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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运用心理测评提升预防对象对预防工作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促进检察机关涉农职务犯罪工作针对性的研究。
【关键词】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心理测评
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不断增多,不仅破坏了农村社会秩序,更是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村官”犯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论何种原因,“村官”的职务犯罪行为,都是在一定的犯罪动机和目的驱使下而为之的,那种不受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的职务犯罪行为,客观上是不存在的。
一、人格测量在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运用
有鉴于人格是一种具有稳定性和概括性的性格特质,它会直接影响人本身对周围事务的看法和处理方式。为此,开展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就不能忽视对“村官”个体人格的研究。
借助分析、研究和判断对犯罪心理起直接诱发作用的扭曲人格的特征和诱因,通过控制与矫正,重新引导健康的人格,也就等于预防职务犯罪的关口直接“前移”到最“前线”——“村官”的内心,预防工作也真正体现“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特点。
(一)心理测评工具的选择
选用目前广泛应用于心理学研究与实际应用、医学、司法、教育、人才测评与选拔等诸多领域的“艾森克人格测验”(Eysenck Personality Questionnaire,简称“EPQ”)的成人问卷(EPQA)测试题为蓝本。
测试参考中国修订版(EPQ-RSC),结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务,对个别测试题目进行调整,针对决定人格三个基本因素:内外向性(E)、神经质(又称情绪性)(N)和精神质(P),对被测者在这三方面的不同倾向和不同表现程度,进行测量,从而获得不同个体的人格特征。
(二)测评样本的选择
确定了罗源县内某镇今年当选的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等初任“村官”共41人作为样本。之所以选择该镇初任“村官”群体作为样本,是基于如下原因:
第一,该镇基础建设的不断的扩大,经济结构从农业向工业转型,“村官”在任期间,地方政府将进行大量的基础项目建设,涉及金额巨大的土地赔偿工作,这是职务犯罪的高发领域,对该镇“村官”群体开展测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性和现实作用明显。
第二,这些“村官”大多数系初任,加上选举刚刚结束,具体工作还没有开展,村务工作并没有全面影响和“介入”其个人心理和社会生活,因此个体的人格没有受到村务工作的“干扰”,此时收集的数据可以作为后续预防工作的参照和对比依据。
第三,测评时间选在初任“村官”的岗前集中培训,这个时间段,“村官”已经度过了“当选”带来的喜悦与激动,同时繁杂的村务还未正式接手,个体心理状态相对放松,这样测量的数据就比较接近平稳和真实。
第四,对近年当地发生的涉农职务犯罪嫌疑人资料进行统计后,发现村委主任和村支部均系高发群体。于是将测评对象范围确定为村委主任和村支书这一特定“村官”群体。对其开展测评,有助于对下一阶段其进行跟踪回访,和为其“量身打造”预防方案工作,实现对其在任期间进行“任内同步预防”。
(三)测评方式和数据分析
此次测评,采取团体咨询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以问卷调查为主,测试样本41人,发出问卷41份,回收问卷41份,回收率为100%,删除漏答等不符合要求的问卷5份,实际得到有效数据36份,有效率为87.8%。
依据各个具体的因子对人格的不同主导作用,逐一分析检察机关如何依据预防对象表现出来的不同特征,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1.P量表
根据统计显示,该项数据全体被测人员平均得分为5.8分。最高得分为7分,最低得分为4分,均在正常值范围内。
被预防对象精神质因子占主导因素,那么表现出来的个体人格特征均系非孤独型,人际交往能力都较好。
