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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经济的迅猛发展加快了企业组织形式变化的速度,我国《劳动合同法》为此已初步确立了劳动合同承继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承继制度,引入劳动合同承继中的劳动者异议权已势在必行。劳动者异议权是劳动者享有的在企业组织形式变动过程中影响劳动合同承继效力的一项权利,在当今经济与法制土壤中有其存在的理论基础与实际需要。同时,建立劳动者异议权也必须持有谨慎的态度,并充分考虑异议权的形式、期限、具体内容、权利主体等因素,使这项制度最大限度的发挥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