淘汰”、“能者上、庸者下”等,都充分反映出我国教师评价中以奖惩为目的的鉴定选择功能发挥到了极致。这种评价体现在教师的岗位考核中、晋级等的功能上,是利益驱动下的自上而下的评价,这种仅仅是在奖惩前提下教师的被动改进,很难从根本上激励和引导教师促进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的发展。
从评价的内容上,主要以“德”、“勤”、“能”、“绩”四方面的指标综合量化进行考核评价,教师是被考核的对象,教师的劳动只是数字,从根本上忽视了新课程下教师的创造性劳动,不能有效地促进教师的教学分析和反思,不能提出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缺失和在成长过程中努力的方向,在四个方面下,很难衡定当前新课程下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创造性劳动。
(二)当前的教师评价重“量”而忽视“质”。
旧体系模式存在着强化“量”化评价的倾向,众多学校运用着全面量化的评价,管理者认为:数字面前人人平等,忽视人本管理,从而抹杀了教师的创造性劳动,排斥了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把教师有预见性的、主观的、能动的想法驱逐出学校,迫使教师全面关注升学率,关注学生的考分,走向新课程的对立面。
(三)当前和教师评价不利于教师的发展。
教师评价以领导为主,现行的众多学校在考评的思想上都追求学生的升学率、高分数,把教师的个人利益与学生的考试成绩相互捆绑,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教师的扭曲发展,迫使教师“异化”,形成了教师功利性和机器型的人格。
二
当前的教师评价已成为新课程实施中的“绊脚石”,构建新课程下发展性教师评价是目前课程实施中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建立符合新课程理念的发展性教师评价体系。
发展性教师评价是在课程改革理念指导下的一种着眼于教师未来、学校未来发展的一种评价,是一种以促进教师发展,以教师为核心,以发展教师个体为理念的教师评价。因而在教师评价体系的构建上要针对教师个体的特点,让每个教师参与到自身评价体系的构建中,让教师为自己定位,為自己指出发展的可能性与目标,指出自己发展的途径、条件和方法,在构建中注重教师的个人价值,评价目标和评价计划要由评价者和教师协商制定,双方认同,把实现教师个体发展目标和实施评价看作是双方的共同职责,从而促进教师在不断的发展中完善自身,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式的发展,使评价体系成为引导教师面向未来,成为一种期望性的评价体系。
(二)科学合理地开展教师评价,关注教师的发展。
学校的发展与教师的发展息息相关,新一轮的课程改革为教师提供了展现自我的舞台,只有创建起科学合理的、能促进教师发展的评价机制,才能更好地为新课程服务,才能让教师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从而提高教师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和业务水平。
1.构建多元化的评价机制,让学生、教研组、家长、教师自身参与到评价中,让教师获得全面客观的信息,从而让教师获得更高层次的发展。
2.创建灵活的评价机制,客观地评价教师的工作,充分发挥评价促进教师成长的功能,必须在评价实践中提倡多样化的评价方式,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相结合,常规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合,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通过案例分析、观察等方式,促进教师的主动发展。
(三)突出评价的过程,以质性评价为主,凸显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反思、改进和成就。
教师的劳动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不仅仅有显性的、可量化的工作,更多的是隐性的、难以量化的工作。因此在实施发展性的教师评价时要注重两种评价有机结合,更多地关注评价的过程,建立教师成长记录,让评价的过程成为教师发掘自我,形成自我反思的过程,让评价过程成为教师展现自我的过程。
随着素质教育和新一轮课程改革在我市的全面推开,新课程的教育理念、方法已逐步深入到了各个教师的教学实践中,但就针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的评价,可以说远远滞后于整个新课程的发展。
(一)当前的教师评价是在以旧体系来评价新内容。
新课程倡导的是发展性的教师评价,而我们当前的评价仍然是在应试教育下偏重于奖惩性、鉴定性的终结性评价,如在教师评价中经常用到的“优性劣汰”、“奖优罚劣”、“末位淘汰”、“能者上、庸者下”等,都充分反映出我国教师评价中以奖惩为目的的鉴定选择功能发挥到了极致。这种评价体现在教师的岗位考核中、晋级等的功能上,是利益驱动下的自上而下的评价,这种仅仅是在奖惩前提下教师的被动改进,很难从根本上激励和引导教师促进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的发展。
从评价的内容上,主要以“德”、“勤”、“能”、“绩”四方面的指标综合量化进行考核评价,教师是被考核的对象,教师的劳动只是数字,从根本上忽视了新课程下教师的创造性劳动,不能有效地促进教师的教学分析和反思,不能提出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缺失和在成长过程中努力的方向,在四个方面下,很难衡定当前新课程下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创造性劳动。
(二)当前的教师评价重“量”而忽视“质”。
旧体系模式存在着强化“量”化评价的倾向,众多学校运用着全面量化的评价,管理者认为:数字面前人人平等,忽视人本管理,从而抹杀了教师的创造性劳动,排斥了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把教师有预见性的、主观的、能动的想法驱逐出学校,迫使教师全面关注升学率,关注学生的考分,走向新课程的对立面。
(三)当前和教师评价不利于教师的发展。
教师评价以领导为主,现行的众多学校在考评的思想上都追求学生的升学率、高分数,把教师的个人利益与学生的考试成绩相互捆绑,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教师的扭曲发展,迫使教师“异化”,形成了教师功利性和机器型的人格。
二
当前的教师评价已成为新课程实施中的“绊脚石”,构建新课程下发展性教师评价是目前课程实施中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建立符合新课程理念的发展性教师评价体系。
发展性教师评价是在课程改革理念指导下的一种着眼于教师未来、学校未来发展的一种评价,是一种以促进教师发展,以教师为核心,以发展教师个体为理念的教师评价。因而在教师评价体系的构建上要针对教师个体的特点,让每个教师参与到自身评价体系的构建中,让教师为自己定位,為自己指出发展的可能性与目标,指出自己发展的途径、条件和方法,在构建中注重教师的个人价值,评价目标和评价计划要由评价者和教师协商制定,双方认同,把实现教师个体发展目标和实施评价看作是双方的共同职责,从而促进教师在不断的发展中完善自身,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式的发展,使评价体系成为引导教师面向未来,成为一种期望性的评价体系。
(二)科学合理地开展教师评价,关注教师的发展。
学校的发展与教师的发展息息相关,新一轮的课程改革为教师提供了展现自我的舞台,只有创建起科学合理的、能促进教师发展的评价机制,才能更好地为新课程服务,才能让教师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从而提高教师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和业务水平。
1.构建多元化的评价机制,让学生、教研组、家长、教师自身参与到评价中,让教师获得全面客观的信息,从而让教师获得更高层次的发展。
2.创建灵活的评价机制,客观地评价教师的工作,充分发挥评价促进教师成长的功能,必须在评价实践中提倡多样化的评价方式,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相结合,常规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合,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通过案例分析、观察等方式,促进教师的主动发展。
(三)突出评价的过程,以质性评价为主,凸显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反思、改进和成就。
教师的劳动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不仅仅有显性的、可量化的工作,更多的是隐性的、难以量化的工作。因此在实施发展性的教师评价时要注重两种评价有机结合,更多地关注评价的过程,建立教师成长记录,让评价的过程成为教师发掘自我,形成自我反思的过程,让评价过程成为教师展现自我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