在预防实践中,针对这一类型的被预防群体,可以采取面对面交流,个别谈话与团体讲座的形式。
具体可以采用的方法有:
(1)回顾法:通过各种形式对预防对象的过去成长史。如:入党时的情景和感受;受到各种表彰的情景和感受;成长的过程等。以激发其责任感、荣誉感,强化预防对象人格积极因素对心理作用的控制力,减弱负面因素的影响力。
(2)谈心法:可以用上级找下级、党组织找党员的方式,以谈论工作思路,或者政治思想动态为引子,及时了解对预防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寻找思想动态上的不稳定因素,对暴露出的一些错误倾向及时进行教育,并跟踪其纠正的情况。
(3)汇报法:用制度规定对预防对象一段时间执行廉政规定的情况定期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此汇报可口头,也可书面,但最好记录备案。如有可能,预防部门最好能适当参与访谈,或者间接获得其他部门进行这些访谈的记录。
2.N量表
此项因子得分概况如表1所示:
从表中可以看出此次测量时,被测试者最大分值为6,最小分值为4,平均分值为5。总体来说,被测试者在整个测试过程中,情绪状态稳定,确保了测试过程的平稳开展,测试获得数据也相对准确。
那么在预防工作实践中,针对这一因子占主导的预防对象,具体可以采用预防工作的方法有:
(1)宣泄法:对一些有明显不平衡情绪人格的预防对象或暴露出错误倾向的预防对象,应主动找其交谈,建立“家访式”的走访机制,在被访者感到安全、宽松的环境下(比如预防对象家里),让其将访谈者当成朋友,充分地把不平衡心态,或认为“冤屈”的方面得到尽情地宣泄。在充分了解被预防对象内心诉求点的情况下,给予正确的引导,确保其在宣泄之时,不产生新的心理偏差、达到缓解其压力的效果。
(2)抑制法:通过一些外界的强烈信息,来刺激预防对象,使其产生心理负压,抵消部分造成心理不平衡的原有压力。如参观在押犯罪的现身说法、组织旁听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例的开庭或审判等。通过在押犯诉说今昔对比的巨大落差,震动预防对象内心,促使他们对职务犯罪望而却步。 3.E量表
本次被测试者该项数值概况如表2。
从表中可见,被测试者当中,此因子最大得分为15,最小分值为10,恰好卡在正常值范畴之内。体现了此次被测试对象,整体情商开放度较高,参与意识较好。
预防实践中,对这一因子占主导的预防对象,可以多选择一些集体参与性强的警示教育手段,通过提升他们的团队意识,强化集体荣誉感,通过预防对象群体之间“同伴教育”式的互相促进,固化预防对象个体自身对职务犯罪预防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在实践的预防工作中,具体可采用以下的形式和方法:
(1)参观法:通过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访问或调查,缓解、纠正预防对象不平衡的人格和错误思想。如组织参观监狱,使预防对象明白,自由和政治生命是通过自己不懈维护而得的,及时纠正一些错误的认识,通过和服刑人员相互对比以缓解某些预防对象人格失衡。
(2)灌输法:可以采取相对常见的各类定期或不定期的思想政治学习,法制讲座,廉政教育等。也可让预防对象撰写心得体会,以掌握其思想动态。
4.L量表(掩饰性)
根据统计发现,此次被测试者整体隐藏程度较低。对测试的包容度较高,故而测试结果也能较准确的反映出被测试者的真实人格状态。
具体预防工作实践中,此类预防对象,具体可采用以下的形式和方法:
(1)引导法:对预防对象分析并结合当地家庭经济的经济收入日趋呈多样化的现状,引导他们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合理、合法地将多余的资金以及智力投入到各类资本市场、开发市场进行运作来增加经济能力。而不要老是“盯着”手中的“权”和掌管的“财”。
(2)咨询法:例如通过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为其举办理财知识讲座,灌输新的理财理念,介绍好的投资方向等。提升“村官”理财能力,提升理财理念,不仅对其带头建设农村经济有着切实可行地促进作用,还能用这种正确的方法来疏导扭曲人格个体,不要采取触犯法律的行为来获得利益。
(3)调动法:如提升村民合法监督意识,通过深化民主评议和换届选举等方式,敦促“村官”危机意识,认识到优胜劣汰、去伪存真的现实监督压力。
二、测量的常见问题和局限性
(一)常见问题
测量数据显示预防对象“隐藏性”较高。面对这一情况,不要轻易做出预防对象就是“潜在的”或者“现实的”准职务犯罪嫌疑人,而是要一分为二的探寻和甄别其“隐藏性”较高的原因。
其一,可能是预防对象对测量工作认识度不够,导致了预防对象内心的自我防卫意识上升,造成了结果数据体现出隐藏性较高。面对这种情况,应立即中止测评。换用其他预防对象能接受的方式进行,或者向其详细说明预防工作的具体目的、范畴。
