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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新、澳两国土地管理体制的经验和教训,指出我国乱占、滥用耕地势头时有出现,越权批地、低价出让土地现象严重,土地供应宏观调控措施不力,国有土地资产严重失流的重要原因是现行土地管理体制和机制还有严重缺陷.主要是:“土地国家所有”只是名义,在管理体制上没有体现;“公田私卖”是引导地方政府大量卖地、低价卖地的机制;县市管理土地,不利于控制城市占地规模;只审批非农建设用地,难对保证耕地面积的稳定.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相对集中的土地管理体制和强有力的制约机制:将土地管理的主要权力集中到省一级;国家设立地政部,统一管理全国的地政;县市政府应征好地方税来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而不能靠卖地;国家对农地应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