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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原生地球化学环境灾害属自然灾害-原生地质环境灾害之一。它是由地壳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包括成岩、构造、水、气、生物等作用)形成的某区域、地区、局部地质体(岩石、土壤)、水体、气体、生物体中某些化学元素或化学成分的超常富集或超常贫化对人类生命健康、生活、生存繁衍及活动造成的灾害、危害和影响。新疆是我国原生地球化学环境灾害较严重的省区之一。在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方针的指引下,从环境地球化学的角度入手,初步划分了新疆原生地球化学环境灾害的类型,分析了新疆源生地球化学环境灾害的特征,并提出了防治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