开导预防对象,提升其对预防工作的认知度和包容度。此时,工作的重心应转变为对“预防工作”本身的宣传,切莫继续生硬开展既定工作,否则,会降低心理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客观性和严肃性,甚至损害到检察机关形象。
其二,不排除预防对象确有隐瞒的违规违法行为的动机,甚至已经付诸行为。面对这种情况,心理测量只能测量出预防对象面对检察机关开展的预防工作,存在本能的一种自我防卫应激反应或者负罪感驱使的内心投射反应,尚不能确定具体的犯罪过程细节。建议此时,保留相关数据,中止对预防对象采取进一步测量。另外,依据突出表现对预防对象隐藏性的相关因子,确定预防对象的内心所藏匿的冲突焦点大致所在,收录进预防信息库。
其三,其他因素干扰了预防对象。比如说,预防对象自身生病;或者家人生病、变故,以及气候、环境等其他主观、客观因素。
总之,对预防对象的人格进行心理测量,一定时刻注意结合预防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才能挥发有效的作用。
(二)测量的局限性
心理测量依托于测量者的既往经验和对现场的控制,同时,“人格”疏导为切入点开展涉农职务犯罪工作,实践运用的关键点是:必须在主、客观一致的努力下方能有效,也是预防工作人员必须以一种积极主动的预防态势,感染使预防对象,进而使之通过受预防者的教育、扶持、矫正获得健康的人格,积极向上的精神,较强的拒腐免疫力,从而达到预防人格扭曲的目的。
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导入这些心理干预方法,对那些已产生不平衡人格的预防对象来说,只能是治标的、权宜性的,甚至对其还具有“反促进力”,使其将人格的阴暗面隐藏的更深。
即便采取再多的预防组合模式,对其只能起到暂时性地消退和抑制主体不平衡人格产生错误认识所带来的犯罪冲动,而不能矫正和引导预防对象已经形成的不平衡人格。
三、人格测量运用现行检察实务的衔接及前景
预防职务犯罪领域导入人格矫正的心理疏导方法,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是一项开拓性、探索性的前沿工作。在实践中,必须一方面正视“人格”测量的局限性,另一方面也不要“因噎废食”,要充分发挥心理测量这个前瞻性、引导性方法。
同时,协同其它部门,通过多样化的预防组合手段,注重深层次、全方位挖掘、遏制消极因素,屏蔽导致人格扭曲条件,就能不断提升预防效果。
【关键词】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心理测评
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不断增多,不仅破坏了农村社会秩序,更是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村官”犯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论何种原因,“村官”的职务犯罪行为,都是在一定的犯罪动机和目的驱使下而为之的,那种不受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的职务犯罪行为,客观上是不存在的。
一、人格测量在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运用
有鉴于人格是一种具有稳定性和概括性的性格特质,它会直接影响人本身对周围事务的看法和处理方式。为此,开展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就不能忽视对“村官”个体人格的研究。
借助分析、研究和判断对犯罪心理起直接诱发作用的扭曲人格的特征和诱因,通过控制与矫正,重新引导健康的人格,也就等于预防职务犯罪的关口直接“前移”到最“前线”——“村官”的内心,预防工作也真正体现“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特点。
(一)心理测评工具的选择
选用目前广泛应用于心理学研究与实际应用、医学、司法、教育、人才测评与选拔等诸多领域的“艾森克人格测验”(Eysenck Personality Questionnaire,简称“EPQ”)的成人问卷(EPQA)测试题为蓝本。
测试参考中国修订版(EPQ-RSC),结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务,对个别测试题目进行调整,针对决定人格三个基本因素:内外向性(E)、神经质(又称情绪性)(N)和精神质(P),对被测者在这三方面的不同倾向和不同表现程度,进行测量,从而获得不同个体的人格特征。
(二)测评样本的选择
