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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云南省提高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其中,全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从去年的610元提高到640元/人/月。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从4200元提高到4500元/人/年。全省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统一从732元提高到832元/人/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省级指导标准提高至一档835元/人/月,二档418元/人/月,三档251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