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事案件证明的过程在本质上是一个围绕构成要件获取证据、比对“类型”不断修正、辨明案件事实的“实体形成”的思维过程。因此,有必要总结和梳理一些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的刑事证明思维方法,为刑事案件证明提供思维能力上的支持。研究认为:要具备运用构成要件指导刑事证明的思维能力,运用构成要件对案件进行事实和证据判断;要具备结合中国法治传统和现阶段国际形势,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要具备运用逻辑思维快速处理普通案件和运用直觉思维精准解决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