确定了罗源县内某镇今年当选的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等初任“村官”共41人作为样本。之所以选择该镇初任“村官”群体作为样本,是基于如下原因:
第一,该镇基础建设的不断的扩大,经济结构从农业向工业转型,“村官”在任期间,地方政府将进行大量的基础项目建设,涉及金额巨大的土地赔偿工作,这是职务犯罪的高发领域,对该镇“村官”群体开展测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性和现实作用明显。
第二,这些“村官”大多数系初任,加上选举刚刚结束,具体工作还没有开展,村务工作并没有全面影响和“介入”其个人心理和社会生活,因此个体的人格没有受到村务工作的“干扰”,此时收集的数据可以作为后续预防工作的参照和对比依据。
第三,测评时间选在初任“村官”的岗前集中培训,这个时间段,“村官”已经度过了“当选”带来的喜悦与激动,同时繁杂的村务还未正式接手,个体心理状态相对放松,这样测量的数据就比较接近平稳和真实。
第四,对近年当地发生的涉农职务犯罪嫌疑人资料进行统计后,发现村委主任和村支部均系高发群体。于是将测评对象范围确定为村委主任和村支书这一特定“村官”群体。对其开展测评,有助于对下一阶段其进行跟踪回访,和为其“量身打造”预防方案工作,实现对其在任期间进行“任内同步预防”。
(三)测评方式和数据分析
此次测评,采取团体咨询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以问卷调查为主,测试样本41人,发出问卷41份,回收问卷41份,回收率为100%,删除漏答等不符合要求的问卷5份,实际得到有效数据36份,有效率为87.8%。
依据各个具体的因子对人格的不同主导作用,逐一分析检察机关如何依据预防对象表现出来的不同特征,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1.P量表
根据统计显示,该项数据全体被测人员平均得分为5.8分。最高得分为7分,最低得分为4分,均在正常值范围内。
被预防对象精神质因子占主导因素,那么表现出来的个体人格特征均系非孤独型,人际交往能力都较好。
在预防实践中,针对这一类型的被预防群体,可以采取面对面交流,个别谈话与团体讲座的形式。
具体可以采用的方法有:
(1)回顾法:通过各种形式对预防对象的过去成长史。如:入党时的情景和感受;受到各种表彰的情景和感受;成长的过程等。以激发其责任感、荣誉感,强化预防对象人格积极因素对心理作用的控制力,减弱负面因素的影响力。
(2)谈心法:可以用上级找下级、党组织找党员的方式,以谈论工作思路,或者政治思想动态为引子,及时了解对预防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寻找思想动态上的不稳定因素,对暴露出的一些错误倾向及时进行教育,并跟踪其纠正的情况。
(3)汇报法:用制度规定对预防对象一段时间执行廉政规定的情况定期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此汇报可口头,也可书面,但最好记录备案。如有可能,预防部门最好能适当参与访谈,或者间接获得其他部门进行这些访谈的记录。
2.N量表
此项因子得分概况如表1所示:
从表中可以看出此次测量时,被测试者最大分值为6,最小分值为4,平均分值为5。总体来说,被测试者在整个测试过程中,情绪状态稳定,确保了测试过程的平稳开展,测试获得数据也相对准确。
那么在预防工作实践中,针对这一因子占主导的预防对象,具体可以采用预防工作的方法有:
(1)宣泄法:对一些有明显不平衡情绪人格的预防对象或暴露出错误倾向的预防对象,应主动找其交谈,建立“家访式”的走访机制,在被访者感到安全、宽松的环境下(比如预防对象家里),让其将访谈者当成朋友,充分地把不平衡心态,或认为“冤屈”的方面得到尽情地宣泄。在充分了解被预防对象内心诉求点的情况下,给予正确的引导,确保其在宣泄之时,不产生新的心理偏差、达到缓解其压力的效果。
(2)抑制法:通过一些外界的强烈信息,来刺激预防对象,使其产生心理负压,抵消部分造成心理不平衡的原有压力。如参观在押犯罪的现身说法、组织旁听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例的开庭或审判等。通过在押犯诉说今昔对比的巨大落差,震动预防对象内心,促使他们对职务犯罪望而却步。 3.E量表
本次被测试者该项数值概况如表2。
从表中可见,被测试者当中,此因子最大得分为15,最小分值为10,恰好卡在正常值范畴之内。体现了此次被测试对象,整体情商开放度较高,参与意识较好。
预防实践中,对这一因子占主导的预防对象,可以多选择一些集体参与性强的警示教育手段,通过提升他们的团队意识,强化集体荣誉感,通过预防对象群体之间“同伴教育”式的互相促进,固化预防对象个体自身对职务犯罪预防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在实践的预防工作中,具体可采用以下的形式和方法:
