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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总数已达7.10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与2015年底相比提高1.3个百分点,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超过亚洲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的一种重要应用,其规模及影响力正在快速扩大,同时,也出现了大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末,国内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共有2748家,而倒闭和“跑路”等问题平台累计2061家,涉及资金超过千亿,超过100万投资人受到损失。这些事实说明,在互联网金融视野下,金融由精英消费向大众消费转化,金融消费者的外延极速扩大,其权益更加容易受到侵害。
一、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表现形式
(一)信息披露不充分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目前互联网金融产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存在不足,缺乏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和规范,影响了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导致消费者做出错误判断,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失。
(二)格式条款不公平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互联网金融交易中会大量出现格式条款,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提供者会将一些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打入合同,以使自己享有较多的权利,承担较少的责任和义务,处于弱势地位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面对这种不公平的格式条款时往往别无选择,只能屈从和接受,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三)信息泄露侵害消费者隐私权。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消费者隐私信息包括从事金融消费所需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银行卡账户等信息,这些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着泄露渠道多、泄露范围广、泄露速度快、泄露规模大的新特点,存储大量个人信息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一旦发生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将会给金融消费者带来巨大的损害。
(四)技术性风险产生的资金不安全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互聯网金融产品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这种开放性的平台也面临着种种风险。除此之外,法律风险也可能导致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财产权受到侵害。
二、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建议
互联网金融骗局暴露出我国相关规章制度的滞后以及金融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首先,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不足,缺乏完善的监管体系。其次,大多数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专业知识不足,投资理念缺失,光想获得高收益,忽视了相应的高风险。而互联网金融平台一旦爆出风险,许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因举证难、环节多、过程复杂、时间长等原因只好通过群体性聚集来表达其利益诉求,这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良影响。
(一)提高互联网金融平台自身的专业能力,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教育。
(二)实施行为监管框架下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干预,消除产品设计、业务规则制定及销售等整个流程中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不利因素。
(三)通过制度建设与强制性的监管措施,要求互联网金融平台建立风险基金以应付危机,并由商业银行作为托管方实施第三方资金托管。
(四)完善对互联网金融平台和产品的信息披露,帮助投资者查询和追溯资金走向,防范虚假标的等风险。
一、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表现形式
(一)信息披露不充分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目前互联网金融产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存在不足,缺乏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和规范,影响了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导致消费者做出错误判断,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失。
(二)格式条款不公平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互联网金融交易中会大量出现格式条款,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提供者会将一些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打入合同,以使自己享有较多的权利,承担较少的责任和义务,处于弱势地位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面对这种不公平的格式条款时往往别无选择,只能屈从和接受,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三)信息泄露侵害消费者隐私权。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消费者隐私信息包括从事金融消费所需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银行卡账户等信息,这些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着泄露渠道多、泄露范围广、泄露速度快、泄露规模大的新特点,存储大量个人信息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一旦发生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将会给金融消费者带来巨大的损害。
(四)技术性风险产生的资金不安全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互聯网金融产品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这种开放性的平台也面临着种种风险。除此之外,法律风险也可能导致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财产权受到侵害。
二、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建议
互联网金融骗局暴露出我国相关规章制度的滞后以及金融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首先,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不足,缺乏完善的监管体系。其次,大多数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专业知识不足,投资理念缺失,光想获得高收益,忽视了相应的高风险。而互联网金融平台一旦爆出风险,许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因举证难、环节多、过程复杂、时间长等原因只好通过群体性聚集来表达其利益诉求,这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良影响。
(一)提高互联网金融平台自身的专业能力,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教育。
(二)实施行为监管框架下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干预,消除产品设计、业务规则制定及销售等整个流程中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不利因素。
(三)通过制度建设与强制性的监管措施,要求互联网金融平台建立风险基金以应付危机,并由商业银行作为托管方实施第三方资金托管。
(四)完善对互联网金融平台和产品的信息披露,帮助投资者查询和追溯资金走向,防范虚假标的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