(1)参观法:通过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访问或调查,缓解、纠正预防对象不平衡的人格和错误思想。如组织参观监狱,使预防对象明白,自由和政治生命是通过自己不懈维护而得的,及时纠正一些错误的认识,通过和服刑人员相互对比以缓解某些预防对象人格失衡。
(2)灌输法:可以采取相对常见的各类定期或不定期的思想政治学习,法制讲座,廉政教育等。也可让预防对象撰写心得体会,以掌握其思想动态。
4.L量表(掩饰性)
根据统计发现,此次被测试者整体隐藏程度较低。对测试的包容度较高,故而测试结果也能较准确的反映出被测试者的真实人格状态。
具体预防工作实践中,此类预防对象,具体可采用以下的形式和方法:
(1)引导法:对预防对象分析并结合当地家庭经济的经济收入日趋呈多样化的现状,引导他们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合理、合法地将多余的资金以及智力投入到各类资本市场、开发市场进行运作来增加经济能力。而不要老是“盯着”手中的“权”和掌管的“财”。
(2)咨询法:例如通过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为其举办理财知识讲座,灌输新的理财理念,介绍好的投资方向等。提升“村官”理财能力,提升理财理念,不仅对其带头建设农村经济有着切实可行地促进作用,还能用这种正确的方法来疏导扭曲人格个体,不要采取触犯法律的行为来获得利益。
(3)调动法:如提升村民合法监督意识,通过深化民主评议和换届选举等方式,敦促“村官”危机意识,认识到优胜劣汰、去伪存真的现实监督压力。
二、测量的常见问题和局限性
(一)常见问题
测量数据显示预防对象“隐藏性”较高。面对这一情况,不要轻易做出预防对象就是“潜在的”或者“现实的”准职务犯罪嫌疑人,而是要一分为二的探寻和甄别其“隐藏性”较高的原因。
其一,可能是预防对象对测量工作认识度不够,导致了预防对象内心的自我防卫意识上升,造成了结果数据体现出隐藏性较高。面对这种情况,应立即中止测评。换用其他预防对象能接受的方式进行,或者向其详细说明预防工作的具体目的、范畴。
开导预防对象,提升其对预防工作的认知度和包容度。此时,工作的重心应转变为对“预防工作”本身的宣传,切莫继续生硬开展既定工作,否则,会降低心理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客观性和严肃性,甚至损害到检察机关形象。
其二,不排除预防对象确有隐瞒的违规违法行为的动机,甚至已经付诸行为。面对这种情况,心理测量只能测量出预防对象面对检察机关开展的预防工作,存在本能的一种自我防卫应激反应或者负罪感驱使的内心投射反应,尚不能确定具体的犯罪过程细节。建议此时,保留相关数据,中止对预防对象采取进一步测量。另外,依据突出表现对预防对象隐藏性的相关因子,确定预防对象的内心所藏匿的冲突焦点大致所在,收录进预防信息库。
其三,其他因素干扰了预防对象。比如说,预防对象自身生病;或者家人生病、变故,以及气候、环境等其他主观、客观因素。
总之,对预防对象的人格进行心理测量,一定时刻注意结合预防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才能挥发有效的作用。
(二)测量的局限性
心理测量依托于测量者的既往经验和对现场的控制,同时,“人格”疏导为切入点开展涉农职务犯罪工作,实践运用的关键点是:必须在主、客观一致的努力下方能有效,也是预防工作人员必须以一种积极主动的预防态势,感染使预防对象,进而使之通过受预防者的教育、扶持、矫正获得健康的人格,积极向上的精神,较强的拒腐免疫力,从而达到预防人格扭曲的目的。
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导入这些心理干预方法,对那些已产生不平衡人格的预防对象来说,只能是治标的、权宜性的,甚至对其还具有“反促进力”,使其将人格的阴暗面隐藏的更深。
即便采取再多的预防组合模式,对其只能起到暂时性地消退和抑制主体不平衡人格产生错误认识所带来的犯罪冲动,而不能矫正和引导预防对象已经形成的不平衡人格。
三、人格测量运用现行检察实务的衔接及前景
预防职务犯罪领域导入人格矫正的心理疏导方法,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是一项开拓性、探索性的前沿工作。在实践中,必须一方面正视“人格”测量的局限性,另一方面也不要“因噎废食”,要充分发挥心理测量这个前瞻性、引导性方法。
同时,协同其它部门,通过多样化的预防组合手段,注重深层次、全方位挖掘、遏制消极因素,屏蔽导致人格扭曲条件,就能不断提升预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